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夯實司法行政基層基礎,適應新時代基層治理需要,根據《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運城市開展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運政辦發電〔2024〕8號)文件精神,經河津市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30人,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組織形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筆試與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招聘工作在市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司法局和市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安排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30人,為從事司法輔助服務工作的非編製工作人員。每名考生隻可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具體崗位、人數及要求詳見《河津市2024年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河津市戶籍(戶口本為河津或戶口本籍貫載明為河津的)或居住地為河津市(具有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5.具有大專以上學曆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工作能力;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有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或解聘的;
6.曾因違反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被辭退的;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8.參加過邪教組織或非法宗教的;
9.不適合從事司法協理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的程序是: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複審、麵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發布公告
通過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單位的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地點,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發布時間為7天。
本次招聘的各類信息(筆試、資格複審、麵試、體檢等環節的時間及地點)均(jun)在(zai)河(he)津(jin)市(shi)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網(wang)站(zhan)發(fa)布(bu),不(bu)再(zai)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請(qing)報(bao)名(ming)考(kao)生(sheng)密(mi)切(qie)關(guan)注(zhu)並(bing)保(bao)持(chi)聯(lian)係(xi)方(fang)式(shi)暢(chang)通(tong),如(ru)因(yin)考(kao)生(sheng)自(zi)身(shen)原(yuan)因(yin)未(wei)能(neng)及(ji)時(shi)獲(huo)取(qu)招(zhao)聘(pin)信(xin)息(xi)的(de),後(hou)果(guo)由(you)考(kao)生(sheng)自(zi)負(fu)。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網絡報名。將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鏈接報名網站端口(報名網站 http://sxhj.bmren.cn/)。
報名時間: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7:00止。
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查詢網址為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報名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人員報名前要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附件2),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並上傳一張本人近期(近3個月)一寸紅底免冠正麵證件照(要求:不著製式服裝或與背景顏色相同的上衣,格式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於20KB)。凡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名者自負。
為防止大量報考者集中在臨近報名結束時報名,造成網絡擁堵,請報考者審慎把握報名時間。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河津市司法局和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報名人員請在提交報考申請1日後,登陸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也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符合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3.開考比例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方可開考,若達不到比例要求,需核減、取消、合並招聘崗位數。
4.繳費
根據《運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運城市財政局關於轉發〈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財政廳關於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運發改價費字〔2016〕288號),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於2025年1月11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10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下載打印報名表,以備資格複審時使用。
5.減免考務費用
根據相關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cheng)市(shi)低(di)保(bao)人(ren)員(yuan)和(he)農(nong)村(cun)低(di)保(bao)人(ren)員(yuan)可(ke)享(xiang)受(shou)減(jian)免(mian)考(kao)試(shi)費(fei)政(zheng)策(ce)。申(shen)請(qing)減(jian)免(mian)考(kao)試(shi)費(fei)用(yong)的(de)報(bao)考(kao)者(zhe),需(xu)先(xian)在(zai)網(wang)上(shang)繳(jiao)費(fei),後(hou)申(shen)請(qing)辦(ban)理(li)減(jian)免(mian)考(kao)試(shi)費(fei)用(yong)。申(shen)請(qing)時(shi)須(xu)提(ti)供(gong)以(yi)下(xia)材(cai)料(liao):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提供農業農村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農村低保人員提供低和所在地的市(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於2025年1月15日18時前到市司法局220室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逾期視作放棄費用減免。
6.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tong)過(guo)資(zi)格(ge)初(chu)審(shen)並(bing)按(an)規(gui)定(ding)繳(jiao)納(na)費(fei)用(yong)的(de)考(kao)生(sheng),請(qing)持(chi)續(xu)關(guan)注(zhu)招(zhao)聘(pin)公(gong)告(gao),登(deng)錄(lu)原(yuan)報(bao)名(ming)網(wang)站(zhan)自(zi)行(xing)下(xia)載(zai)打(da)印(yin)準(zhun)考(kao)證(zheng)。考(kao)生(sheng)未(wei)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打(da)印(yin)筆(bi)試(shi)準(zhun)考(kao)證(zheng)的(d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考(kao)試(shi)資(zi)格(ge)。
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及後續公告都將會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www.sxhj.gov.cn)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其他證件一律無效)。
(三)考試及資格複審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總分100分。筆試成績小數點後保留2位有效數字。命題和閱卷工作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承擔。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法學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包含法律常識、人文科學、政治理論、時事政治及公文寫作等;《法學專業知識》包含崗位職責要求所應具備的法學專業知識。
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由市司法局和市人社局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參加筆試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複審人選,若最後一名成績出現並列,則一同進入資格複審。人數未達3倍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和電子注冊備案表,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複審。其中: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曆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麵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若進入資格複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複審人選。遞補隻進行一次。
資格複審結束,經市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領導小組審定後,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麵試公告。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名或者聘用資格。
3.麵試
麵試由市司法局、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進行。
麵試由市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承擔。麵試考官為5-9人(奇數),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資質的人員擔任,並簽訂協議。參加麵試的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遲到的考生不得參加麵試。
麵試采取結構化麵試形式,每個考生麵試2道題,時間10分鍾。麵試成績實行百分製,保留2位有效數字(四舍五入)。麵試當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公布麵試成績。
麵試結束後,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考生的總成績及排名。
麵試時間、地點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麵試。
考生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麵試成績×40%。筆試、麵試、總zong成cheng績ji均jun保bao留liu小xiao數shu點dian後hou兩liang位wei。麵mian試shi結jie束shu後hou,將jiang考kao試shi綜zong合he成cheng績ji向xiang社she會hui公gong布bu。綜zong合he成cheng績ji出chu現xian並bing列lie時shi,通tong過guo法fa律lv職zhi業ye資zi格ge考kao試shi的de,或huo法fa學xue專zhuan業ye畢bi業ye的de,或huo具ju有you政zheng法fa、公安機關相關工作經曆的優先。依然並列者,依照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加試筆試確定。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
1.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司法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等。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形成的崗位空缺按照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麵試、體檢、kaochajieguo,youshisifaxieliyuanzhidushidianlingdaoxiaozuhuiyiyanjiuquedingnipinyongrenyuan,nipinyongrenyuanmingdanzaishirenminzhengfuwangjinxinggongshi。ruyouyiyiqiezhazhengshushide,quxiaopinyongzige;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市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領導小組研究後予以聘用。人員日常管理、考核、薪酬管理等按《運城市開展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六)崗位分配
擬聘人員崗位為基層司法所。按照總成績高次依次選擇工作崗位。
(七)崗前培訓
聘用人員須參加崗前培訓,培訓工作由市司法局組織實施。
(八)崗位補缺
考生總成績保留3年,期間因在聘協理員離崗造成的崗位空缺依照總成績高低依次進行遞補。
五、招聘人員的職責與待遇
(一)司法協理員崗位職責
1.協助指導人民調解工作;
2.協助參與基層普法依法治理;
3.協助組織提供基層公共法律服務;
4.協助承擔社區矯正工作;
5.協助開展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6.協助參與推進轄區基層法治建設;
7.協助開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
8.協助開展合法性審核(查)工作;
9.協助收集立法意見建議及市政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10.協助做好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
11.協助開展遠程視頻會見工作;
12.協助開展司法所其他工作。
(二)待遇
司法協理員最低服務期3年,薪酬福利參照同級公安輔警工資標準,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情況、物(wu)價(jia)指(zhi)數(shu)等(deng),由(you)市(shi)司(si)法(fa)局(ju)會(hui)同(tong)市(shi)人(ren)社(she)局(ju)結(jie)合(he)司(si)法(fa)協(xie)理(li)員(yuan)相(xiang)應(ying)的(de)工(gong)作(zuo)崗(gang)位(wei)進(jin)行(xing)核(he)定(ding),並(bing)建(jian)立(li)正(zheng)常(chang)的(de)工(gong)資(zi)增(zeng)長(chang)機(ji)製(zhi),司(si)法(fa)協(xie)理(li)員(yuan)公(gong)用(yong)經(jing)費(fei)按(an)照(zhao)人(ren)事(shi)隸(li)屬(shu)關(guan)係(xi),由(you)市(shi)財(cai)政(zheng)局(ju)予(yu)以(yi),用(yong)於(yu)司(si)法(fa)協(xie)理(li)員(yuan)辦(ban)公(gong)辦(ban)案(an)所(suo)需(xu)設(she)備(bei)設(she)施(shi)、組織健康檢查、開展培訓等工作、管理需要產生的支出。
招聘谘詢電話:
市司法局
市人社局
谘詢開通電話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
招聘公告由市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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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12月30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