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全麵加強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辦法》(崇辦發〔2021〕18號)youguanyaoqiu,weituoshanhuajienongcunxiaoxuejiaoshiquxiangfuyuheyinbianzhizongliangkongzhidaozhichengquyiwujiaoyuxuexiaochuzhongbujiaoshijinquewenti,jijiyindaonongcunxiaoxuejuyouchuzhongjiyishangjiaoshizigezhengdejiaoshiliuxiangchengquzhongxuerenjiao,zhubujiejuechengquxuexiaochuzhongbujiaoshijinquexianxiang,xianjiuyouguanshixianggonggaoruxia:
一、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編製在我縣城、鄉(鎮)小學,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任教滿5學年的教師(含“三定向”培養幼師和已借、交流在城區學校任教的教師)。
2023年公開考試選拔交流至城區中小學任教的教師不得報考,其編製擬調入現工作城區學校。
(二)選調條件
1.遵紀守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熱愛教師職業,恪守教師職業道德,身體健康,勝任城區中學專任教學工作。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後出生)。
3.近三學年工作年度考核和師德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學年指2021-2022學年、2022-2023學年、2023-2024學年)。
4.報考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初中英語學科崗位應具有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其他學科”崗位的應具有初中及以上語文、數學、英語學科之外學科教師資格證。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處刑罰的。
(2)因各種問題而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或調查),尚未作出結論或受到縣教育行政部門及以上級別行政處分或黨紀處分暫未解除處分的。
(3)因身體原因而不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的。
(4)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調的。
二、選調數量及崗位
(一)選調數量
共選調教師57名,其中:初中語文13名,初中數學13名,初中英語13名,初中其他學科18名(不細分具體學科,打包進行選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錄人員和進行選崗,下同)。
(二)選調崗位
1.寶水實驗學校初中部(23名):初中語文5名,初中數學5名,初中英語4名,初中其他學科9名。
2.道南學校初中部(25名):初中語文6名,初中數學6名,初中英語7名,初中其他學科6名。
3.黃洲學校初中部(9名):初中語文2名,初中數學2名,初中英語2名,初中其他學科3名。
三、選調辦法
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僅為“中學教育綜合知識”一科(不進行“學科專業知識”測試),總分為120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鍾。
參加筆試人數小於或等於選調崗位數時(即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初中英語和初中其他學科等4個學科崗位),崗位數不調減,但擬錄人員最後一名考生成績不得低於70分或達到本學科崗位全部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四舍五入,缺考、棄考和考試違規作0分處理的不計入該學科崗位全部考生成績)。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8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報名。
(二)報名地點
崇仁縣教育體育局四樓A405室。
(三)報名資格審查須提供的材料
1.《報名申請表》(見附件1,一式一份),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電子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蓋編製單位公章,除簽名外,其餘信息均在電腦上填寫直接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4.一張1寸藍底免冠近照。
以上證件經核實複印件屬實後,原件當場退回。
(四)資格審查
縣(xian)公(gong)開(kai)選(xuan)調(tiao)教(jiao)師(shi)工(gong)作(zuo)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辦(ban)公(gong)室(shi)對(dui)報(bao)名(ming)人(ren)員(yuan)提(ti)供(gong)的(de)材(cai)料(liao)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確(que)定(ding)參(can)加(jia)考(kao)試(shi)對(dui)象(xia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貫(guan)穿(chuan)於(yu)整(zheng)個(ge)選(xuan)調(tiao)工(gong)作(zuo)全(quan)過(guo)程(cheng),凡(fan)發(fa)現(xian)與(yu)選(xuan)調(tiao)方(fang)案(an)不(bu)符(fu)或(huo)弄(nong)虛(xu)作(zuo)假(jia)的(de),隨(sui)時(shi)取(qu)消(xiao)其(qi)選(xuan)調(tiao)資(zi)格(ge)。資(zi)格(ge)不(bu)符(fu)等(deng)導(dao)致(zhi)名(ming)額(e)產(chan)生(sheng)空(kong)缺(que),從(cong)該(gai)崗(gang)位(wei)中(zhong)由(you)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符合選調方案),但擬選調教師名單上報縣政府後,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所有通過資格審查參加教師選調考試的人員憑身份證於2024年8月9日到縣教體局四樓A405室領取《準考證》。
(五)筆試
參加選調教師持《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試場,筆試時間2024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崇仁縣第二中學(新校區)。試場安排:原則上30人為一試場,尾數超過10人,另設一個試場。
(六)確定預調對象
考試對象根據報考學科,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預調對象(例如:初中語文崗位擬選調13名,則預調該學科筆試成績排名前13名考生),若預調對象最後一名並列的,則服務農村學校時間長者優先;如服務農村學校時間相同,則已聘任專業技術職稱崗位等級高者優先;已聘任專業技術職稱崗位等級相同時,則教齡長者優先;教齡相同時,則學曆高者優先;學曆相同時,近五年(2019年至2024年)年度工作考核、師德考核優秀等次總次數多者優先;優秀總次數相同,增加選調名額一並預調,增調名額的學校崗位由崇仁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選崗
選(xuan)調(tiao)教(jiao)師(shi)崗(gang)位(wei)按(an)照(zhao)筆(bi)試(shi)成(cheng)績(ji)排(pai)名(ming),由(you)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選(xuan)擇(ze)選(xuan)調(tiao)學(xue)校(xiao),若(ruo)分(fen)數(shu)相(xiang)同(tong),參(can)照(zhao)確(que)定(ding)預(yu)調(tiao)對(dui)象(xiang)辦(ban)法(fa)進(jin)行(xing),若(ruo)再(zai)出(chu)現(xian)例(li)外(wai)情(qing)況(kuang),則(ze)采(cai)取(qu)抽(chou)簽(qian)方(fang)式(shi)確(que)定(ding)選(xuan)崗(gang)順(shun)序(xu)。
(八)公示與報批
預調對象公示5gegongzuoriwuyiyihou,baoxiangongkaixuantiaojiaoshigongzuolingdaoxiaozuyanjiuquedingxuantiaorenyuan。beixuantiaojiaoshizhuanyejishuzhichengpingpin,jiehewoxianshiji,anyouguanzhengcezhixing。
五、嚴肅工作紀律
(一)為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教師選調工作以縣政府為主導,縣教體局牽頭,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紀委監委、編辦等部門參與組織實施。筆試成績、預調名單等將在崇仁縣人民政府網部門信息公開欄目教育體育局窗口進行公示。
(二)報考教師應誠實填寫教師選調報名申請表,學校有關負責人要對報考教師所填有關信息認真審核。若出現弄虛作假,報考人及審核人在2024年師德考核中直接定為不合格,並扣發2024年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同時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對相關人員給予相應處分。
(三)報(bao)名(ming)參(can)加(jia)選(xuan)調(tiao)的(de)教(jiao)師(shi)應(ying)按(an)時(shi)參(can)加(jia)筆(bi)試(shi)。報(bao)名(ming)後(hou),無(wu)故(gu)不(bu)參(can)加(jia)筆(bi)試(shi)的(de)教(jiao)師(shi)將(jiang)列(lie)入(ru)不(bu)誠(cheng)信(xin)名(ming)單(dan),取(qu)消(xiao)其(qi)今(jin)後(hou)三(san)年(nian)教(jiao)師(shi)招(zhao)聘(pin)和(he)選(xuan)調(tiao)考(kao)試(shi)報(bao)名(ming)資(zi)格(ge)。
(四)對考試違規者,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六、組織領導
選調工作在縣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為確保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崇仁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廖素芬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黃煜縣政府辦主任
沈思溢縣教體局局長
李農縣人社局局長
黃劍縣財政局局長
袁璐縣委編辦主任
成員:黃道明縣政府辦一級主任科員
堯咚縣教體局副局長
章會平縣人社局副局長
全誌濤縣財政局副局長
方晴縣委編辦副主任
劉順保縣人社局副科級幹部
楊嘉武縣政府辦幹部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教師選調日常工作,由堯咚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七、本《實施方案》由崇仁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另行研究。
八、考生報考谘詢時,請谘詢縣教體局人事綜合監督股,電話0794-6323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