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監察官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將組織實施2024年全省縣級紀委監委專項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忠於憲法,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廉潔作風和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誌於投身紀檢監察事業。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間出生),202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六)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曆。所有報考者其畢業證書及相應學位證書均須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
(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報考者為: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我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我省“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參加我省“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也可報考。以上服務(服役)期滿時間均截至2024年7月。
(八)“應屆畢業生職位”報考者為: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院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職位。
(九)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因犯罪情節輕微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2.被撤銷中國共產黨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的。
3.被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6.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7.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8.現役軍人。
9.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10.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11.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監察官法第二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報考者在本次招考報名後至錄用之前,期間已被各級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錄用。
報考條件或職位要求的辭退、現役、服務期、落實工作單位情況等,除職位有明確要求外,均截至2024年7月。
二、報名辦法
(一)報考職位查詢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可查詢招考職位表。報考者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山西組工網(http://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
報考者要認真閱讀《山西省2024年縣級紀委監委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報考指南》等附件,以了解職位要求、政策解釋、考錄規則、說明事項等內容。如需谘詢招考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曆、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曆以及備注內容等信息,可直接與所報市紀委監委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聯係。有關谘詢電話可以通過附件查詢。
有關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的詳細情況,請參閱《報考指南》。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
報考者可在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24:00登錄山西人事考試專欄,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山西省2024年縣級紀委監委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考者隻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具體方式見《報考指南》。
2024年7月1日至7月4日,每天下午17:00左右在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公布一次各職位報名情況。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者在提交報考申請2日後,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期間,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更改報考信息;7月5日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更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7月6日0:00後,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更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
本次招考要求報考人數一般應達到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以上。若報考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的,要相應減少招錄計劃,使報考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到3:1;如計劃錄用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取消該職位考試。報考艱苦邊遠地區職位的,報考人數需達到計劃錄用人數的2倍以上。若報考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2:1的,要相應減少招錄計劃,使報考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到2:1;如計劃錄用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2:1的,取消該職位考試。
報考者報考職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職位。改報時間為:2024年7月10日14:00至7月11日12:00。報考者可登錄原報名網站進行職位改報。改報資格審查時間為:2024年7月10日14:00至7月11日18:00。資格審查結果可於2024年7月12日12:00前查詢。報考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未改報其他職位或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通過原繳費渠道退還。
(四)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於2024年7月8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五)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並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於2024年7月23日至7月27日登錄山西人事考試專欄,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均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係解決。谘詢電話可以通過附件查詢。
(六)減免考試費用
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具體減免辦法見《報考指南》)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兩部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鍾;《申論》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鍾。筆試成績合成方式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
考試範圍以《山西省2024年縣級紀委監委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7月2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申論
本次考試在11個設區的市設置考點,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在報考單位所在市參加考試。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筆試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參加考試。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不得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8月16日前通過原報名網站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對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二)麵試
1.擬麵試人選確定
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從報考本市職位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擬麵試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2.資格複審
麵試前,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對擬麵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擬麵試人選應當在規定時間向有關部門提供相關材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yu)報(bao)考(kao)職(zhi)位(wei)要(yao)求(qiu)的(d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不(bu)符(fu)以(yi)及(ji)主(zhu)要(yao)信(xin)息(xi)不(bu)實(shi),確(que)認(ren)不(bu)符(fu)合(h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的(de),由(you)負(fu)責(ze)資(zi)格(ge)審(shen)查(zha)的(de)機(ji)關(guan)取(qu)消(xiao)該(gai)報(bao)考(kao)者(zhe)麵(mian)試(shi)資(zi)格(ge)。未(wei)按(an)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地di點dian參can加jia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麵mian試shi資zi格ge。如ru取qu得de麵mian試shi資zi格ge考kao生sheng放fang棄qi資zi格ge複fu審shen或huo審shen核he不bu合he格ge,按an實shi際ji人ren數shu確que定ding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人ren選xuan,不bu再zai依yi次ci遞di補bu。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麵試
麵試工作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麵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如出現參加麵試人數小於或等於計劃錄用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麵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
麵試結束後,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麵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人數等額確定報考職位體檢考察人選。如出現進入體檢考察範圍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仍相同,則一並進入體檢考察範圍,由招錄機關擇優錄用。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執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考察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麵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zhi)位(wei)匹(pi)配(pei)度(du)以(yi)及(ji)是(shi)否(fou)需(xu)要(yao)回(hui)避(bi)等(deng)方(fang)麵(mian)的(de)情(qing)況(kuang)。考(kao)察(cha)人(ren)選(xuan)達(da)不(bu)到(dao)公(gong)務(wu)員(yuan)應(ying)當(dang)具(ju)備(bei)的(de)條(tiao)件(jian)或(huo)者(zhe)不(bu)符(fu)合(he)報(bao)考(kao)職(zhi)位(wei)要(yao)求(qiu)的(de),不(bu)得(de)確(que)定(ding)為(wei)擬(ni)錄(lu)用(yong)人(ren)員(yuan)。
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進行遞補。
五、審批錄用
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意見並麵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錄用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擬錄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本人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與原單位解除合同。否則,不予錄用。
六、補充錄用
招考期間,將視錄用計劃空缺情況確定是否開展補充錄用工作。如進行補充錄用,相關事宜將通過山西人事考試專欄發布。
本公告由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報考指南》的具體闡釋與公告文本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2.本(ben)次(ci)考(kao)試(shi)不(bu)指(zhi)定(ding)輔(fu)導(dao)用(yong)書(shu),不(bu)舉(ju)辦(ban)也(ye)不(bu)委(wei)托(tuo)任(ren)何(he)機(ji)構(gou)組(zu)織(zhi)考(kao)試(shi)輔(fu)導(dao)培(pei)訓(xun)班(ban)。目(mu)前(qian)社(she)會(hui)上(shang)舉(ju)辦(ban)的(de)各(ge)類(lei)公(gong)務(wu)員(yuan)培(pei)訓(xun)輔(fu)導(dao)班(ban)和(he)發(fa)行(xing)的(de)出(chu)版(ban)物(wu)等(deng),均(jun)與(yu)本(ben)次(ci)考(kao)試(shi)無(wu)關(guan)。敬(jing)請(qing)廣(guang)大(da)考(kao)生(sheng)提(ti)高(gao)警(jing)惕(ti),切(qie)勿(wu)上(shang)當(dang)受(shou)騙(pian)。
附件:
2.山西省2024年縣級紀委監委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務安排
4.山西省2024年縣級紀委監委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山西省公務員局
2024年7月1日
信息來源於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rsj.taiyuan.gov.cn/tzgg2/20240701/3013975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