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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永興縣民族宗教事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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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永興縣內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富餘現狀,經研究,同意永興縣民族宗教事務中心麵向全縣教育係統在編在崗教師和暫未分配單位的2025年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畢業生公開選聘,為做好選聘相關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聘的崗位、範圍和條件

(一)選聘崗位

永興縣民族宗教事務中心公開選聘崗位3個。具體的選聘崗位及計劃見《2026年永興縣民族宗教事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選聘範圍

1.永興縣教育係統在編在崗教師(各學段心理健康、地理學科教師,初中階段物理、化學、生物學科教師,高中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教師除外);

2.暫未分配工作單位的永興縣2025年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畢業生(心理學、數學與應用數學教師除外)。

(三)選聘條件

1.選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具備能適應工作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2024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6)暫未分配工作單位的2025年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畢業生的考核招聘結果須為合格(須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體檢合格、考察合格等);

(7)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曆、專業、技能條件和其它條件(見附件1)。

2.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2024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下(不含合格)檔次的(暫未分配工作單位的2025年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畢業生對此不作要求);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5)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選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7)在編的各學段心理健康、地理學科教師,初中階段物理、化學、生物學科教師,高中階段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教師(含具有以上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或現任教該科目的教師),具有名教師、名班主任、名校長、名教研員稱號的教師不得報考;

(8)暫未分配工作單位的2025年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畢業生中的心理學、數學與應用數學教師;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情形的人員。

公告中未明確的選聘考試條件要求的計算時間,均截止至公告發布之日。

二、公開選聘的原則和方法

公開選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三、公開選聘的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ben次ci公gong開kai選xuan聘pin采cai取qu現xian場chang報bao名ming方fang式sh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在zai報bao名ming時shi一yi並bing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需xu提ti交jiao以yi下xia材cai料liao的de原yuan件jian及ji複fu印yin件jian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所suo有you複fu印yin件jian的de資zi料liao按an以yi下xia順shun序xu進jin行xing裝zhuang訂ding交jiao資zi格ge審shen查zha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

(1)報考人員填寫《2026年永興縣民族宗教事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表格內的個人信息、報考信息等內容必須為打印,報考人員簽名處須手寫簽名;

(2)有效身份證件;

(3)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通過學曆查詢網站“”打印);

(4)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學曆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帶二維驗證碼,注意驗證碼時效,過期無效);

(5)《同意報考證明》一份。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未分配單位的2025年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畢業生報考,主管部門蓋章即可);

(6)2024年年度考核表(審核時不用提供原件,複印件即可);

(7)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麵彩色照片4張(同底,背後寫好報考崗位和姓名);

(8)符合公告報考要求的其他佐證材料。

2.報名時間:2026年1 月21日至1月23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時,下午2:30-6:00時)。

3.報名地點:中共永興縣委統戰部521室(縣人民政府第五辦公樓五樓)。

4.注意事項

(1)筆試最低開考比例:有效報名人數與選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低於2:1。

(2)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取消選聘計劃,將於2026年1月26日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xx.gov.cn)公布。崗位選聘計劃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1月27日8:30至12:00前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其他崗位的視同放棄本次報名。

(3)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方可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4)報考人員應準確填報本人信息,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zhunque。duibaokaorenyuandezigeshenzhaguanchuanxuanpingongzuoquanguocheng,renhehuanjiefaxianyingpinrenyuanbufuhegangweibaomingtiaojianhuotigongdecailiaonongxuzuojia,yijingzhashi,quxiaokaoshihuopinyongzige,youcichanshengdeyiqiehouguoyoubaokaorenyuanbenrenchengdan。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初定於2026年1月31日上午舉行,地點待定(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以筆試公告為準)。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製計分,考試時間120分鍾。

3.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具體計算方法為:根據筆試科目,按有效參考人員的成績之和除以有效參考人數所得的平均分數再乘以80%(有效參考人員的成績之和÷有效參考人數×80%)。

4.筆試成績及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公布。適時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5.注(zhu)意(yi)事(shi)項(xiang)。考(kao)生(sheng)申(shen)請(qing)放(fang)棄(qi)須(xu)在(zai)考(kao)察(cha)啟(qi)動(dong)前(qian)提(ti)交(jiao)書(shu)麵(mian)放(fang)棄(qi)聲(sheng)明(ming),考(kao)察(cha)啟(qi)動(dong)後(hou),因(yin)考(kao)生(sheng)個(ge)人(ren)原(yuan)因(yin)放(fang)棄(qi)選(xuan)聘(pin)的(de),將(jiang)錄(lu)入(ru)永(yong)興(xing)縣(xian)人(ren)事(shi)考(kao)試(shi)誠(cheng)信(xin)記(ji)錄(lu)庫(ku),今(jin)後(hou)三(san)年(nian)內(nei)不(bu)得(de)參(can)加(jia)永(yong)興(xing)縣(xian)內(nei)的(de)人(ren)事(shi)考(kao)試(shi)。

(三)考察。根據選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按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如入圍考察者筆試成績出現並列的,則以寫作成績高的確定為考察對象。

(四)公示。對考察合格的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實名舉報(需有聯係方式)。

(五)會議研究。公示期滿後,對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於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將召開會議進行研究。

(六)辦理手續。經會議研究同意後,按程序辦理流動調配手續。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xx.gov.cn)查看各選聘環節相關信息。均不另行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二)報考人員參加報名、筆試、考察等環節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下列三種原證之一為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原件。缺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考察等環節。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選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得隨意放棄。

(五)正確對待競爭。公開選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心理準備。對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六)筆(bi)試(shi)後(hou),如(ru)因(yin)入(ru)圍(wei)考(kao)察(cha)的(de)考(kao)生(sheng)自(zi)願(yuan)放(fang)棄(qi)或(huo)考(kao)察(cha)不(bu)合(he)格(ge)而(er)出(chu)現(xian)崗(gang)位(wei)空(kong)缺(que)時(shi),可(ke)按(an)照(zhao)該(gai)崗(gang)位(wei)筆(bi)試(shi)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的(de)順(shun)序(xu)依(yi)次(ci)遞(di)補(bu),每(mei)個(ge)崗(gang)位(wei)最(zui)多(duo)遞(di)補(bu)2次,擬聘用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未參加筆試和未達到該考試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列為考察和遞補對象。

(七)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和本次選聘的有關政策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五、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由永興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和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

六、選聘考試服務

選聘程序和政策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選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曆、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一)選聘政策、考務程序谘詢電話

永興縣人力資源考試院:0735-5535953。

(二)監督電話

永興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735-5521855。

永興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0735-12380-6。

(三)選聘崗位條件谘詢

谘詢電話詳見《崗位信息表》(附件1)。

附件:1.2026年永興縣民族宗教事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信息表

2.2026年永興縣民族宗教事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同意報考證明(模板)

【編輯:楊丹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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