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鄉寧縣2024年公開選聘司法協理員工作方案》《鄉寧縣2024年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工作方案》要求,現將鄉寧縣2024年公開選聘司法協理員考核及鄉寧縣2024年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資格複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
1、考核對象:鄉寧縣2024年公開選聘司法協理員筆試成績合格人員(見附件1)。
2、考核時間:2024年8月7日至8月14日。
3、考核方式:主要通過工作測評、群眾測評、談心談話等方式對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滿分100分,70分為合格線,不達70分者不得選聘。
二、資格複審
1、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見附件2。
2、資格複審時間:2024年8月9日8:30——19:00。
3、資格複審地點:鄉寧縣司法局。
4、資格複審攜帶證件及相關材料:準考證、《誠信承諾書》、下載打印的《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學信網證明(《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犯罪記錄證明(鄉寧縣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相關模板見附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1)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3)報考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
(4)具有政法工作經曆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5)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報考人員須提供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及考核合格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
(6)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需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yu)所(suo)報(bao)崗(gang)位(wei)資(zi)格(ge)條(tiao)件(jian)不(bu)符(fu)以(yi)及(ji)主(zhu)要(yao)信(xin)息(xi)不(bu)實(shi),影(ying)響(xiang)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視(shi)為(wei)資(zi)格(ge)複(fu)審(shen)不(bu)合(he)格(ge),取(qu)消(xiao)該(gai)資(zi)格(ge)複(fu)審(shen)人(ren)員(yuan)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的(de)資(zi)格(ge)。資(zi)格(ge)複(fu)審(shen)人(ren)員(yuan)未(wei)按(an)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資格複審期間,因資格複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隻遞補一次)。資格複審結束後,按資格複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麵試人選,不再遞補。
5、注意事項
(1)資格複審必須由考生本人參加。
(2)進入資格複審現場時出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3)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不能提供相關證件證明者視為自動放棄。
(4)考生提供的電話等聯係方式要保持通暢,否則責任自負。
(5)考生密切關注鄉寧縣人民政府網站,具體事宜均以網站公告為準,谘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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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報考證明模版
鄉寧縣2024年公開招(選)聘司法協理員
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8月6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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