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丹鳳縣2023年教師資源配置方案》和《丹鳳縣農村學校教師進城任教公開競聘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為城區部分中小學公開選聘教師,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擬從城區學校、幼兒園之外的全縣範圍內在編在崗教師中公開選聘學科教師67名,招聘人數為:
縣初級中學10人,第一小學12人,第三小學20人,第五小學14人,第六小學11人。
招聘學科由各校依據本單位學科教師缺員實際自行確定,招聘前報科教體局。
二、選聘條件
1.教學基本功紮實,理念先進,課堂高效,教學質量高,社會評價好。
2.禁止高學段向低學段流動,本人競聘到城區學校後同意高職低聘。
3.具備在本縣農村學校相應的任教年限要求和經曆(即特崗教師基層服務期滿6年、事業招考服務期5年),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8月31日後出生)。
4.具備各學段要求學曆及相應的任職資格,任職資格與所報學科相同或相近(學科以教師資格證學科和任職資格證專業為準)。
三、選聘程序
1.發布公告(8月5日)
由丹鳳縣農村教師進城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媒體平台發布選聘公告。
2.報名與資格審查(8月6日—8日)
凡自願參加選聘者,本人於2023年8月6日上午8:00至8月8日下午18:00到應聘學校報名。報名時須提交報名登記表、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任職資格證、參加工作分配文件複印件、獲獎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所有複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份)。由you各ge招zhao聘pin校xiao點dian對dui照zhao招zhao聘pin報bao名ming條tiao件jian和he報bao名ming者zhe提ti供gong的de相xiang關guan證zheng件jian證zheng明ming及ji材cai料liao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審shen查zha合he格ge者zhe報bao科ke教jiao體ti局ju複fu審shen後hou,由you各ge校xiao通tong知zhi其qi按an時shi參can加jia選xuan聘pin考kao試shi。
對已在城區內學校交流的人員,符合調動年限的,須報名參加城區學校選聘考試,考試合格人員,予以優先聘用。
參加選聘者僅限於城區學校、幼兒園之外的全縣範圍內在編在崗教師,現任校(園)領導不得報名參加選聘。
3.選聘考試(8月9日)
上午 9:00—11:00筆試
下午 14:00開始麵試
選(xuan)聘(pin)考(kao)試(shi)由(you)各(ge)招(zhao)聘(pin)校(xiao)點(dian)學(xue)校(xiao)按(an)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具(ju)體(ti)組(zu)織(zhi)實(shi)施(shi),采(cai)取(qu)筆(bi)試(shi)和(he)麵(mian)試(shi)講(jiang)課(ke)的(de)方(fang)式(shi)進(jin)行(xing),相(xiang)關(guan)事(shi)宜(yi)由(you)各(ge)招(zhao)聘(pin)校(xiao)點(dian)學(xue)校(xiao)通(tong)知(zhi)到(dao)通(tong)過(guo)資(zi)審(shen)的(d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選(xuan)聘(pin)考(kao)試(shi)由(you)縣(xian)選(xuan)聘(pin)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派(pai)員(yuan)全(quan)程(cheng)監(jian)督(du),並(bing)廣(guang)泛(fan)接(jie)受(shou)社(she)會(hui)監(jian)督(du)。
4.公布成績及聘用(8月10日)
各招聘校點於8月10日12時前將選聘考試成績和擬聘人員名單在校內予以公布,上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後,由科教體局黨組會研究發文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它事項
1.為確保城鄉教師均衡配置,凡本次涉及到的聘任製學校進人總數不得突破以上確定的招聘人數(含城區學校之間流動後淨增加人數);各鎮中、小學調出(含招聘)教師人數上限為上年度分配到本單位在城區學校跟崗實踐人數,具體由科教體局審核把關。
2.各學校應嚴格報名條件,從嚴資格審查,規範招聘程序,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3.擔(dan)任(ren)招(zhao)聘(pin)工(gong)作(zuo)的(de)人(ren)員(yuan)要(yao)自(zi)覺(jiao)遵(zun)守(shou)幹(gan)部(bu)人(ren)事(shi)工(gong)作(zuo)紀(ji)律(lv)和(he)回(hui)避(bi)製(zhi)度(du),公(gong)道(dao)正(zheng)派(pai),實(shi)事(shi)求(qiu)是(shi),客(ke)觀(guan)公(gong)正(zheng),不(bu)得(de)優(you)親(qin)厚(hou)友(you),不(bu)得(de)徇(xun)私(si)舞(wu)弊(bi)。如(ru)有(you)違(wei)反(fan)一(yi)經(jing)發(fa)現(xian)將(jiang)從(cong)嚴(yan)從(cong)快(kuai)頂(ding)格(ge)處(chu)理(li)。
4.對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或違反選聘工作紀律的報名人員,一經查實,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聘用,並作出相應處理。
5.本次招聘工作由縣科教體局紀檢組派員全程監督,受理舉報、申訴事宜,查處相關違規違紀問題。
聯係人:朱含銀 賈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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