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院(中心)人才隊伍建設,切實吸引一批學曆層次高、專業知識強的急需、緊缺人才充實到科研隊伍中,有效改善人才隊伍結構,不斷提高科研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於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計劃組織實施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獲得博士學曆學位的國(境)內外的博士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社科事業,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條件(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於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還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書);
(六)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8年7月以後出生),特別優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齡可以放寬至40周歲(1983年7月以後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我wo省sheng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港gang澳ao地di區qu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和he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在za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中zhong享xiang有you公gong平ping競jing爭zheng權quan利li,可ke應ying聘pin到dao內nei地d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就jiu業y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須xu具ju備be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所suo需xu的de專zhuan業ye或huo技ji能neng等deng相xiang應ying條tiao件jian。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試(聘)用期、服務期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如下:
| 招聘崗位 | 人數 | 學位學曆 | 專業門類 | 備注 |
| 專業技術崗位 | 5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專業 |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2月。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人事部210房間。
4.報名人員所需提供證件及材料:(按順序裝訂)
(1)打印填寫《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博士研究生成績單、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後自行帶回)
(3)個人自薦材料,近5年公開發表的科研成果及論文論著(應包括封麵、版權頁、目錄頁)、獲獎等業績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後自行帶回)
(4)已參加工作的應聘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係的證明)。
(5)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二)資格審查
現場進行資格審核並確定參加考核人員。
(三)組織招聘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對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素質、身體心理素質、學術道德誠信、科研能力、發展潛力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和考察由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組織實施。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1.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ti)檢(jian)應(ying)當(dang)在(zai)具(ju)有(you)體(ti)檢(jian)資(zi)質(zhi)的(de)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綜(zong)合(he)性(xing)醫(yi)院(yuan)進(jin)行(xing)。體(ti)檢(jian)結(jie)論(lun)不(bu)合(he)格(ge)需(xu)要(yao)複(fu)檢(jian)的(de),應(ying)安(an)排(pai)在(zai)具(ju)有(you)體(ti)檢(jian)資(zi)質(zhi)的(de)同(tong)一(yi)級(ji)別(bie)或(huo)上(shang)一(yi)級(ji)別(bie)的(de)另(ling)一(yi)家(jia)醫(yi)院(yuan)複(fu)檢(jian)。考(kao)生(sheng)對(dui)非(fei)當(dang)日(ri)、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複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複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ri)內(nei)決(jue)定(ding)是(shi)否(fou)進(jin)行(xing)複(fu)檢(jian)。複(fu)檢(jian)隻(zhi)能(neng)進(jin)行(xing)一(yi)次(c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以(yi)複(fu)檢(jian)結(jie)論(lun)為(wei)準(zhun)。對(dui)因(yin)懷(huai)孕(yun)不(bu)能(neng)全(quan)部(bu)完(wan)成(cheng)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的(de),按(an)國(guo)家(jia)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執(zhi)行(xing)。不(bu)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者(zhe),視(shi)同(tong)放(fang)棄(qi)資(zi)格(ge)。
2.考察。考察內容應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gangweipipeiduyijishifouxuyaohuibidengfangmiandeqingkuang,bingduiyingpinrenyuantigongbaokaoxinxidezhenshixinghedanganjinxingfushenhuoshenhe。kaochayingdangguangfantingquyijian,zhunquebawobeikaochaduixiangdeqingkuang,zuodaoquanmian、客觀、公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由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確定擬聘人員,經院(中心)黨組研究通過後,在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曆(學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後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負責將擬聘人選報省人社廳備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
五、谘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谘詢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政策谘詢:
監督電話: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報名表.docx
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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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407/t20240710_960691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