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全縣共計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30名。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黎城縣戶籍。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吃苦耐勞,愛崗敬業,誌願從事基層就業服務工作。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就業困難人員。
1、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隻限1人申請認定。
3、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4、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5、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6、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7、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8、三年內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家
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 正在接受或受過刑事處罰的;
2. 曾被開除公職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 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 有參加邪教組織或非法活動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6. 曾經從事過公益性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5年5月15日-—7月14日(工作日報名)
報名地點:黎城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局(二樓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報名時需提供:
1、《黎城縣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附件1))
2、《黎城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附件2):
3、《山西省電子就業創業證》:
4、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複印件(戶口薄首頁及本人頁);
5、畢業證書複印件。
6、按照人員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包括低保、殘疾、退役、學曆等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現場審查。
報名谘詢電話:035-7770687
( 麵試
麵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後,由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局在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
(四) 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後,由用人單位於10個工作日內與擬聘用人員依法簽訂書麵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並報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
障局備案。三年合同期結束後,自動解除勞動關係。
四、工資待遇
被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為我縣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950元)(工資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並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生
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五、人員管理
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為(wei)全(quan)日(ri)製(zhi)用(yong)工(gong),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負(fu)責(ze)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人(ren)員(yuan)的(de)曰(yue)常(chang)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並(bing)結(jie)合(he)實(shi)際(ji)製(zhi)定(ding)管(guan)理(li)製(zhi)度(du)和(he)考(kao)核(he)辦(ban)法(fa),確(que)定(ding)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人(ren)員(yuan)的(de)工(gong)作(zuo)職(zhi)
責。
六、監督檢查
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本次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益性崗位人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
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崗位名額的,取消其上崗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035777087
點擊查看:
黎城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局
2025年5月15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