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已結束,現就資格複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審對象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按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麵試資格複審人選(不達這一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出現成績並列時,一並納入資格複審人選)(名單附後)。
二、資格複審時間、地點
資格複審時間:2024年6月7日—6月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資格複審地點:沁水縣人社局305室(縣政府西樓)
三、資格複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複審人員,須由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複審,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原件,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台灣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曆、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個人檔案托管部門出具的檔案托管證明、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等材料,以上所需複印件均縮印至一張A4紙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張。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需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1)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
(4)定向、委培畢業生須出具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注意事項
1.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麵試的資格。
2.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麵試環節。
3.對放棄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造成的空崗進行遞補(遞補次數最多2次)。
聯係電話:0356--7025671
附件:
1.沁水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複審人員名單
2. 沁水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複審情況表
3.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模板)
沁水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公開招聘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24年6月5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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