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jinyibujiaqiangxianweizuzhibujiguanganbuduiwujianshe,genjugongzuoxuyao,jingyanjiubingbaoxianweitongyi,juedingmianxiangquanxianfanweineigongkaixuantiaogongzuorenyuan。xianjiangyouguanshixianggonggaoruxia:
一、選調數量及崗位
公開選調科級以下工作人員6名,其中公務員1名(崗位1),參公人員3名(崗位2),事業人員2名(崗位3)。
二、選調範圍
(一)公務員選調範圍:全縣公務員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參公人員選調範圍:全縣公務員單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三)事業人員選調範圍:全縣全額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具有幹部身份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過硬業務素質,公道正派、勤謹敬業、吃苦耐勞、群眾公認;
(二)有黨建、組織人事工作經曆或有文字材料寫作經驗;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6月以後出生);
(四)具有全日製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且取得相應學位;
(五)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製性規定的;
2、尚在新錄用試用期或服務期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6、存在任職回避或不宜調入情形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6日—6月11日(工作日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縣委縣政府前樓三樓組織部會議室。
3、報名所需資料:已填好並加蓋單位公章的《沁水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報名登記表》,限選報一個崗位;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全日製學曆學位及在職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學信網學曆證明打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本人近期正麵一寸藍底免冠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縣委組織部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將貫穿全過程,任何環節、任何時間發現報名人員有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綜合能力測試。
本次選調采取筆試與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若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崗位選調人數比例達3:1時進行筆試,不達3:1比例直接組織麵試。
1、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知識素養和文字寫作能力等。筆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60%。
2、麵試。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人數1:2的(de)比(bi)例(li)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確(que)定(ding)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人(ren)選(xuan),筆(bi)試(shi)成(cheng)績(ji)並(bing)列(lie)的(de)同(tong)時(shi)進(jin)入(ru)麵(mian)試(shi)。如(ru)不(bu)達(da)比(bi)例(li)時(shi),按(an)實(shi)有(you)人(ren)數(shu)進(jin)入(ru)麵(mian)試(shi)。麵(mian)試(shi)主(zhu)要(yao)測(ce)試(shi)政(zheng)策(ce)理(li)論(lun)水(shui)平(ping)、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麵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40%。麵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考試綜合成績如出現並列時,按麵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四位數排序;若仍相同,則以學曆高低、近三年考核優秀等次排序。
筆試、麵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選調人員分崗位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選調名額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組建考察組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突出政治標準,全麵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麵的情況。
如體檢、考察及以後各環節出現缺額的,分崗位按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遞補。
(五)公示、試用與辦理調動。
1、根據考察情況,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決定擬選調人選。
2、對擬選調人選在其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後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的人事工資關係仍在原單位保留。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五、有關事項
(一)報名人員必須如實準確提供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二)本次選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谘詢電話:0356-7025155(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監督電話:0356-3912380(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