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崗位
我縣基層公益性崗位聘用範圍為:縣級調查員、殘疾人管理和服務、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醫療衛生服務、文化科技服務、民政托老托幼服務、公共環境與設施管理維護等社會管理和鄉鎮(社區)就業服務站公益性崗位。
二、聘用對象及條件
公益性崗位主要用於安置下列經縣級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持《就業創業證》,未享受過公益性崗位政策,具有芮城縣戶籍,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
(二)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三)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四)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隻限1人申請認定;
(五)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六)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七)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八)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
(九)運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三、報名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見原件留複印件)
1.《公益性崗位申請表》2份;
2.《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和《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承諾書》3份;
3.社區(村)7個工作日的公示證明(照片);
4.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3份(戶口本為首頁+本人頁);
5.《就業創業證》3份(失業狀態);
6.近期免冠一寸紅底照片5張;
7.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一)大齡失業人員: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需提供招工表複印件(需檔案存放單位蓋章),主管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人員需提供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參保證明和解除勞動合同;
(二)低保人員:家庭低保證和領取低保的銀行流水單複印件;
(三)殘疾失業人員:殘疾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城鎮零就業家庭:需提供零就業家庭證明,所有家庭成員的戶口本、身份證、就業創業證且每個家庭僅限1人申請;
(五)被征地農民:需提供因被征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相關資料等;
(六)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相關資料等;
(七)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相關資料;
(八)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畢業證、電子注冊備案表、檔案托管協議複印件;①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就業創業登記證》登記失業1年以上及畢業1年以上);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需提供家庭低保證和領取低保的銀行流水單複印件;③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需提供鄉村振興局查詢到的脫貧信息;④本人殘疾證複印件。
四、崗位待遇
(一)聘(pin)用(yong)的(de)人(ren)員(yuan)無(wu)編(bian)製(zhi),屬(shu)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實(shi)行(xing)合(he)同(tong)製(zhi)管(guan)理(li),由(you)用(yong)工(gong)單(dan)位(wei)與(yu)聘(pin)用(yong)者(zhe)簽(qian)訂(ding)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合(he)同(tong)期(qi)限(xian)為(wei)三(san)年(nian),並(bing)報(bao)縣(xian)就(jiu)業(ye)服(fu)務(wu)中(zhong)心(xin)備(bei)案(an),合(he)同(tong)期(qi)滿(man)後(hou)按(an)照(zhao)國(guo)家(jia)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終(zhong)止(zhi)勞(lao)動(dong)關(guan)係(xi),不(bu)得(de)重(zhong)複(fu)享(xiang)受(shou)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政(zheng)策(ce)。
(二)聘用人員的工資及待遇,月薪為芮城縣最低工資標準1880元/月,同時,按規定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含生育)、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單位部分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貼,個人部分由本人承擔。
五、人員管理
公益性崗位人員由聘用單位負責日常管理,要對公益性崗位人員考勤、上崗情況做到嚴格管理,對有冒名頂替、套取等違規違紀現象,承擔全部責任。
六、申領《就業創業證》
申領《就業創業證》所需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曆需要提供);
(三)1張2寸紅底照片和1張小於50KB電子版紅底照片。(U盤拷貝)
辦理《就業創業證》地點:人社局一樓大廳
七、注意事項
(一)報名程序、地點
1.在縣人社局四樓411室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2.通過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在縣人社局四樓407室進行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聯係電話
報名時間: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30日
谘詢電話:03598708767,03593023566
注:根據上級部門批複的公益性崗位計劃,未在規定報名時間內達到開發計劃的,報名時間順延至計劃報滿,並分批進行安置。
附件:
芮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