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於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下達的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尖草坪區計劃組織實施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四)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曆學位、專業和從業(職業、執業)資格等條件。
1.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83年5月及以後出生)。
2.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學曆學位。
報考者的學曆需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曆學位認證書須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須在2024年5月底前取得。
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曆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可報考醫療衛生機構學曆學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崗位(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與崗位要求的專業或類別相一致)。
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cheng)市(shi)低(di)保(bao)人(ren)員(yuan)和(he)農(nong)村(cun)低(di)保(bao)人(ren)員(yuan)可(ke)享(xiang)受(shou)減(jian)免(mian)考(kao)試(shi)費(fei)政(zheng)策(ce)。申(shen)請(qing)減(jian)免(mian)考(kao)試(shi)費(fei)的(de)報(bao)考(kao)者(zhe),需(xu)先(xian)在(zai)網(wang)上(shang)繳(jiao)費(fei),然(ran)後(hou)到(dao)太(tai)原(yuan)市(shi)尖(jian)草(cao)坪(ping)區(qu)人(ren)社(she)局(ju)辦(ban)理(li)減(jian)免(mian)手(shou)續(xu)。減(jian)免(mian)申(shen)請(qing)審(shen)核(he)通(tong)過(guo)後(hou),考(kao)試(shi)費(fei)按(an)原(yuan)繳(jiao)費(fei)渠(qu)道(dao)退(tui)還(hai)。
享受減免考試費的報考者,請於6月5日到太原市尖草坪區人社局(太原市金橋西街和金彙路交叉口西北角雙子樓東樓309-1房間)辦理手續。辦理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提供當地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提供低保證和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考試費減免手續,逾期視為自願放棄。
(三)考試和資格複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成績采取百分製。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麵試成績×40%。
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麵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5分。
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麵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麵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6月15日(星期六),具體時間見筆試公告,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科。《公共科目》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等。《專業科目》類別分為公共類、衛生類和小學教師三類:公共類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分析、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衛生類內容包括基礎醫學知識、公共衛生知識、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政策及法律法規等;小學教師內容包括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
試卷形式為三類試卷,每類試卷為兩個考試科目的合訂本。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
《公共科目》考試時限為90分鍾,滿分為150分。《專業科目》考試時限為120分鍾,滿分為150分。筆試成績的合成方式為: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專業科目成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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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可在6月底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
2.資格複審
各招聘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複審的人選,如最後一名人選成績出現並列,則一同進入資格複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太原人事考試網和尖草坪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參加資格複審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台灣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
(2)筆試準考證。
(3)境內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有學位要求的,需提供報名所用學曆對應的學位證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曆學位、所學專業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和專業機構翻譯的中文版成績單。
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和相應職業(工種)的預備技師(技師)資格證。
(4)崗位有職稱或從業(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曆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件(證明)。
(5)已就業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需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未就業的提供檔案存放證明。
(6)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人員,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並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2)。“大學生村官”由縣、市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由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填寫同意報考意見並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由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填寫同意報考意見並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欄(lan)中(zhong),山(shan)西(xi)高(gao)校(xiao)畢(bi)業(ye)生(sheng)由(you)共(gong)青(qing)團(tuan)山(shan)西(xi)省(sheng)委(wei)蓋(gai)章(zhang),非(fei)山(shan)西(xi)高(gao)校(xiao)畢(bi)業(ye)生(sheng)由(you)本(ben)人(ren)畢(bi)業(ye)院(yuan)校(xiao)所(suo)在(zai)地(di)的(de)省(sheng)級(ji)團(tuan)委(wei)蓋(gai)章(zhang)後(hou),並(bing)由(you)共(gong)青(qing)團(tuan)山(shan)西(xi)省(sheng)委(wei)加(jia)蓋(gai)印(yin)章(zhang)。“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由服務地縣級人社部門填寫同意報考意見並蓋章,在“派出單位意見”欄內由市級人社部門填寫同意報考意見並蓋章。
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需提供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麵)、退伍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需提供與山西省創業就業促進會簽訂的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7)報考“村(社區)幹部專門崗位”的,需提供村(社區)任職、考核情況及任期內無違法違紀行為的證明,上一級黨(工)委填寫意見並加蓋公章。
(8)研究生按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通過所學專業(研究方向)報考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崗位的,還需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研究方向)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以上材料屬證件類的驗原件留複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參加麵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di)點(dian)參(can)加(jia)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麵(mian)試(shi)資(zi)格(ge)。若(ruo)取(qu)得(de)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人(ren)員(yuan)確(que)認(ren)放(fang)棄(qi)資(zi)格(ge)複(fu)審(shen)或(huo)資(zi)格(ge)複(fu)審(shen)不(bu)合(he)格(ge)的(de),從(cong)報(bao)考(kao)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照(zhao)筆(bi)試(shi)成(cheng)績(ji)由(you)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僅遞補一次),遞補後仍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3.麵試
麵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見麵試公告。
麵試由尖草坪區人社局組織。綜合類崗位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教師類崗位采取試講方式進行。
麵試成立麵試考官小組,人數一般為5-7人。麵試工作關鍵環節全程錄音錄像,麵試成績當天公布。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綜合類崗位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教師類崗位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zhixing。tijianzaijuyoutijianzizhidexianjiyishangzonghexingyiyuanjinxing。tijianjielunbuhegexuyaofujiande,yinganpaizaijuyoutijianzizhidetongyijibiehuoshangyijibiedelingyijiayiyuanfujian。kaoshengduifeidangri、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複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複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ri內nei決jue定ding是shi否fou進jin行xing複fu檢jian。複fu檢jian隻zhi能neng進jin行xing一yi次c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以yi複fu檢jian結jie論lun為wei準zhun。對dui因yin懷huai孕yun不bu能neng全quan部bu完wan成cheng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的de,按an國guo家jia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執zhi行xing。不bu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者zhe,視shi同tong放fang棄qi資zi格ge。體ti檢jian所suo需xu費fei用yong由you報bao考kao者zhe自zi理li。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進行,主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報考者是否符合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並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審核。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曆(學位)、綜合成績、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後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本人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與原單位解除合同,否則不予聘用。
(六)聘用
本(ben)次(c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實(shi)行(xing)聘(pin)用(yong)製(zhi)和(he)試(shi)用(yong)期(qi)製(zhi)度(du)。公(gong)示(shi)期(qi)滿(man),經(jing)招(zhao)聘(pin)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同(tong)意(yi)後(hou),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法(fa)定(ding)代(dai)表(biao)人(ren)與(yu)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確(que)定(ding)人(ren)事(shi)關(guan)係(xi)。試(shi)用(yong)期(qi)按(an)照(zhao)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執(zhi)行(xing)。試(shi)用(yong)期(qi)包(bao)括(kuo)在(zai)合(he)同(tong)期(qi)內(nei)。試(shi)用(yong)期(qi)滿(man)考(kao)核(he)合(he)格(ge)的(de)正(zheng)式(shi)聘(pin)用(yong),不(bu)合(he)格(ge)的(d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
聘用人員應在聘用文件下發後3個月內辦理檔案轉遞相關手續,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的,取消聘用。
如在試用期內發現聘用人員患有癲癇、精神病等體檢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聘用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補貼政策。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5年之內不得辦理區外調動手續。
六、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塗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麵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區人社局監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谘詢監督電話
谘詢監督電話:
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
1.在招聘過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gong)告(gao)等(deng)全(quan)部(bu)通(tong)過(guo)太(tai)原(yuan)人(ren)事(shi)考(kao)試(shi)網(wang)和(he)尖(jian)草(cao)坪(ping)區(qu)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網(wang)站(zhan)公(gong)布(bu),不(bu)再(zai)另(ling)行(xing)電(dian)話(hua)通(tong)知(zhi),請(qing)考(kao)生(sheng)及(ji)時(shi)關(guan)注(zhu)網(wang)站(zhan)信(xin)息(xi)。考(kao)生(sheng)因(yin)自(zi)身(shen)原(yuan)因(yin)未(wei)能(neng)及(ji)時(shi)獲(huo)取(qu)招(zhao)聘(pin)信(xin)息(xi)或(huo)從(cong)其(qi)他(ta)渠(qu)道(dao)獲(huo)取(qu)錯(cuo)誤(wu)信(xin)息(xi)而(er)延(yan)誤(wu)、影響招聘的,其後果由考生自行負擔。
2.本(ben)次(c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考(kao)試(shi)不(bu)指(zhi)定(ding)考(kao)試(shi)輔(fu)導(dao)用(yong)書(shu),不(bu)舉(ju)辦(ban)也(ye)不(bu)委(wei)托(tuo)任(ren)何(he)機(ji)構(gou)或(huo)個(ge)人(ren)舉(ju)辦(ban)考(kao)試(shi)培(pei)訓(xun)輔(fu)導(dao)班(ban)。目(mu)前(qian)社(she)會(hui)上(shang)舉(ju)辦(ban)的(de)各(ge)類(lei)事(shi)業(ye)單(dan)位(wei)招(zhao)聘(pin)培(pei)訓(xun)輔(fu)導(dao)班(ban)和(he)發(fa)行(xing)的(de)出(chu)版(ban)物(wu)等(deng),均(jun)與(yu)本(ben)次(ci)考(kao)試(shi)組(zu)織(zhi)機(ji)構(gou)無(wu)關(guan)。敬(jing)請(qing)廣(guang)大(da)報(bao)考(kao)者(zhe)提(ti)高(gao)警(jing)惕(ti),切(qie)勿(wu)上(shang)當(dang)受(shou)騙(pian)。
附件:
太原市尖草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