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於做好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11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的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經市委、市政府同意,臨汾市市直72個事業單位擬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7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3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臨汾市市直黨群係統所屬13個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2名。各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臨汾市市直黨群係統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臨汾市市直政府係統所屬59個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40名。各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臨汾市市直政府係統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工作經曆或技能條件;
報考人員為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學位證)書須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人員的畢業證及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曆學位認證書須在公告發布前取得。
(六)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82年7月以後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規定的,以《崗位表》為準,其中30周歲以下(即1992年7月以後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anzhaoguojiahewoshengyouguanzhengceguiding,gangaodiqudezhongguogongminhetaiwantongbaozaishiyedanweigongkaizhaopinzhongxiangyougongpingjingzhengquanli,keyingpindaoneidishiyedanweijiuye,yingpinrenyuanxujubeizhaopingangweisuoxudezhuanyehuojinengdengxiangyingtiaojian。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報名結束後未達規定開考比例被取消的,將該崗位招聘計劃和報名人員轉入專業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崗位,不再進行補報名。
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曆臨床醫師報考醫療衛生技術類崗位的,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證書中的培訓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
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專業要求按具體專業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證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以研究生學曆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應屬同一專業(類)。
《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以及技工院校專業目錄。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相應《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對報名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型研究生專業以及取得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等),由負責資格審查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和監督下,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其中筆試工作由臨汾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平台(省人社廳網站“公開招聘”專欄)、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