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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於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為做好呂梁市第三人民醫院人才儲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5.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本次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6.本科生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93年6月17日及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6月17日及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及以後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
7.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曆和學位證書。
8.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要求,“麵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曆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9.應屆畢業生崗位報考對象包括: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10.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11.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我(wo)省(sheng)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港(gang)澳(ao)地(di)區(qu)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和(he)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在(za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中(zhong)享(xiang)有(you)公(gong)平(ping)競(jing)爭(zheng)權(quan)利(li),可(ke)應(ying)聘(pin)到(dao)內(nei)地(d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就(jiu)業(y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須(xu)具(ju)備(be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所(suo)需(xu)的(de)專(zhuan)業(ye)或(huo)技(ji)能(neng)等(deng)相(xiang)應(ying)條(tiao)件(jian)。
不作為招聘對象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碩士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名),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公務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報考人員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計劃及崗位具體要求
呂梁市第三人民醫院公開招聘60人,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呂梁市第三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五、招聘方式
1.崗位1-8、崗位11招聘數與報名人數達1:3方可開考,采取筆試與麵試相結合的辦法確定人選。
2.其餘崗位招聘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1時方可開考,通過麵試方式確定人選。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24年6月17日在山西省人社廳官網、呂梁人事人才網(www.llrc.com.cn)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時間:2024年6月26日8:00-6月30日24:00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呂梁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c.com.cn/)。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呂梁市第三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並按要求上傳本人近一年內紅底免冠正麵電子照片。(30kb以內,JPG格式。)
baokaorenyuanzhinengxuanzeyigegangweijinxingbaoming,baomingyukaoshishishiyongdebenrenyouxiaojuminshenfenzhengbixuyizhi。baomingshi,baokaorenyuanxuzaixiyuedubingqianding,tijiaodebaomingxinxiyingdangzhenshi、準確、完整。(其中應聘者《報名表》所suo填tian寫xie的de專zhuan業ye應ying當dang與yu報bao考kao者zhe本ben人ren取qu得de高gao校xiao畢bi業ye證zheng上shang所suo載zai明ming的de專zhuan業ye一yi致zhi。如ru畢bi業ye學xue校xiao按an照zhao一yi級ji學xue科ke發fa放fang畢bi業ye證zheng的de,須xu如ru實shi填tian寫xie畢bi業ye證zheng所suo載zai一yi級ji學xue科ke名ming稱cheng,《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核心課程和畢業論文題目,並由呂梁市第三人民醫院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名者自負。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呂梁市第三人民醫院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
時間:2024年6月26日8:00—2024年7月1日24:00。
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後,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未(wei)通(tong)過(guo)資(zi)格(ge)初(chu)審(shen)或(huo)尚(shang)未(wei)進(jin)行(xing)資(zi)格(ge)初(chu)審(shen)的(de),報(bao)名(ming)時(shi)間(jian)截(jie)止(zhi)前(qian)可(ke)以(yi)修(xiu)改(gai)報(bao)名(ming)信(xin)息(xi)或(huo)改(gai)報(bao)其(qi)他(ta)崗(gang)位(wei),超(chao)過(guo)報(bao)名(ming)時(shi)間(jian)不(bu)能(neng)再(zai)修(xiu)改(gai)報(bao)名(ming)信(xin)息(xi)或(huo)改(gai)報(bao)其(qi)他(ta)崗(gang)位(wei)。完(wan)成(cheng)報(bao)名(ming)人(ren)員(yuan),請(qing)自(zi)行(xing)下(xia)載(zai)並(bing)彩(cai)色(se)打(da)印(yin)《呂梁市第三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複審時使用。
3.核減、取消崗位及改報崗位
(1)崗位1-8、崗位11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采取筆試與麵試相結合的辦法確定人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
(2)其他崗位招聘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1時方可開考,采取麵試的辦法確定人選。實際報名人數不達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按1:1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無人報考,原則上予以取消。
(3)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核準後在原發布公告網站發布通知,同時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重新填報崗位。
報(bao)考(kao)崗(gang)位(wei)被(bei)取(qu)消(xiao)的(de)報(bao)名(ming)人(ren)員(yuan),可(ke)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登(deng)錄(lu)報(bao)名(ming)網(wang)站(zhan)進(jin)行(xing)改(gai)報(bao)。改(gai)報(bao)崗(gang)位(wei)資(zi)格(ge)初(chu)審(shen)時(shi)間(jian)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資(zi)格(ge)初(chu)審(shen)結(jie)果(guo)可(ke)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前(qian)查(zha)詢(xun)。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未(wei)改(gai)報(bao)其(qi)他(ta)崗(gang)位(wei)的(d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改(gai)報(bao)。
(三)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在報名結束後,可於指定時間(詳見筆試公告)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呂梁市第三人民醫院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聯係:0358-2279257。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招聘其他環節使用。
(四)考試與資格複審
1.筆試
筆試工作由呂梁市第三人民醫院招聘工作領導組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
(1)筆試範圍
崗位1-8、崗位11通過資格初審人員。
筆試成績采取百分製,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麵試成績×40%。筆試、麵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保留三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2)筆試科目
筆試《公共基礎知識》的崗位:崗位1-8、11;
(3)考試時限120分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
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4)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持有《筆試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