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事業單位招聘網發布山西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信息,包括山西事業編考試公告、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於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等文件規定,根據增人計劃和招聘單位編製、崗位空缺情況,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擬麵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8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單位共15個,招聘名額共178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名額等詳見《忻州市人民醫院等15個市直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
2.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5.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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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齡要求: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8月2日至2006年8月2日期間出生)。報考醫、藥、技、護崗位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學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醫、藥、技、護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8月2日至2006年8月2日期間出生)。
8.學曆要求、專業要求、資格證要求等詳見《崗位表》。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二)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對報名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型研究生專業以及取得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等),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或單位進行認定。
報考人員為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的報考者,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公告發布當月底前取得。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崗位報考對象包括: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麵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台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此次招聘按照《關於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等文件規定,設置“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用於招聘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的人員,不能報考。
3.試用期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4.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6.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全日製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期間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新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五、實施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忻州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忻州市生態環境局官網(https://sthjj.sxxz.gov.cn/)、忻州市應急管理局官網(http://yjj.sxxz.gov.cn/)、忻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https://wjw.sxxz.gov.cn/)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
報名時間:2024年8月7日8:00-2024年8月11日24:00。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報名時,報名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資格初審結果由考生在提交報名申請次日至2024年8月12日12:00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修改報考信息,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修改報名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報名人數應達到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若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要相應核減招聘名額,使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如招聘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1:3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報名結束後未達到規定比例被核減或取消的崗位,可將崗位招聘名額轉為原招聘單位資格條件相同的其他崗位或調劑到原招聘單位報名人數多的崗位,如仍不達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
所有因報名人數低於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額的崗位,在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發布崗位變更公告。
報考者所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具體改報時間和方式谘詢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谘詢電話見後)
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
報名序號是報考者上網打印準考證和後期成績查詢的關鍵字符,務必牢記。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於2024年8月12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準考證下載打印
具體打印時間詳見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忻州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的通知。
準考證下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係解決。(谘詢電話見後)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5.考務費用減免
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的報名者,按報名繳費程序,先進行繳費,然後於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2日工作日期間到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確認手續。
辦理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逾期視作放棄費用減免。
(三)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和內容: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四類。試卷形式為四類試卷,每類試卷為兩個考試科目的合訂本。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考試範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為準。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鍾,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鍾,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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