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於轉發<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人社發〔2023〕11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平遙縣組織實施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3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7月7日至2005年7月7日期間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我(wo)省(sheng)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港(gang)澳(ao)地(di)區(qu)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和(he)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在(za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中(zhong)享(xiang)有(you)公(gong)平(ping)競(jing)爭(zheng)權(quan)利(li),可(ke)應(ying)聘(pin)到(dao)內(nei)地(d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就(jiu)業(y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須(xu)具(ju)備(be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所(suo)需(xu)的(de)專(zhuan)業(ye)或(huo)技(ji)能(neng)等(deng)相(xiang)應(ying)條(tiao)件(jian)。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文件要求,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曆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勞動合同期滿的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以上服務(服役)期滿截止時間均為2023年7月7日。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崗位及數量
平遙縣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6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平遙縣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平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製定公開招聘實施方案,報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後,2023年7月7日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ao.gov.cn)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類信息(筆試、資格複審、麵試、體檢等時間、地點以及筆試、麵試成績等)均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ingyao.gov.cn)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名考生密切關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聘信息的,後果考生自負。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平遙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ao.gov.cn)。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報名時間:
2023年7月12日9:00至2023年7月13日17:00
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報名時間:
2023年7月17日9:00至2023年7月19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麵證件照。(報考人員應提前準備本人近期免冠正麵電子照片,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寬約114像素,高約156像素,大小50KB以下。)
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隻(zhi)能(neng)選(xuan)擇(ze)一(yi)個(ge)崗(gang)位(wei)進(jin)行(xing)報(bao)名(ming),報(bao)名(ming)與(yu)考(kao)試(shi)時(shi)使(shi)用(yong)的(de)本(ben)人(ren)有(you)效(xiao)居(ju)民(min)身(shen)份(fen)證(zheng)必(bi)須(xu)一(yi)致(zhi)。報(bao)名(ming)時(sh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須(xu)仔(zai)細(xi)閱(yue)讀(du)並(bing)簽(qian)訂(ding)上(shang)傳(chuan)誠(cheng)信(xin)承(cheng)諾(nuo)書(shu),提(ti)交(jiao)的(de)報(bao)名(ming)信(xin)息(xi)應(ying)當(dang)真(zhen)實(shi)、準確、完整。(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suo)填(tian)寫(xie)的(de)專(zhuan)業(ye)應(ying)當(dang)與(yu)報(bao)考(kao)者(zhe)本(ben)人(ren)取(qu)得(de)高(gao)校(xiao)畢(bi)業(ye)證(zheng)上(shang)所(suo)載(zai)明(ming)的(de)專(zhuan)業(ye)一(yi)致(zhi)。如(ru)畢(bi)業(ye)學(xue)校(xiao)按(an)照(zhao)一(yi)級(ji)學(xue)科(ke)發(fa)放(fang)畢(bi)業(ye)證(zheng)的(de),須(xu)如(ru)實(shi)填(tian)寫(xie)畢(bi)業(ye)證(zheng)所(suo)載(zai)一(yi)級(ji)學(xue)科(ke)名(ming)稱(cheng),《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由招聘領導組根據主要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認定。)
單位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須征得當地組織或人事部門同意)。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名者自負。
請報考者合理安排報名時間,盡量避開報名高峰期,以便按時完成報名和繳費有關事宜。
(2)資格初審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7月12日9:00至2023年7月14日17:00
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7月17日9:00至2023年7月20日17:00
資格初審由平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後,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7 月13日17: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7月19日17: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3)網上繳費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網上繳費時間:
2023年7月12日9:00至2023年7月15日12:00
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網上繳費時間:
2023年7月17日9:00至2023年7月21日12: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4) 改報崗位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幹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20號)文件精神,平遙縣計劃生育婦幼保健服務中心、平遙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鄉鎮衛生院(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製,隻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但綜合成績需達到60分。若崗位招聘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達1: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崗位招聘人數按比例核減或取消。
其他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予以取消。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報名結束後未達規定比例被核減或取消的,將其調整或轉為相應的一般性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
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將在平遙縣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
麵向社會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於2023年7月22日9:00至12: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改報。改報崗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7月22日9:00至16:00,資格初審結果可於2023年7月22日18:00前查詢。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放棄改報及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如數退還。
2.減免考務費用
根據相關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申請減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筆試當日18:00前,到平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遙縣柳根西路行政服務中心五層519室)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
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下載打印準考證
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將於平遙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ao.gov.cn)另行通知。請報名考生隨時關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公告。
通過資格初審並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於指定時間登錄報名網址:平遙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ao.gov.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認(ren)真(zhen)閱(yue)讀(du)準(zhun)考(kao)證(zheng)相(xiang)關(guan)內(nei)容(rong)及(ji)注(zhu)意(yi)事(shi)項(xiang),提(ti)前(qian)做(zuo)好(hao)考(kao)試(shi)準(zhun)備(bei),並(bing)妥(tuo)善(shan)保(bao)管(guan)好(hao)自(zi)己(ji)的(de)準(zhun)考(kao)證(zheng),以(yi)備(bei)筆(bi)試(shi)及(ji)本(ben)次(ci)招(zhao)聘(pin)其(qi)他(ta)環(huan)節(jie)使(shi)用(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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