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科目 總職數 35周歲以下 35周歲以上 麵向農村公辦小學在職在編教師 小學語文 6 3 3 小學數學 6 3 3 小學英語 2 1 1 小學道法 1 年齡不限 小學科學 1 小學體育 1 小學音樂 1 小學美術 1 小學信息技術 1 合計 20
三、報考條件 (一)專業及教師資格證要求: 1.高中和初中教師 事業單位考試 學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 教師資格證要求:報考高中崗位的要求具有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師資格證; 專業要求:所學專業(本科或研究生階段)和教師資格證認定學科與報考崗位一致。 2.小學教師 教師資格證要求:報考小學崗位的要求具有小學或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 專業要求: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職稱證認定的學科與所報科目相應(其中小學科學可放寬至物理、化學、生物、地理學科)。 (二)其他要求: (1)師德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事業單位考試內容 (2)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3)公費定向師範生達到服務期限,招聘(選調)教師在我縣農村學校任教時間滿5年。 (三)不能報考的人員: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近5年內考錄城區後,申請並已回農村任教的教師。 四、考選程序及辦法 (一)現場報名(含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所需資料: 凡符合報考條件者須持《報名表》(見附件1)、學曆學位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證件原件及複印件、班主任任職證明(見附件3)報名,同時帶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張。每個報考對象隻能選報一個崗位。 2.現場報名時間: 2024年6月21日9:00-12:00;13:00-17:00 3.現場報名地點:長沙縣教育局518會議室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基礎教育階段所涉及的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政策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發布《中小學教師專業標準》、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小學五項管理及“雙減”等相關內容)。 2.筆試時間:2024年6月29日9:00-10:3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本次筆試考試不設開考比例,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於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察環節。 (三)成績折算 本次選調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由筆試成績和班主任任職年限得分組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90%+班主任任職年限得分×10%。班主任任職年限分總分100分(最高得分值為100分),每擔任班主任滿一學期計5分,不滿一學期不計分。 (四)考察 1.考試結束後,教育局根據崗位所需職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考察人員名單(如入圍線內最後名次成績相同且超出崗位職數,按年齡大小決定取舍,取年齡大的,舍年齡小的); 2.所在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由教育集團指導監督)要組織全體教職工召開測評會議,對該校入圍考察教師進行民主測評,測評後所在學校、教育集團簽署意見,並將考察測評表交教育局政工人事科。測評票“合格及以上”得票率未達到90%的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隻遞補1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為擬選調人員,名單屆時在長沙縣教育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六)自主選崗 公示期滿後,按縣教育局明確的崗位(另行公布),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崗(如名次成績相同,按年齡大小選崗,年齡大的先選),自主選崗工作由長沙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七)辦理調動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報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並辦理有關人事編製手續。 五、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分年齡段的崗位,35周歲以上即1988年6月2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8年6月21日後出生。如某一年齡段報名人數未達到職位數,崗位職數調整到另一個年齡段。具體調整後的計劃數將在長沙縣教育局官網公示。 2.被錄取後的人員隻能受聘到相應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崗位,崗位等級按新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相關待遇按照新單位崗位設置有關情況及政策執行。 3.新單位不負責安排住房或住宿。 附件: 1.長沙縣麵向鄉鎮學校選調城區教師報名表 2.長沙縣麵向鄉鎮學校選調城區教師入圍考察情況表 3.班主任任職證明(模板) 長沙縣教育局 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長沙縣麵向鄉鎮學校選調城區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2長沙縣麵向鄉鎮學校選調城區教師入圍考察情況表.doc 附件3班主任任職證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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