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師範大學創建於1958年。建校60多年來,學校秉承師範教育的優良傳統,不斷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現已發展成為一所培養體係完備、辦學特色鮮明的省屬師範大學,是培養山西省基礎教育師資的重要基地。
因教學、科研工作需要,學校現麵向社會招聘博士研究生10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山西師範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100名,其中專業技術崗位95名(專任教師80名,專職輔導員15名),管理崗位5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師範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具體要求的,獲得博士學曆學位的國(境)內外博士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或技能要求(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於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還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書)。
(六)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8年4月15日以後出生),特別優秀的可以放寬至40周歲(1983年4月15日以後出生)。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2月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打包發送至學校各學院(科研機構)電子郵箱。應聘者郵件標題格式統一要求為:簡曆投遞單位-崗位類別-畢業院校-專業-姓名。應聘材料接收郵箱如下:
簡曆投遞單位
崗位類別
聯係人
辦公電話
郵 ?箱
文學院
專任教師
陳老師
社會學與法學學院
專任教師
鄭老師
曆史與旅遊文化學院
專任教師
上官老師
外國語學院
專任教師
黎老師
教育科學學院
專任教師
陳老師
教師教育學院
專任教師
李老師
經濟與管理學院
專任教師
關老師
馬克思主義學院
專任教師
郭老師
美術學院
專任教師
楊老師
音樂學院
專任教師
陳老師
戲劇與影視學院
專任教師
鄧老師
書法學院
專任教師
李老師
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
專任教師
賈老師
物理與信息工程學院
專任教師
郭老師
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專任教師
張老師
生命科學學院
專任教師
楊老師
地理科學學院
專任教師
吳老師
傳媒學院
專任教師
竇老師
食品科學學院
專任教師
侯老師
體育學院
專任教師
李老師
材料科學研究院
專任教師
任老師
人事部
專職輔導員及管理崗位
張老師
3.報名提交材料:
(1)《山西師範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掃描件(本人手寫簽名),報名表中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
(2)本人身份證掃描件。
(3)本科、碩士和博士階段學曆、學位證書掃描件。暫未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2024年畢業生須提供在讀證明(包含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個人自薦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學術榮譽證書等掃描件。
(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和博士階段課程學習成績單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主要審查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曆、學位、專業、畢業學校、學術成果等信息。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由學校電話通知本人資格複審、考核的時間、地點等信息。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存在問題,隨即取消其資格。
(三)麵試考核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對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素質、身體心理素質、學術道德誠信、教學科研能力、發展潛力進行考核。考核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線為60分。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考核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和考察由山西師範大學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i)行(xing)。體(ti)檢(jian)應(ying)當(dang)在(zai)具(ju)有(you)體(ti)檢(jian)資(zi)質(zhi)的(de)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綜(zong)合(he)性(xing)醫(yi)院(yuan)進(jin)行(xing)。體(ti)檢(jian)結(jie)論(lun)不(bu)合(he)格(ge)需(xu)要(yao)複(fu)檢(jian)的(de),應(ying)安(an)排(pai)在(zai)具(ju)有(you)體(ti)檢(jian)資(zi)質(zhi)的(de)同(tong)一(yi)級(ji)別(bie)或(huo)上(shang)一(yi)級(ji)別(bie)的(de)另(ling)一(yi)家(jia)醫(yi)院(yuan)複(fu)檢(jian)。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對(dui)非(fei)當(dang)日(ri)、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複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應聘人員複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ri)內(nei)決(jue)定(ding)是(shi)否(fou)進(jin)行(xing)複(fu)檢(jian)。複(fu)檢(jian)隻(zhi)能(neng)進(jin)行(xing)一(yi)次(c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以(yi)複(fu)檢(jian)結(jie)論(lun)為(wei)準(zhun)。對(dui)因(yin)懷(huai)孕(yun)不(bu)能(neng)全(quan)部(bu)完(wan)成(cheng)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的(de),按(an)國(guo)家(jia)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執(zhi)行(xing)。不(bu)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者(zhe),視(shi)同(tong)放(fang)棄(qi)資(zi)格(ge)。
3.強化考察環節,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麵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招聘單位成立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麵考察。考察內容: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麵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gang位wei匹pi配pei度du以yi及ji是shi否fou需xu要yao回hui避bi等deng方fang麵mian的de情qing況kuang。不bu按an規gui定ding參can加jia考kao察cha者zhe,視shi同tong放fang棄qi資zi格ge。對dui應ying聘pin者zhe提ti供gong報bao考kao信xin息xi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和he檔dang案an進jin行xing複fu審shen或huo審shen核he。國guo內nei應ying屆jie畢bi業ye生sheng主zhu要yao考kao察cha應ying聘pin者zhe在zai校xiao期qi間jian的de學xue習xi情qing況kuang、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區、村委會出具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後,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曆(學位)、考核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落實回避製度;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塗改證件、證明等,或在報名、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六、谘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谘詢山西師範大學人事部。
聯 係 人:張老師
谘詢電話:
監督(舉報)電話: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
山西師範大學
2024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