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縣畜牧類緊缺急需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臨汾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實施辦法(試行)》(臨人才組發〔2019〕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蒲縣廣聚人才的十條措施》(蒲人才組發〔2021〕1號)有關精神,經研究決定,舉辦畜牧類緊缺急需人才招聘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突出“緊缺急需”、“專業對口”,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願申報、擇優聘用”的人才招聘機製。
二、招聘崗位
為蒲縣現代農業發展中心招聘事業編製人員10人,具體崗位和專業詳見《蒲縣畜牧類緊缺急需人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為2023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畢業生。2021年、2022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視同為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對報考的應屆博士畢業生,通過“一事一議”,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進行聘用,博士畢業生招聘不受數量限製,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額。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校現實表現良好;
3.符合各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
4.符合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自願在蒲縣服務不少於5年;
6.戶籍不限。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人員;
3.不符合引進崗位要求資格條件的人員;
4.具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得報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設在山西農業大學學工部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教學管理樓311)、蒲縣縣委組織部321室;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報名時需提供《蒲縣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招聘報名表》(附件2)、《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3)原件。2021年、2022年畢業生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本科及以上學曆)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及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學生證、科研成果、在校學習成績單(需加蓋學校公章)、其它相關資料的複印件。
(二)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與報名工作同步開展,初審結束後,通過電話等方式告知審查結果。
資(zi)格(ge)審(shen)查(zha)貫(guan)穿(chuan)招(zhao)聘(pin)工(gong)作(zuo)的(de)全(quan)過(guo)程(cheng),報(bao)名(ming)人(ren)員(yuan)報(bao)名(ming)時(shi)提(ti)交(jiao)的(de)信(xin)息(xi)和(he)提(ti)供(gong)的(de)有(you)關(guan)材(cai)料(liao)必(bi)須(xu)真(zhen)實(shi)有(you)效(xiao),如(ru)在(zai)招(zhao)聘(pin)過(guo)程(cheng)中(zhong)發(fa)現(xian)報(bao)名(ming)人(ren)員(yuan)有(you)違(wei)規(gui)違(wei)紀(ji)、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等情況,取消聘用,並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麵試
1.麵試由蒲縣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2.參加麵試人員名單及麵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在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3.麵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計劃能力、決策能力、應變能力等。麵試全程錄音攝像。
4.mianshigenjuzigeshenzhahegerenshujimeigegangweibaomingshijiqingkuangjinxingfenzu,weiquebaogongpinggongzheng,ruzigeshenzhahegerenshuguoduo,yigemianshikaoguanzuwufayitianneiwanchengmianshide,kezengjiaruoganmianshikaoguanzu,caiqujiaquanpingjunfadebanfaquedingkaoshengmianshichengji,jisuanbanfaruxia:
(1)首先計算出每個麵試考場的麵試平均成績(A1、A2、A3...An);
(2)其次將所有麵試考場的平均成績相加除以麵試考場總數,計算出所有麵試考場的總平均成績(R),即:R=(A1+A2+A3+...+An)÷n;
(3)再用麵試總平均成績(R)除以各麵試考場的平均成績(A)得出該麵試考場的加權係數(Xn)。即:Xn=R÷An;
(4)考生最終麵試成績為麵試原始成績乘以本麵試考場的加權係數所得分值。
5.麵試滿分值100分,麵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報考人員麵試成績相同時,加試一場麵試,報考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麵試加試成績排列。
6.麵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於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麵試成績當天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