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報名時間:8月12-13日
領取準考證時間:8月17日上午11:00前
筆試時間:8月19日上午8:30—10:30
為解決城區學校教師緊缺的問題,經研究,決定從全區農村學校公開選調30名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做到條件公開、指標公開、成績公開、選調名單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選調公告、進入麵試名單(含成績)、擬選調名單(含總成績)在溮河區人民政府網發布和公開。
二、選調名額和條件
(一)選調名額:選調名額30名。
(二)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師德高尚,有事業心、責任感,作風正派;
2、編製在鄉鎮公辦學校、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其以上學曆、且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3、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並在我區董家河鎮、溮河港鎮、吳家店鎮、東雙河鎮、遊河鄉、譚家河鄉、柳林鄉、十三裏橋鄉、遊河新區、李家寨鎮所屬的學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在編在崗教師。2020年秋季招聘入編教師視同服務滿3年,2023年選調考試準予報考。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報名參加選調:
1、受紀律處分未滿規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者;
2、因違反師德師風規定,被調查處理後尚未解除處分者。
三、選調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凡符合條件的教師,憑選調報名登記表(登記表在溮河區人民政府網下載,貼2張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畢業證(第一學曆和最高學曆)、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書、身份證,於8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所在中心校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體音美崗位限本專業,每一崗位報名達到1:2比例即可開考。報名免收報名費,逾期不再補報,也不接受委托報名和網上報名。各中心校於8月14日上午11:00前將核對無誤的報名表、報名彙總表密封後報區教體局人事股,局人事股安排人員進行進一步審查。筆試準考證由各中心校領回後發放,領取時間:8月17日上午11:00前。
(二)筆試
1、筆試時間:8月19日上午8:30—10:30;筆試地點:區教體局設立,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筆試分值:100分。
3、筆試內容:一張試卷,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師德師風、時事政治等。
4、加分規定:在溮河區鄉(鎮)政府所在地學校(所有中心校本部均視為該類別)工作,每滿1年加0.25分;在溮河區鄉(鎮)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學校(教學點)工作,每滿1年加0.5分。鄉(鎮)中心校須在8月17日上午11:00前向區教體局人事股提交經公示無異議後的加分證明,逾期將不再受理。在溮河區農村學校工作教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超過6個月按1年計算。
5、8月24日在溮河區人民政府網公布筆試成績、加分後的綜合分值。同時根據筆試成績×50%+加分分值從高到低按1:2比例公布進入麵試教師名單。8月26日下午15:00-17:30本人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九中東校區領取麵試通知單。
(三)麵試
1、麵試時間:8月29日;麵試地點:以麵試通知單為準。由區教體局組織實施。
2、麵試方式為試講。試講是在沒有學生配合的情景下按教學環節試講隨機抽取的某節課的內容,並要求有板書環節。麵試滿分為100分。考生通過抽簽確定麵試先後順序,在麵試考場抽取試講某節課的題簽(題簽由評委在考場內於開考前臨時製作),準備3分鍾,然後試講10分鍾。試講結束,由評委當場評分、核分,當場公布成績。
3、試講內容。試講內容為與考生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溮河區初中、小學現用教材。試講教材由派駐教體局紀檢組工作人員在一定範圍內隨機抽取。
4、試講課題。試講課題為在開考前麵試評委依據以上公布的教材將每一章、節或單元名稱製成題簽,由上午(下午)同一學科第一位麵試考生在考場隨機抽取,即為本學科上午(下午)所有考生的試講課題。同一崗位同一時間上午(下午)考生的試講課題相同。考生試講所用教材由考場提供。
(四)考核
考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須合格及以上(由鄉、鎮中心校提供證明)。
(五)選調錄用
1、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各學科擬選調教師,擬選調考生總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加分+麵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三位)。
2、公示:在溮河區人民政府網公示擬選調教師名單,公示3天,公示期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選調資格,當事人三年內不得報考選調進城考試,並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同時給予鄉(鎮)中心校負責人相應的紀律處分。
3、凡在考核和公示期間被取消選調資格或棄崗的,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考核。
4、擬(ni)選(xuan)調(tiao)教(jiao)師(shi)名(ming)單(dan)確(que)定(ding)後(hou),按(an)照(zhao)所(suo)報(bao)崗(gang)位(wei)上(shang)崗(gang)。如(ru)不(bu)按(an)照(zhao)所(suo)報(bao)崗(gang)位(wei)按(an)時(shi)上(shang)崗(gang)的(de),應(ying)回(hui)到(dao)原(yuan)鄉(xiang)鎮(zhen)學(xue)校(xiao)原(yuan)崗(gang)位(wei),且(qie)三(san)年(nian)內(nei)不(bu)得(de)報(bao)考(kao)選(xuan)調(tiao)進(jin)城(cheng)考(kao)試(shi)。空(kong)缺(que)崗(gang)位(wei)不(bu)再(zai)遞(di)補(bu)。
四、選調工作紀律
本(ben)次(ci)選(xuan)調(tiao)嚴(yan)格(ge)執(zhi)行(xing)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要(yao)堅(jian)持(chi)原(yuan)則(ze),規(gui)範(fan)程(cheng)序(xu),做(zuo)好(hao)選(xuan)調(tiao)教(jiao)師(shi)各(ge)環(huan)節(jie)的(de)工(gong)作(zuo)。要(yao)堅(jian)持(chi)公(gong)示(shi)製(zhi),實(shi)行(xing)陽(yang)光(guang)操(cao)作(zuo)。要(yao)嚴(yan)格(ge)工(gong)作(zuo)紀(ji)律(lv),嚴(yan)肅(su)考(kao)風(feng)考(kao)紀(ji),無(wu)論(lun)是(shi)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還(hai)是(sh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在(zai)選(xuan)調(tiao)過(guo)程(cheng)中(zhong)出(chu)現(xian)違(wei)紀(ji)行(xing)為(wei),都(dou)要(yao)追(zhui)究(jiu)責(ze)任(ren),嚴(yan)肅(su)處(chu)理(li)。本(ben)次(ci)公(gong)開(kai)選(xuan)調(tiao)工(gong)作(zuo)全(quan)程(cheng)接(jie)受(shou)區(qu)紀(ji)委(wei)監(jian)委(wei)派(pai)駐(zhu)區(qu)教(jiao)體(ti)局(ju)紀(ji)檢(jian)監(jian)察(cha)組(zu)的(de)監(jian)督(du)。
附件:
2.溮河區2023年從農村選調部分教師到城區任教報名登記表.docx
溮河區公開選調城區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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