發布:2026-04-11 02:26:40 關注:13602次
北京大學畢業生報名步驟:
-2022年11月4日9:00-2022年11月10日18:00,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s://sbm.sxpta.com/sxptaexam_2023dxxds_bm/index.html#/index)提交報名申請。
-2022年11月10日24:00前,將報名相關材料(見附件2)發送至。
-資格審查通過後,自行下載打印係統生成的《山西省2023年定向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報名推薦表》(一式三份並簽名承諾),經院(係)黨組織蓋章後報學校就業指導服務中心選調生辦公室(新太陽217)審核蓋章。
-2022年11月11日14:00-11月12日12:00,登錄報名係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為進一步加強山西省黨政幹部隊伍源頭建設,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培養儲備一批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高素質專業化幹部人才,根據《公務員法》《山西省選調生管理暫行辦法》,現將山西省麵向北京大學選調2023屆優秀應屆畢業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範圍及單位
選調範圍為北京大學2023年全日製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優秀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委培畢業生,獨立學院畢業生,在職攻讀學曆學位及畢業後申請第二學位畢業生)。
選調單位主要為山西省省直機關。根據考生誌願,也可選調到設區市的市直機關工作。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有政治使命感和遠大抱負,甘於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服從組織分配。
(二)學習成績優良,能如期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曆、學位(大學本科生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取得,研究生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曆、學位報考,且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的院校為本科院校(不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
(三)大學本科生1996年10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1993年10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1989年10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曆的,年齡要求可相應放寬2歲。
(四)品行端正、作風樸實、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法律法規和具體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優先選調具備以下條件的人選: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具有參軍入伍經曆;在北京大學就讀期間擔任過班長、副班長,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校、院級學生會(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等主要職務;在北京大學就讀期間獲得校級(含校級)以上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等表彰獎勵。
選調條件要求的資質、經曆、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有明確要求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xue)術(shu)不(bu)端(duan)和(he)道(dao)德(de)品(pin)行(xing)問(wen)題(ti)的(de),經(jing)考(kao)核(he)考(kao)察(cha)政(zheng)治(zhi)素(su)質(zhi)不(bu)達(da)標(biao)的(de),法(fa)律(lv)法(fa)規(gui)及(ji)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不(bu)得(de)錄(lu)用(yong)為(wei)公(gong)務(wu)員(yuan)的(de)其(qi)他(ta)情(qing)形(xing)的(de),不(bu)得(de)作(zuo)為(wei)選(xuan)調(tiao)對(dui)象(xiang)。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於2022年11月4日9:00至2022年11月10日18:00期間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s://sbm.sxpta.com/sxptaexam_2023dxxds_bm/index.html#/index)提交報名申請。報名人員需於2022年11月10日24:00前將相關材料(見附件2)發送至,逾期未發送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提供情況不實的,一經發現取消進入下一階段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組織推薦
資格審查通過後,報考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係統生成的《山西省2023年定向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報名推薦表》(一式三份並簽名承諾,以下統稱《報名推薦表》),經院(係)黨組織蓋章後報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審核蓋章,完成組織推薦。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麵試和經曆業績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成績=筆試成績×40%+麵試成績×30%+經曆業績評價成績×30%,滿分為100分,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筆試時間為2022年11月12日上午,時長為2小時。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驗,滿分為100分,地點設在北京大學,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以準考證上的說明為準。麵試時間為2022年11月12日下午,麵試采取麵談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考生可於2022年11月11日14:00至11月12日12:00登錄報名係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時,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報名推薦表》和《防疫登記表》(見附件3),並出示北京健康寶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
考試結束後,根據考生成績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四)分崗麵談
省委組織部與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進行麵談。按照總成績排名(若2名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名;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照選調條件中所述的優先選調情況排名)和考生意願確定意向工作單位,並簽訂就業意向書。
(五)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麵的情況,並對考生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選調人選。
(六)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執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因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影響錄用的,就業意向自動解除。
(七)公示
省委組織部確定擬選調人選名單並在學校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經核實了解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簽訂就業協議。
(八)簽約
考(kao)生(sheng)應(ying)在(zai)規(gu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內(nei)與(yu)擬(ni)錄(lu)用(yong)單(dan)位(wei)簽(qian)訂(ding)就(jiu)業(ye)協(xie)議(yi),逾(yu)期(qi)的(d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如(ru)因(yin)考(kao)生(sheng)未(wei)能(neng)按(an)期(qi)畢(bi)業(ye)等(deng)原(yuan)因(yin)造(zao)成(cheng)無(wu)法(fa)錄(lu)用(yong)的(de),協(xie)議(yi)自(zi)動(dong)解(jie)除(chu)。
(九)錄用
選調生畢業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並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逾期未報到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選調政策
1.新錄用的選調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務員法》相關規定辦理任職定級和公務員登記手續。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用。
2.錄用到省、市直機關的選調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安排到鄉鎮、村進行實踐鍛煉,時間不少於2年。在村任職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有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進行管理。鼓勵選調生留在縣、鄉基層任職。
3.錄用到省直機關的選調生報到後,一次性給予每人9萬元安家費,博士研究生另外一次性給予每人10萬元生活補貼,如工作不滿5年離開山西的需全額退還。錄用到省直機關的選調生,入職後在太原市購買首套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別給予20萬、10萬、5萬元的購房補貼。錄用到各市市直機關的選調生,符合工作地有關人才引進條件的,可享受相應層次的人才獎勵政策或待遇。
4.新錄用的選調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錄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
2.考生考生應遵守考點所在地及學校疫情防控政策規定,自覺做好健康管理,認真填寫《防疫登記表》,如實申報個人14天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和個人健康狀況。凡違反疫情防控常態化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一經查實不予選調。
3.在(zai)招(zhao)錄(lu)工(gong)作(zuo)組(zu)織(zhi)實(shi)施(shi)過(guo)程(cheng)中(zhong),根(gen)據(ju)疫(yi)情(qing)防(fang)控(kong)要(yao)求(qiu),必(bi)要(yao)時(shi)對(dui)有(you)關(guan)工(gong)作(zuo)安(an)排(pai)進(jin)行(xing)調(tiao)整(zheng)。考(kao)生(sheng)在(zai)提(ti)交(jiao)報(bao)名(ming)信(xin)息(xi)後(hou),請(qing)務(wu)必(bi)保(bao)持(chi)通(tong)訊(xun)暢(chang)通(tong)。因(yin)無(wu)法(fa)與(yu)考(kao)生(sheng)取(qu)得(de)聯(lian)係(xi)造(zao)成(cheng)的(de)後(hou)果(guo),由(you)考(kao)生(sheng)本(ben)人(ren)負(fu)責(ze)。
4.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熱忱歡迎有誌於投身山西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優秀學子踴躍報名。
考務谘詢電話:0351—4019592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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