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永興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實施意見》(永辦發〔2023〕10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中共永興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委巡察辦)決定麵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職數
縣委巡察辦行政編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原則和方法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能力匹配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願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選調範圍和條件
(一)選調範圍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不含科級)。
(二)選調條件
1.報考人員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9年11月30日以後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
(5)具有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份,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其中縣直單位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應具備2年以上工作經曆(含試用期);
(6)上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符合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的其他條件。
2.不得報考的情形
(1)在試用期內或者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受到誡勉、組(zu)織(zhi)處(chu)理(li)或(huo)黨(dang)紀(ji)政(zheng)務(wu)處(chu)分(fen)尚(shang)在(zai)影(ying)響(xiang)期(qi)內(nei),或(huo)正(zheng)在(zai)接(jie)受(shou)紀(ji)律(lv)審(shen)查(zha)和(he)監(jian)察(cha)調(tiao)查(zha)的(de),處(chu)罰(fa)期(qi)限(xian)未(wei)滿(man)或(huo)涉(she)嫌(xian)違(wei)法(fa)犯(fan)罪(zui)正(zheng)在(zai)接(jie)受(shou)司(si)法(fa)調(tiao)查(zha)尚(shang)未(wei)作(zuo)出(chu)結(jie)論(lun)的(de);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與縣委巡察辦在職幹部職工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近姻親關係或者擬製血親關係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5)幹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曆一身份”存疑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確定為流動調配人選情形的。
以上工作經曆、服務期限、任職年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5年11月30日。
四、選調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定於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報名地點設在縣委巡察辦督查股(縣委大院第五辦公樓一樓107辦公室),聯係電話:。
(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縣委巡察辦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於1:2。
2.報考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料按以下順序進行排序:①手寫簽名的《2025年中共永興縣委巡察辦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見附件);②本人學曆證書、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麵紅底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麵寫上姓名)等;④符合報考要求的其他佐證材料。
(三)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到縣委巡察辦107室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考試采取結構化麵試方式進行,麵試時間和地點待定(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五)考kao察cha。按an照zhao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從cong到dao低di分fen的de順shun序xu等deng額e確que定ding考kao察cha對dui象xiang,如ru入ru圍wei者zhe相xiang同tong的de,一yi並bing列lie入ru考kao察cha對dui象xiang。考kao察cha工gong作zuo由you縣xian委wei巡xun察cha辦ban派pai出chu考kao察cha組zu到dao考kao察cha對dui象xiang所suo在zai單dan位wei進jin行xing實shi地di考kao察cha。如ru因yin入ru圍wei考kao察cha的de考kao生sheng自zi願yuan放fang棄qi或huo考kao察cha不bu合he格ge而er出chu現xian職zhi位wei空kong缺que時shi,可ke按an照zhao考kao生sheng成cheng績ji從cong到dao低di分fen的de順shun序xu依yi次ci遞di補bu予yu以yi考kao察cha,但dan隻zhi遞di補bu1次。
(六)公示。對擬選調人選在調入、調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及聯係方式的舉報人的舉報。縣紀委監委幹部監督室、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同步受理公示期間的舉報。
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委幹部監督室:0735-5527766。
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0735-12380-6。
(七)會議研究。公示期滿後如無異議,將擬選調人員名單提交縣委巡察辦組聯席會研究,報縣委組織部審定。
(八)辦理調動手續。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同意後,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附件:2025年永興縣委巡察辦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永興縣委組織部
中共永興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12月3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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