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 2025 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以及省人事考試中心公布的山西省省直事業單位 2025 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現將山西省作家協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複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複審對象
1.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麵試資格複審的人選,最後一名成績相同時一並參加資格複審(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2.資格複審開始前若取得麵試資格複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麵試資格複審人選
二、資格複審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5年5月13 日上午9:30
2.地點:山西省作家協會三層會議室(具體地址為:太原市迎澤區五一路 36 號五一路集中辦公區1號樓。)
三、資格複審方式考生本人持有關證件及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複審,
四、資格複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複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並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筆試準考證原件及複印件;
3.戶口本首頁與本人頁原件及複印件;
4.與報考崗位要求對應的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1)招聘崗位要求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曆學位的,須同時提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
(2)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5 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曆、學位、所學專業證明(應說明考生基本信息、入學時間、畢業時間、學曆層次以及所學專業和學位獲得情況);
5.2023 年、2024 年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的考生: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和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見附件2);
6.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7.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以上證明材料和證件原件退還本人,複印件存檔備查
五、注意事項
1.資格複審必須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由其他人員代辦,陪同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工作場所。
2.參加資格複審人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引導和安排,有序進行。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