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山西省《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於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靈石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具有符合崗位需求的年齡條件,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93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間出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間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我wo省sheng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港gang澳ao地di區qu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和he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在za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中zhong享xiang有you公gong平ping競jing爭zheng權quan利li,可ke應ying聘pin到dao內nei地d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就jiu業y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需xu具ju備be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所suo需xu的de專zhuan業ye或huo技ji能neng等deng相xiang應ying條tiao件jian。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報考者的學曆需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報考者為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需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的報考者,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需在發布公告之前取得。
本次招聘專業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專業設置,其中本科按照“陽光高考”專業知識庫設置,研究生按照“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知識庫設置。
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未列入的,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專業目錄調整前後對應關係、主要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認定。
本次招聘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報考對象包括:
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勞動合同期滿的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需同時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曆、專業等要求。
本次招聘設“應屆畢業生崗位”,報考對象包括:納入
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本次招聘設“退役軍人專項崗位”,截至公告之日已辦理了正式退役手續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同時符合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可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
(八)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崗位及數量
靈石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7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靈石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靈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製定實施方案,報
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後,2024年5月8日在靈石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lingshi.gov.cn)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類信息(筆試、資格複審、麵試、體檢等時間、地點以及筆試、麵試成績等)均在靈石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lingshi.gov.cn)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名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告,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聘信息的,後果考生自負。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
應屆畢業生崗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退役軍人專項崗位報名時間:2024年5月20日8:00--18:00
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報名時間:2024年5月21日8:00--2024年5月22日18:00
(2)報名地點
靈石縣文化藝術中心五樓(靈石縣青少年活動中心)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隻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無效。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相關證件和材料(除證件原件外均為A4紙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曆、學位、所學專業證明)。
(2)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電子照片(照片文件要求為JPG格式,分辨率300像素/英寸,寬約295像素,高約413像素,文件大小100KB以下)。請提前下載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並保存至手機,否則無法進行現場報名登記。
(4)《靈石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1份(附件6)(本人簽名確認,在現場報名時提交審核)。
(5)報考教師崗位人員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1)已就業的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
(4)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並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退役軍人專項崗位的,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麵)和退伍證的原件及複印件,以及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需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5)2022年、2023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需提供檔案存放證明及組織關係證明材料,並簽訂《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4)。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報考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承諾書》(附件5)和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並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
5.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需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需仔細閱讀並簽訂《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suo)填(tian)寫(xie)的(de)專(zhuan)業(ye)應(ying)當(dang)與(yu)報(bao)考(kao)者(zhe)本(ben)人(ren)取(qu)得(de)高(gao)校(xiao)畢(bi)業(ye)證(zheng)上(shang)所(suo)載(zai)明(ming)的(de)專(zhuan)業(ye)一(yi)致(zhi)。如(ru)畢(bi)業(ye)學(xue)校(xiao)按(an)照(zhao)一(yi)級(ji)學(xue)科(ke)發(fa)放(fang)畢(bi)業(ye)證(zheng)的(de),需(xu)如(ru)實(shi)填(tian)寫(xie)畢(bi)業(ye)證(zheng)所(suo)載(zai)一(yi)級(ji)學(xue)科(ke)名(ming)稱(cheng),《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由靈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主要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認定)。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名者自負。
6.考試費用
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於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
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文件精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向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收取的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本次收取考試費50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的政策。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原件及複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報名時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7.開考比例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予以取消。
“應屆畢業生崗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退役軍人專項崗位”在報名結束後如未達規定開考比例,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崗位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和報名人員將轉入相應的麵向社會崗位,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不再進行補報名(如該崗位未設相應的麵向社會崗位,則崗位招聘計劃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參加補報名)。
招聘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將在靈石縣人民政府官網發布補充公告。
(三)考試與資格複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麵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製,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麵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麵試人數少於或等於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不得低於65分(含65分)。
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麵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麵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1)筆試具體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2)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筆試時間為120分鍾。
筆試總分為100分。
(3)筆試內容:
A.教師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學科》(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和《專業知識學科》兩科,試卷形式為兩個科目的合訂本,其中公共學科占20分,專業知識學科占80分。其中:中小學教師崗位《專業知識學科》考試內容為本學科高中階段相應學科內容;職中護理教師崗位《專業知識學科》考試內容為護理專業知識(基礎護理、內科護理、外科護理、婦產科護理、兒科護理等專業知識)。筆試時公共學科和專業知識學科一並進行。
B.其他崗位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試卷形式為兩個考試科目的合訂本,滿分
為100分,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各占50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內容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係、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為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等。筆試時公共學科和專業知識學科一並進行。
(4)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需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其他證件一律無效)。參加考試時,考生需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可登錄靈石縣人民政府官網查詢。2.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由靈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
比例確定參加麵試資格複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靈石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布。
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靈石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畢業證、學位證(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曆、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台灣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考教師崗位人員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1)已就業的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
(4)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並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退役軍人專項崗位的,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麵)和退伍證的原件及複印件,以及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需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5)2022年、2023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需提供檔案存放證明及組織關係證明材料,並簽訂《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報考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承諾書》和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並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麵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若取得麵試資格複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麵試資格複審人選(隻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3.麵試
麵試由靈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製定實施方案,參加麵試人員為資格複審合格人員,參加麵試人員名單、麵試的具體組織、內容、方式、地點及時間安排,在靈石縣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告通知。
教師崗位麵試采取麵對評委講課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講課內容現場抽取,獨立備課90分鍾,講課時間為15分鍾。麵試成績總分100分。
其他崗位麵試采取結構化麵試的方式進行,麵試成績總分100分。麵試時間麵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計劃能力、決策能力、應變能力等。
麵試工作關鍵環節將全程錄像。麵試成績於麵試結束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靈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
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靈石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lingshi.gov.cn/)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定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複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複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複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複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ri)內(nei)決(jue)定(ding)是(shi)否(fou)進(jin)行(xing)複(fu)檢(jian)。複(fu)檢(jian)隻(zhi)能(neng)進(jin)行(xing)一(yi)次(c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以(yi)複(fu)檢(jian)結(jie)論(lun)為(wei)準(zhun)。對(dui)因(yin)懷(huai)孕(yun)不(bu)能(neng)全(quan)部(bu)完(wan)成(cheng)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的(de),按(an)國(guo)家(jia)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執(zhi)行(xing)。不(bu)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者(zhe),視(shi)同(tong)放(fang)棄(qi)資(zi)格(ge)。
2.考察
考察內容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麵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麵的情況。考察時要對所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個人征信等進行調查核實。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形成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麵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靈石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後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曆(學位)、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
教師崗位擬聘用人員按高分優先選崗的原則,按照各學段學科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的具體崗位,綜合成績名次相同,麵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考生不得選擇聘用後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shiyedanweifarendaibiaoyupinyongrenyuanqiandingpinyonghetong,weipinyongrenyuanbanlipinyongshouxu。pinyongrenyuanshixingshiyongqizhidu,shiyongqibuhegede,jiechupinyongguanxi。beipinyongrenyuanzaibenxianzuidifuwunianxianwei5年,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向外縣(市)調動、不得辭職,否則不予調檔。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後環節無故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後無正當理由、weizaiguidingshijianneichixiangguancailiaobaodaode,quxiaoqixiangyingdezige,bingjiruchengxindangan。yijuxiangguanfalvfagui,nipinyongrenyuanyuyuanyongrendanweizhijianqiandingdelaodong(聘用)合同,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否則不予聘用。
六、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塗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麵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靈石縣紀委監委監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責任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谘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谘詢靈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政策谘詢:0354-7619506(靈石縣人社局)0354-7618619(靈石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縣人社局紀檢監察室)0354-7618659(縣教育局監察室)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考試聘用的全過程。考生
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需真實有效。凡發現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附件:
1.靈石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靈石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xls
4.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docx
5.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docx
6.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doc
7.同意報考證明(模板).doc
8.黨員身份證明(模版)
附件下載請點擊:
1.2024年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事業單位招聘47人崗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