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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鞏固拓展我縣脫貧攻堅成果,持續推進鄉村全麵振興,按照《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西省鄉村振興局關於在全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全麵實行“鄉招村用"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49號)和《關於下達2024年度忻州市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鄉招村用”專項招聘計劃的通知》(忻人社函〔2024〕31號)文件精神,根據“鄉招村用”專項計劃,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我縣大澗鄉衛生院招聘村醫1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單位為岢嵐縣醫療集團大澗鄉衛生院,招聘村醫1名。具體招聘單位性質、資格條件等詳見《岢嵐縣2024年“鄉招村用”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原則
1.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
2.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 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 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 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資格條件
1、招聘對象:岢嵐縣大澗鄉現有在崗村醫。
2、學曆要求:中專及以上學曆醫學專業且具有醫師(助理)執業資格,具有中醫醫師(助理)執業資格人員可不受學曆限製。
3、年齡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男性45周歲以下(即1978年12月13日以後出生),女性40周歲以下(即1983年12月13日以後出生);
4、資格證要求:需具有醫師執業資格證或醫師(助理)執業資格證。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各級公務員招錄和1、岢嵐縣2024年“鄉招村用”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表
2、岢嵐縣2024年“鄉招村用”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岢嵐縣2024年“鄉招村用”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領導組(借章)
202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