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穩就業保就業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工作,根據《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晉人社發〔2019〕59號)和市人社局《關於下達2024年縣級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計劃的通知》(臨人社函〔2024〕100號)精神,結合縣直相關部門(單位)目前使用公益性崗位情況,堅持公益性崗位“托底線、救急難、臨時性”屬性,麵向各類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開發公益性崗位138個。經報請縣政府同意,現將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對象
隰縣戶籍,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
二、招用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8月1日及以後出生);
5.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3)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高校畢業生;
(4)殘疾高校畢業生;
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合同未到期人員)、享受過公益性崗位政策(除大齡殘疾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等特殊困難人員)或已就業(經與社保數據、工商登記對比,當前處於就業狀態的)的人員,不能報名。
堅持三年到期退出製度,除大齡殘疾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等特殊困難人員,按規定程序可連續簽約2次外,其他人員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8月19日至21日
報名地點: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
四、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1.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4份;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4份;
3.普通高校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4份、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3份;
5.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①城鎮登記失業一年以上高校畢業生:提交社區或村委失業一年以上有關證明(簽字並加蓋公章)3份;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家庭失業高校畢業生:提交記載本人家庭《低》原件和複印件;③農村脫貧勞動力家庭失業高校畢業生:防止返貧監測係統中脫貧家庭頁截圖(蓋隰縣鄉村振興局公章);④農村脫貧勞動力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殘疾高校畢業生:提交記載有本人姓名的《殘疾證》原件和複印件;
6.《隰縣2024年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3份;
7.《隰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見附件2)3份;
8.一寸紅底相片4張;
以上提供的證件及複印件均為現場查看原件、核對留存複印件。
五、招用程序
1.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後,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在3個工作日內統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證件(證明)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報名資格。
2.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領取時間將通過“隰縣就業”微信官方公眾號另行通知,屆時需本人憑身份證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3.考試
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方可參加考試。考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60分,時間120分鍾,內容為公共服務相關內容。
4.成績公布
根據報考人員考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分依次確定擬招用人員,並通過“隰縣就業”微信官方公眾號公示名單。
5.體檢
體(ti)檢(jian)由(you)隰(xi)縣(xian)公(gong)共(gong)就(jiu)業(ye)人(ren)才(cai)服(fu)務(wu)中(zhong)心(xin)統(tong)一(yi)組(zu)織(zhi),在(zai)指(zhi)定(ding)醫(yi)療(liao)機(ji)構(gou)進(jin)行(xing),體(ti)檢(jian)費(fei)由(you)考(kao)生(sheng)自(zi)理(li)。體(ti)檢(jian)合(he)格(ge)者(zhe)確(que)定(ding)為(wei)擬(ni)招(zhao)用(yong)對(dui)象(xiang),考(kao)生(sheng)放(fang)棄(qi)體(ti)檢(jian)或(huo)體(ti)檢(jian)不(bu)合(he)格(ge)者(zhe)取(qu)消(xiao)招(zhao)用(yong)資(zi)格(ge)。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而形成的崗位空缺,按考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6.公示
經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招用人選,在隰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5gegongzuoridegongshi。gongshiqijianjieshoushehuijubao,jubaozheyingyizhenshixingmingshishiqiushidifanyingwenti,bingtigongbiyaodetiaozhaxiansuo。gongshifaxianwentijingzhashushide,quxiaonizhaoyongrenyuanzhaoyongzige。
7.招用與待遇標準
公示期滿,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統一派遣到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晉人社發〔2019〕59號)規定,與招用人員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三年到期後退出。
對招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依據相關規定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按照山西省三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1780元)撥付崗位補貼,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單位應繳部分,個人應繳部分從崗位補貼中代扣。
8.崗前培訓
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和用人單位組織好崗前培訓工作。招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不得安置於重要崗位,主要安置在窗口服務、後勤服務和輔助性社會管理服務等崗位。
六、注意事項
(1)考生注意招用報名時間,在報名前做好報名時所需就業困難認定相關資料。(注:①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經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社區(行政村)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申請認定類別、公示時限、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經辦人及聯係電話。經公示無異議的,在《認定情況表》上簽署意見,並將相關申請材料報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②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收到材料後,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複核。符合條件的,在《認定情況表》上簽署意見後上報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門。)
(2)本次招用的各類信息均在“隰縣就業”weixinguanfanggongzhonghaojinxingfabu,buzailingxingtongzhi。qingbaomingkaoshengmiqieguanzhubingbaochilianxifangshichangtong,ruyinkaoshengzishenyuanyinweinengjishihuoquzhaoyongxinxide,houguokaoshengzifu。
(3)考生提供的電話等聯係方式要確保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4)報名及資格審查完成後,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通知參加考試。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警覺,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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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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