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優you化hua教jiao師shi隊dui伍wu結jie構gou,加jia強qiang城cheng區qu學xue校xiao教jiao師shi配pei備bei和he隊dui伍wu建jian設she,根gen據ju學xue校xiao學xue科ke需xu要yao,經jing縣xian委wei教jiao育yu工gong作zuo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研yan究jiu決jue定ding麵mian向xiang全quan縣xian農nong村cun學xue校xiao在zai編bian在zai崗gang教jiao師shi公gong開kai選xuan調tiao教jiao師shi。
一、選調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編製、崗位許可原則;
3、城區學校學段學科需要原則。
4、學校擇優推薦原則。
二、選調範圍
全縣農村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計劃
共計125個,其中,初中教師45名,小學教師80名,詳細學段學科及選調計劃見附表2。
四、報考條件及要求
1、政治素質要求:熱愛教育,關愛學生,重德守紀。
2、在本縣農村學校工作滿5年以上(含5年)。
3、報考初中學段的教師應具備初中及以上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曆證書,年齡要求在42周歲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報考小學學段教師應具備小學及以上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年齡要求在38周歲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4、每人限報一門學科。
5、農村同一所學校推薦報考同一學段同一學科不得超過2人。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
(1)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
(2)有受黨紀政紀處分且在影響期內的,或正在立案調查的;
(3)近5年內有一次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試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7、本(ben)次(ci)對(dui)選(xuan)調(tiao)進(jin)城(cheng)教(jiao)師(shi)均(jun)實(shi)行(xing)試(shi)用(yong)期(qi)製(zhi)度(du),試(shi)用(yong)期(qi)為(wei)一(yi)個(ge)學(xue)期(qi)。試(shi)用(yong)期(qi)結(jie)束(shu)後(ho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和(he)教(jiao)育(yu)主(zhu)管(guan)部(bu)門(men)進(jin)行(xing)考(kao)核(he),考(kao)核(he)合(he)格(ge)後(hou),方(fang)可(ke)辦(ban)理(li)正(zheng)式(shi)調(tiao)動(dong)手(shou)續(xu)。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3、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持身份證、畢業證、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和複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張,學校已審簽的《沅陵縣2023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一份。
4、谘詢電話:0745—4222045
(二)資格審查
1、由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對參加選調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才能參加考試。
2、對填報申請表內容不實、提供證件等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情節嚴重的將嚴肅處理。
(三)考試(卷麵100分)
1、考試時間:2023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2、考試地點:沅陵縣辰州中學
3、考試內容:學段學科專業知識。
4、考生的卷麵分達不到60分者不予選調。
(四)評先評優加分
加分以近5年來獲得的榮譽為加分依據,以下層級榮譽與教育工作相關方可加分:1、獲國家、省、市、縣級黨政機關關於教育工作的相關表彰、獎勵和授予“優秀共產黨員”、教育係統“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分別計4、3、2、1分;2、獲國家、省、市、縣級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jiaoyubusijujibiaozhangjianglidengtongyushengjiaoyutingbiaozhangjiangli,shengtingchushibiaozhangjianglidengtongyushijijiaoyujubiaozhangjiangli,shijiaoyujukeshibiaozhangjianglidengtongyuxianjiaoyujubiaozhangjiangli),分別計3、2、1、0.5分;3、獲得事業單位記大功、記功和嘉獎(或全縣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層次)的,分別計2、1、0.5分。同類獎勵隻計最高獎項一次,所有加分累計不超過10分。
(四)錄取辦法
1、按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選擇學校的方式錄取。末位成績相同的,加試一輪試教,擇優錄取。
2、確定選調的教師,如果調入學校空有相對應的職稱崗位等級,則按對應職稱崗位辦理調動手續;如果調入學校沒有相對應的職稱崗位等級,則實行高職低聘辦理調動手續。
其他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