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將太原市2024年度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體檢和考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和考察人員
實行差額體檢考察,根據考試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從到低分的順序,從考試綜合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人員中,按遴選職位計劃人數1.5倍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向上取整)。
如出現2名以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一並進入體檢考察範圍,由遴選部門擇優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見附件。
體檢、考察及以後各環節出現空缺的,不再遞補。
二、體檢和考察事項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選部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還應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考生自願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後放棄資格的,遴選部門按規定程序將有關情況報市委組織部記錄在案。
體檢和考察工作擬於近期開展,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如有通訊方式變更請及時與所報考的單位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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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市委組織部
2024年9月6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