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進(jin)一(yi)步(bu)加(jia)強(qiang)城(cheng)區(qu)中(zhong)小(xiao)學(xue)師(shi)資(zi)力(li)量(liang),優(you)化(hua)城(cheng)區(qu)中(zhong)小(xiao)學(xue)教(jiao)師(shi)隊(dui)伍(wu)結(jie)構(gou),促(cu)進(jin)我(wo)縣(xian)教(jiao)育(yu)事(shi)業(ye)更(geng)好(hao)的(de)發(fa)展(zhan)。根(gen)據(ju)城(cheng)區(qu)中(zhong)小(xiao)學(xue)教(jiao)師(shi)的(de)缺(que)額(e)情(qing)況(kuang),經(jing)縣(xian)政(zheng)府(fu)研(yan)究(jiu)同(tong)意(yi),決(jue)定(ding)在(zai)全(quan)縣(xian)農(nong)村(cun)中(zhong)小(xiao)學(xue)教(jiao)師(shi)中(zhong)公(gong)開(kai)選(xuan)調(tiao)86名教師到城區中小學任教。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用。
二、選調對象
2019年9月及之前參加工作的全縣鄉鎮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含2019錄用的特崗教師和支教教師),小學教師(含城區小學)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報考初中崗位,初中教師不可報考小學崗位。
三、選調崗位及名額
| 單位 | 名額 | 崗位及數量 |
| 宜黃一中 (初中部) | 10 | 語文2名、數學2名、英語2名、物理2名、政治1名、地理1名 |
| 宜黃二中 (初中部) | 12 | 語文2名、數學2名、英語2名、物理1名、政治1名、地理1名、體育3名 |
| 實驗小學 | 15 | 語文10名、數學5名 |
| 水北新區小學 | 24 | 語文14名、數學8名、英語2名 |
| 宜黃三小 | 4 | 語文2名、數學2名 |
| 鳳岡一小 | 18 | 語文10名、數學7名、英語1名 |
| 鳳岡二小 | 3 | 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1名 |
| 合計 | 86 |
四、選調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養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為人師表。
2.具有相應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且教師資格證學科、畢業證專業必須有一項與所報考學科一致(小學教育專業可報考小學階段任一學科)。
3.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為稱職(合格)或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處罰或正在接受黨紀、政紀立案調查、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其它不得參加選調的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8-9日8:30--17:30。
2.報名地點:縣教體局三樓人事股。
3.資格審查: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且貫穿整個選調過程。資格審查時報考者須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學曆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並上交一份複印件;報考人員基本信息表(見附件)。
4.報名方式:按學校分學科報名。
(二)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本次選調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分“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部分,一場考完。筆試總分150分,其中“教育綜合知識”50分、“學科專業知識”100分(小學崗位:小學知識占70%,初中知識占30%;初中崗位:初中知識占70%,高中知識占30%)。
2.考試時間: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11:00(語文8:30-11:30)。
3.考試地點:宜黃縣第三中學
(三)確定擬錄用人員
根據應試人員筆試總分從高到低,分學校學科進行排序,按選調名額1:1的比例劃定擬錄用人員,總分低於90分的不予錄用。劃定擬錄人員時,如果總分相同,取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分數高的;如“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又相同,取學曆高的;如學曆又相同,則取教齡長的。擬錄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公示。
(四)體檢
擬錄用人員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
(五)考核錄用
對擬錄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麵考核,凡有弄虛作假、仿造塗改證件、考試作弊等違紀行為者,取消其選調資格。考核合格者,在名單公示無異後,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六、選調紀律
為確保選調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本次選調嚴格實行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凡工作人員及考生有屬於國家規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須實行回避。
對弄虛作假、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選調教師和工作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七、其它事項
1.根據贛人社字[2010]408號文件規定,“調(tiao)入(ru)事(shi)業(ye)單(dan)位(wei)的(de)專(zhuan)業(ye)技(ji)術(shu)人(ren)員(yuan),應(ying)在(zai)現(xian)單(dan)位(wei)核(he)準(zhun)的(de)崗(gang)位(wei)數(shu)內(nei)重(zhong)新(xin)進(jin)行(xing)崗(gang)位(wei)聘(pin)用(yong)。如(ru)現(xian)單(dan)位(wei)相(xiang)應(ying)崗(gang)位(wei)數(shu)沒(mei)有(you)空(kong)缺(que)或(huo)未(wei)設(she)置(zhi)相(xiang)應(ying)崗(gang)位(wei),可(ke)暫(zan)時(shi)聘(pin)用(yong)到(dao)低(di)一(yi)層(ceng)級(ji)崗(gang)位(wei)中(zhong)的(de)最(zui)高(gao)等(deng)級(ji)崗(gang)位(wei),並(bing)按(an)新(xin)聘(pin)崗(gang)位(wei)確(que)定(ding)國(guo)家(jia)規(gui)定(ding)的(de)工(gong)資(zi)待(dai)遇(yu)”。
2.各鄉鎮學校要根據本校各學科教師數量,做好報名把關工作,確保新學年教學工作正常運轉。
3.本《方案》由宜黃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谘詢電話:
宜黃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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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www.jxyh.gov.cn/art/2024/8/4/art_2001_420340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