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縣2024年公開選聘城區城郊學校教師
公告
為解決好城區城郊中小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學科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根據上級有關推進教師交流輪崗、促進教師合理流動的文件精神,2024年計劃公開選聘城區城郊學校教師130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嘉禾縣非城區城郊中小學校在職在編教師。
二、選聘崗位、人數
本次公開選聘城區城郊學校教師130名,其中高中教師24名(含職中10名)、初中教師56名、小學教師50名。具體選聘崗位、計劃數詳見《嘉禾縣2024年公開選聘城區城郊學校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選聘條件
(一)服務期
1.在嘉任公辦教師服務滿3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2.鄉村教師評定為高級教師後,須在基層學校滿5年服務期。
(二)學曆及教師資格證
1.報考高中教師崗位要求參加過高考,本科及以上學曆,具有報考學科相應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2.報考初中教師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曆,具有報考學科相應的初中教師資格證;
3.報考小學教師崗位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曆,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其中音樂、美術崗位須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三)年度考核
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2020年或2021年新入職教師當年考核結果為不定等。
(四)崗位設置
選聘教師必須無條件執行所選聘學校崗位設置及聘任的規定和要求,且不能超過選聘學校的總崗位數。
(五)不得報考情況
1.2020年以來師德師風考核結果有不合格情況的;
2.因違法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還在影響期內的;
3.近三年城區選聘教師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
(六)加分項目
2023年起,參加城區學校跟崗學習考核評價為優秀的老師,按每學期0.5分的標準,加入總成績。
四、選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公告
2024年8月8日,通過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選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需提交《嘉禾縣2024年選聘城區城郊教師報名表》(附件2),本人提前填寫內容並手寫簽名。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嘉禾縣教育局五樓會議室。
3.報名要求:本次考試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報名時須提供學曆證、教師資格證、二代有效身份證、最高職稱證等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麵彩色照片1張(背麵標注報考崗位及姓名,粘貼在報名表上),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三)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於2024年8月16日上午8:00-12:00到縣教育局四樓419室領取準考證。
(四)麵試
1.麵試方式:為試教或試教+專業展示,先備課後試教,備課時間30分鍾,試教時間為10分鍾,專業展示時間為10分鍾。
麵試方式為“試教+專業展示”的學科為美術、音樂、體育。
如同一學段的同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50人的,按抽簽的方式分組進行麵試,采取修正係數法修正試教成績。
2.麵試內容:我縣中小學校使用的相應學科教材,其中:
小學各科為2024年上期使用的五年級下冊教材;
初中各科為2024年上期使用的八年級下冊教材(其中化學為九年級上冊教材);
高中各科為2023年下期-2024年上期使用的高一年級第一本教材)。
3.麵試時間:2024年8月17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4.麵試地點:嘉禾縣文家學校。
5.成績公布:麵試總成績=麵試成績+跟崗學習加分,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五)確定擬選聘人員
根據各學段、各學科選聘名額,按考生麵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選聘人員。如考生麵試總成績相同,按考生麵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麵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當評委組評分總分仍相同的,按評委組給予考生7個評分中最低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時,依據麵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麵試總成績低於70分的不列為擬選聘人員。
如(ru)同(tong)一(yi)學(xue)段(duan)同(tong)一(yi)學(xue)科(ke)分(fen)組(zu)麵(mian)試(shi)的(de),按(an)試(shi)教(jiao)成(cheng)績(ji)采(cai)取(qu)修(xiu)正(zheng)係(xi)數(shu)法(fa)進(jin)行(xing)修(xiu)正(zheng),修(xiu)正(zheng)後(hou)的(de)成(cheng)績(ji)為(wei)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按(an)修(xiu)正(zheng)後(hou)的(de)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到(dao)低(di)進(jin)行(xing)排(pai)名(ming)。
計算公式為:
修正係數(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數)=該崗位所有考生的現場有效試教成績平均分÷本麵試室該崗位考生的現場有效試教成績平均分。
麵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該考生在該崗位麵試室現場試教成績×修正係數。
(六)考察與選崗
由縣教育局組織人員對擬選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方可列為選聘對象。按照所報考學段、學科崗位,按考生麵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如考生麵試總成績相同,按考生麵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麵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當評委組評分總分仍相同的,按評委組給予考生7個評分中最低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選聘對象試用期一個學期,試用期內如有不適應城區城郊學校教學需求的,返回原工作單位。
(七)公示
根據麵試成績、考(kao)察(cha)結(jie)果(guo)情(qing)況(kuang),經(jing)縣(xian)教(jiao)育(yu)局(ju)集(ji)體(ti)研(yan)究(jiu)確(que)定(ding)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後(hou),提(ti)交(jiao)縣(xian)人(ren)社(she)局(ju)審(shen)查(zha),經(jing)審(shen)查(zha)合(he)格(ge)的(de)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在(zai)縣(xian)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網(wang)站(zhan)上(shang)進(jin)行(xing)公(gong)示(shi),接(jie)受(shou)社(she)會(hui)監(jian)督(du),公(gong)示(shi)時(shi)間(jian)不(bu)少(shao)於(yu)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麵反映並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五、其它事項
1.選聘公告中各項程序及選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曆、教師資格證、年齡及其他條件等谘詢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教師工作事務中心、教科院等部門負責解釋。
2.谘詢電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