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07 04:20:08 關注:57290次
江南大學2024年上半年管理崗、其他專技崗招聘公告
江南大學坐落於太湖之濱的江蘇無錫,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堅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與人才強校戰略,致力於建設“世界知名、中國一流、江南風格”的研究型大學。根據學校改革發展需要,本著“公開平等、擇優錄用”的原則,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管理崗、其他專技崗人員。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管理崗15人、其他專技崗36人,詳見《招聘崗位說明書》(附件)。
二、用人方式
一般按非事業編製人才派遣(勞務派遣)方式聘用,高級職稱或取得博士學曆學位者經招聘工作小組審議後可按非事業編製校聘二類(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內科醫生”崗位根據錄用人員情況按崗位說明的方式錄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
2.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品學兼優,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要求。
4.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學習意識和創新意識,具備較強的工作執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
5.博士學曆學位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學曆、學位,其餘人員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曆、學位。
6.原則上本科學曆人員應於1998年1月1日(含)後出生;碩士學曆人員應於1994年1月1日(含)後出生;博士學曆人員應於1992年1月1日(含)後出生。高級職稱人員可適當放寬;崗位另有要求的,以崗位實際要求為準。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接受報名: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回避的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二)崗位其他條件
詳見《招聘崗位說明書》(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3日,應聘者登錄江南大學招聘係統(http://zp.jiangnan.edu.cn)進行網上報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報名)。按照係統提示填寫申報信息,材料填寫不全者視為放棄報名。報名截止後,所有報名信息將不能更改。
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者須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並嚴格按要求將材料電子版上傳至附件(附件須為jpg圖像格式,大小控製在5M以內),個人信息及相關表格信息應填寫完整,個人經曆須保持連續。信息填寫不完備、未按要求上傳附件、提供虛假信息或不實附件、隱瞞有關情況,造成不良後果者,學校將取消考試或錄取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將解除合同並追究相應責任。
2.應聘者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3.應屆生的最高學曆、學位應填寫即將獲得的學曆、學位信息。
4.博士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其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酌情核減或核銷崗位。
(二)資格初審
學校對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擇優確定進入考核人員名單,並通知應聘者。
(三)現場報到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須到江南大學進行現場報到,現場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四)綜合考核
學校為管理崗應聘者組織綜合知識測試、筆試和麵試,為其他專技崗應聘者組織專業技能測試和麵試。
1.綜合知識測試(機測):不指定參考書目。管理崗的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將在考試結束當天向考生公布,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筆試的人選。
2.材料審核:進入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的應聘者須按附件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一套(見附件2),材料不全者不予通過審核,取消綜合考核的資格。
3.筆試:管理崗筆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理論素養和文字功底,不指定參考書目,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當天向考生公布。根據已有成績(綜合知識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30%),按照不超過擬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麵試人員名單。
4.專業技能測試:不指定參考書目。其他專技崗的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將在考試結束當天向考生公布,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麵試的人選。
5.心理測試:進入麵試環節的應聘者,須參加心理健康測試。
6.麵試:學校組織麵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擬錄用
1.綜合考核成績
(1)管理崗綜合考核成績=綜合知識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30%+麵試成績*40%。
(2)其他專技崗綜合考核成績=專業技能測試*40%+麵試成績*60%。
以上綜合知識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麵試成績及綜合考核成績均為百分製,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擬錄用名單
根據應聘者綜合考核成績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並在江南大學人力資源處網站公示。
(六)綜合考察
1.體檢考察:擬錄用人員須至江南大學校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130元,個人自理,另需準備一張一寸照片)。
2.思想政治考察:對擬錄用人員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察。
3.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錄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4)其他經招聘工作小組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
(七)錄用
體檢、思想政治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應屆生簽訂三方協議)。試用期2-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係。
五、招考紀律
1.應聘人員在報名、考核、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隱瞞事實及違紀違規行為的,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
2.考(kao)核(he)時(shi)間(jian)和(he)地(di)點(dian)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應(ying)按(an)規(gu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和(he)地(di)點(dian)參(can)加(jia)考(kao)核(he),否(fou)則(z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資(zi)格(g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須(xu)準(zhun)確(que)填(tian)寫(xie)電(dian)子(zi)郵(you)箱(xiang)及(ji)聯(lian)係(xi)電(dian)話(hua),因(yin)聯(lian)係(xi)方(fang)式(shi)填(tian)寫(xie)錯(cuo)誤(wu)而(er)導(dao)致(zhi)的(de)一(yi)切(qie)後(hou)果(guo)由(you)應(ying)聘(pin)者(zhe)本(ben)人(ren)承(cheng)擔(dan)。
3.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錄用資格:
(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辦理入職手續後,10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辦理入職手續後,在1個月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係證明者(特殊情況最多不超過2個月)。
(3)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曆學位證書者。
六、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年齡計算截止至2024年1月1日。
2.考試時間:預計於2024年6月中下旬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3.學校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蠡湖大道1800號。
4.谘詢方式:
人力資源處:周老師、葉老師,電話:、85918005,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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