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家及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山西省司法廳所屬事業單位山西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山西省司法學校計劃組織實施2024年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麵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司法行政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曆(學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後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山西省司法廳負責將本係統擬聘人選報省人社廳備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塗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麵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山西省司法廳機關紀委、省人社廳監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谘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谘詢山西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山西省司法學校,筆試考務方麵的問題可谘詢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政策谘詢:
山西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
山西省司法學校
監督電話: 0351--6922056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
吉林公務員
1.山西省司法廳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山西省司法廳
2024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