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城區(郊)學校的教學需求,進一步促進我縣教育持續優質均衡發展,經研究,決定麵向全縣公辦初中、小學公開選調一批在編在崗教師到城區(郊)公辦學校任教,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由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二、選調崗位計劃

三、選調對象
萬(wan)載(zai)縣(xian)各(ge)鄉(xiang)鎮(zhen)公(gong)辦(ban)中(zhong)小(xiao)學(xue)校(xiao)在(zai)編(bian)在(zai)崗(gang)且(qie)任(ren)教(jiao)滿(man)五(wu)年(nian)的(de)教(jiao)師(shi)。小(xiao)學(xue)崗(gang)位(wei)麵(mian)向(xiang)各(ge)鄉(xiang)鎮(zhen)公(gong)辦(ban)小(xiao)學(xue)教(jiao)師(shi)選(xuan)調(tiao),參(can)加(jia)選(xuan)調(tiao)教(jiao)師(shi)必(bi)須(xu)獲(huo)得(de)小(xiao)學(xue)及(ji)以(yi)上(shang)層(ceng)次(ci)教(jiao)師(shi)資(zi)格(ge)證(zheng),教(jiao)師(shi)資(zi)格(ge)證(zheng)學(xue)科(ke)或(huo)近(jin)三(san)年(nian)來(lai)所(suo)任(ren)教(jiao)學(xue)科(ke)與(yu)所(suo)報(bao)考(kao)的(de)崗(gang)位(wei)專(zhuan)業(ye)要(yao)求(qiu)一(yi)致(zhi);初中崗位麵向各鄉鎮小學、初(chu)中(zhong)教(jiao)師(shi)選(xuan)調(tiao),參(can)加(jia)選(xuan)調(tiao)教(jiao)師(shi)必(bi)須(xu)獲(huo)得(de)初(chu)中(zhong)及(ji)以(yi)上(shang)層(ceng)次(ci)教(jiao)師(shi)資(zi)格(ge)證(zheng),教(jiao)師(shi)資(zi)格(ge)證(zheng)學(xue)科(ke)或(huo)近(jin)三(san)年(nian)來(lai)所(suo)任(ren)教(jiao)學(xue)科(ke)與(yu)所(suo)報(bao)考(kao)的(de)崗(gang)位(wei)專(zhuan)業(ye)要(yao)求(qiu)一(yi)致(zhi)。
四、選調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職業道德好,關愛學生,身體健康。
2.近五年年度考核及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且年度考核或師德考核至少有一年為優秀,每學年工作量達到學校平均工作量或以上。
3.報名參加選調的教師必須在我縣各鄉鎮公辦中小學(外縣調入教師在外縣相應學段學科任教年限可合並計算)在編在崗工作滿五年(含五年)以上(簽訂了協議的以協議為準)。
4.近五學年內沒有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和司法機關處理。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
事業單位
1.報考者須參加筆試,報名時須選定學段學科,每人限報一個學科,高學段教師不能報低學段學科。
2.報名時間: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萬載縣教體局原老幹活動室(教體局負一樓)。
4.報名所需材料:①學校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②身份證③畢業證④教師資格證⑤考核登記表(附件3,請先行填寫並打印)⑥榮譽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以上①⑤材料的原件和其他材料的複印件按上述順序裝訂),以及近期免冠彩照2張到縣教體局現場報名,交報名考務費200元。
5.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對未完成選調計劃數的崗位,相應核減各選調學校可選崗位數。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參加選調的教師須由所在學校(小學以中心小學為單位)jinxingzigechushen,xutijiaoyouxiaochangqianzitongyibingjiagaixuexiaogongzhangdetongyibaokaozhengming,zigeshenzhaguanchuanxuantiaoquanguocheng,bufuhetiaojiandejiangquxiaoxuantiaozige。jingzhashinongxuzuojiade,quxiaodangnianluquzigejiqihouliangniandexuantiaobaokaozige。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卷麵分100分,占總成績的80%。
1.準考證的領取:8月2日下午3:30-5:30持本人身份證到縣教體局老幹活動室領取。
2.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8月3日上午8:30-10:30(語文考至11:00);
筆試地點:萬載外國語學校。
3.考試內容及要求:60%為專業知識、40%為新課標理念的運用;專業知識包含70%的本學段知識+30%的高一級學段知識(比如初中語文的試題包含70%的初中知識+30%的高中知識)。試卷難度係數為0.7。
4.考試違紀舞弊的成績記零分。
(四)考核
考核分總分20分。考核內容及分值如下:
(1)年度考核或師德考核(5分)
每年任有1項優秀計1分(兩項優秀不重複計分),其餘等次不計分。
(2)獲得各級榮譽(5分)
獲得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得分為同級別學科帶頭人分值的1/2)的按以下標準計分:國家級4分、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鄉鎮級0.3分,同一獎項記分就高不就低,5分封頂。所獲榮譽以證書或通報表彰文件為準。
(3)任職及業績考評得分(5分)。
任職分(2分),業績考評分(3分)。任職分為近五年擔任班主任或中層幹部及以上的教師,每學年計0.4分(任職不足一學年不計分);業績考評分由任教學校按《萬載縣中小學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考評細則》中教學工作效果進行評分。任職及業績考評記分表(附件4)以校為單位於8月1日之前交人事股。
吉林事業單位考試
(4)學科競賽(含班主任展示課比賽)(5分)
青海事業單位考試
指獲得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現場教學(或技能、展示課)大賽,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4、3分;獲得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3、2分;獲得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2、1分。同一獎項記分就高不就低。其他:優質課、精品課、說課比賽、教學微視頻、融合課例等得分為相應層次得分的1/2計分,且所獲證書與內容應與所報考的學科相吻合,否則不計分。5分封頂。
(5)考核計分時間為近五學年(即:2019.9-2020.8、2020.9-2021.8、2021.9-2022.8、2022.9-2023.8、2023.9-2024.8),實行累計記分。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選調資格。
(6)報(bao)名(ming)時(shi)必(bi)須(xu)由(you)本(ben)人(ren)申(shen)報(bao)登(deng)記(ji)考(kao)核(he)結(jie)果(guo)及(ji)獲(huo)獎(jiang)情(qing)況(kuang),並(bing)同(tong)時(shi)提(ti)交(jiao)考(kao)核(he)表(biao)和(he)獲(huo)獎(jiang)證(zheng)書(shu)原(yuan)件(jian)。年(nian)度(du)考(kao)核(he)和(he)師(shi)德(de)考(kao)核(he)須(xu)正(zheng)確(que)填(tian)寫(xie),凡(fan)是(shi)填(tian)寫(xie)錯(cuo)誤(wu)的(de)不(bu)予(yu)計(ji)分(fen);在報名時漏報、錯報獲獎事項,及未提交獲獎證書者不予計分。
(五)錄用
見習生
1.總成績計算辦法:
報考者按所報學段學科參加專業文化知識考試,卷麵滿分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80%+考核分(20分)。
2.筆試設最低入闈分數為70分(fen)。分(fen)學(xue)段(duan)和(he)學(xue)科(ke)按(an)報(bao)考(kao)者(zhe)總(zong)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確(que)定(ding)擬(ni)選(xuan)調(tiao)對(dui)象(xiang),若(ruo)擬(ni)選(xuan)調(tiao)對(dui)象(xiang)的(de)總(zong)成(cheng)績(ji)出(chu)現(xian)並(bing)列(lie)且(qie)超(chao)過(guo)錄(lu)用(yong)計(ji)劃(hua)時(shi),則(ze)以(yi)筆(bi)試(shi)成(cheng)績(ji)高(gao)低(di)確(que)定(ding);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以筆試第一大題得分高低確定,若再次相同則按大題序號依次類推(入闈考生分學段和學科按綜合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選崗,若入闈考生總成績並列時,參照第2點確定選崗順序)。
實習生
3.入(ru)闈(wei)考(kao)生(sheng)若(ruo)選(xuan)崗(gang)前(qian)放(fang)棄(qi),筆(bi)試(shi)達(da)到(dao)最(zui)低(di)入(ru)闈(wei)分(fen)的(de)可(ke)按(an)總(zong)成(cheng)績(ji)排(pai)名(ming)依(yi)次(ci)替(ti)補(bu)一(yi)次(ci)。選(xuan)崗(gang)後(hou)不(bu)再(zai)替(ti)補(bu),選(xuan)崗(gang)後(hou)如(ru)放(fang)棄(qi)三(san)年(nian)內(nei)不(bu)得(de)報(bao)名(ming)參(can)加(jia)選(xuan)調(tiao)考(kao)試(shi)。
4.已選定崗位的選調教師必須到所選學校任教,且在該校工作時間不得少於三周年。
六、其他事項
凡被錄用的教師專業技術職稱按萬教體字【2022】80號文件執行。
萬載縣委編辦 萬載縣人社局萬載縣教體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萬載縣2024年城區(郊)中小學教師選調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萬載縣2024年城區(郊)中小學選調教師同意報考證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