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從農村學校選調部分教師到縣城區公立學校任教工作,結合縣情和工作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選調學科及名額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在縣內農村學校任教的公辦教師(含在縣城區跟班任教教師)。縣招聘的誌願教師後又招聘為縣公辦教師的,誌願教師工作經曆其工教齡連續計算。
(二)報考條件
1.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考須教齡滿五學年(2019年下半年及之前開始任教)。所有報考人員須具有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經曆,且在縣內任教達三學年以上(特崗、三支一扶、縣招誌願教師任教時間均列入計算),且近三年內未離開過本縣教育教學崗位(經組織批準的除外)。
2.報考幼教崗位的教師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曆。報考小學崗位的教師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曆,報考學科以教師資格證載明的學科或2019年下半年以來任教一學科滿三學年及以上確定。報考初中崗位的教師須在初中學校任教(含九年一貫製學校初中學科和借調在初中學校任教),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A崗崗位須本科及以上學曆,B崗崗位須大專及以上學曆,報考學科以教師資格證載明的學科或2019年下半年以來任教一學科滿三學年及以上確定。報考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崗位須具有對口專業(含第二學曆)畢業證書及教師資格證。
3.報考B崗的人員須1978年5月1日前出生,且須符合2019年下半年以來擔任過班主任工作一年及以上;2019年下半年以來一直擔任小學統(抽)考科目、初中中考科目的條件之一。
4.初中學校教師報考比例控製在30%以內,九年一貫製學校和小學學校報考比例控製在35%以內,以2024年6月份本校(園)工資冊公辦教師人數進行核算。村小、教學點教師選調報考工作由所在中心學校負責審核,下同。
(三)免試直接選調條件
任教教齡滿5學年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筆試、麵試,直接采取考核(考察)形式選調進城任教,不占學校報考名額指標。
1.縣、市教育主管部門選派參加市級及以上教學現場個人競賽獲一等獎的,或教育成果被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推廣應用的。
2.市學科帶頭人,省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
3.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有關部門正在立案調查尚未作出處理結論的。
3.在崗教師中近五年有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師德師風規定行為的。
4.原定向分配到邊遠山區任教未到合同年限的。
三、工作步驟
(一)學校報名資格核定
1.擬參加選調的教師直接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各校指派專人負責學校教師選調報名工作,按規定和要求核定同意報考初步名單,在2024年7月3日前通過智慧教育辦公平台雲報表將《石城縣2024年縣城區公立學校教師選調考試報名及相關信息彙總表》(附件1)報送縣教體局。
2.各學校指派專人於2024年7月6日(星期六)將核定同意報考名單信息彙總表和考生個人相關資料(詳見第3點)提交縣資格審查處現場複審,審查通過後將先行打印的《石城縣2024年縣城區公立學校教師選調筆試(麵試)準考證》呈縣審查組工作人員現場蓋章生效。
3.考生報名相關資料
(1)《石城縣2024年城區學校教師選調報名表》(附件2,填寫內容齊全真實)。
(2)身份證複印件。
(3)學曆證書複印件(第一學曆及符合條件的第二學曆證)。
(4)教師資格證複印件。
(5)各項加分證書複印件。
(6)任教學科課程安排表(報考學科以近五學年來任教學科滿三學年及以上報考的提供)。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含免試直接選調證明材料)。
所有複印件、證明材料均須加蓋學校公章及經辦人簽字,上交時按上述次序裝訂好;各項對應原件同時上交查驗。
4.考核加分情形
各類加分項均隻計最高項1次。
(1)評優評模加分:計分標準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加5分、4分、3分、2分,計分範圍為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門表揚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德育)工作者、模範教師、師德標兵、優秀校(園)長、優秀黨員(黨務工作者)。
(2)教學名師加分:在任縣級“骨幹教師”加1分,在任縣級“學科帶頭人”、在任市級“骨幹教師”加2分,在任市級“學科帶頭人”、在任省級“骨幹教師”加3分,在任省級學科帶頭人及以上加4分。
(3)教學競賽獲獎加分(指縣選派教師現場參賽的各項教學比賽):競賽科目須與報考學科一致且獲等級獎的(其中科學類競賽獲獎可在任意學科加分),按以下標準加分。

(二)縣資格審查
1.抽調相關單位人員於2024年7月6日(星期六)8︰30—17︰30在縣教體局一樓大廳進行現場資格複審,逾期不再補審;審查時以校為單位審查,考生本人無須參與現場確認。
2.最終報考對象以縣教體局審查核定為準。審查確定的報考名單2024年7月7日上午9時前在石城教體等媒體公布。
3.對考核加分有異議者,由考生本人帶齊相關證書材料,於2024年7月7日上午9︰00—11︰00到縣教體局幹部人事股現場複核,逾期不再接受複核。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將取消其報考、錄用資格。
(三)筆試
由縣統一組織,為閉卷形式。報考B崗崗位的免筆試,其他選調崗位都須參加筆試測試。
1.地點與時間
石城二中礪石樓;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須提前15分鍾進入考場)。
2.內容範圍及分值
學科教學專業知識(新課標及教案分析與教育教學理論綜合卷),總分為100分;分初中、小學、幼兒園學段分別命題。
3.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在2024年7月10日上午9時前公布。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由考生本人憑身份證、準考證於2024年7月10日上午11︰00—11︰30到縣教體局幹部人事股提出筆試查分申請,按相關考試規定由監察人員進行核對分值是否計算有誤(對試題打分情況不作修改)。
(四)麵試
1.麵試對象
報考B崗崗位的資格審查通過者全部進入麵試;其他選調崗位的根據筆試成績+考核加分之和,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5人及以上按1︰1.5)的比例確定入闈麵試對象(最後一名並列均入闈)。
2.地點與時間
石城二中礪石樓;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7︰00(7︰15分截止進場)開始、下午13︰30(13︰45分截止進場)開始。
3.麵試方式
麵試為試講,每位考生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鍾,當場公布麵試成績,試講總分為100分;初中、小學、幼教學科崗位麵試分別以縣使用的最新版九年級、四年級、幼兒大班幼兒活動資源包第2、3主題內容為準。
同一崗位分多組麵試的需對麵試成績進行修正,修正公式為考生麵試成績=考生麵試得分×(同一職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麵試小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計算平均分時,應先排除棄考等因素造成的零分,再剔除2個最高分、2個最低分。麵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四、選調辦法
(一)報考B崗崗位選調總成績=考核加分×40%+麵試分×60%;其他選調崗位選調總成績=(筆試分+考核加分)×40%+麵試分×60%。按初中、小學、幼兒園分類以選調總成績排名順序等額確定各崗位學科擬選調名單;上線最後一名如出現並列分數,則教齡長的優先;若出現報考人數未超過選調數的學科,則該學科最後一名麵試成績須達70分方可列為擬選調對象。選調考試不組織體檢。
(二)擬選調對象經縣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並公示無異議後,初中、小學、youeryuanyoukaoshengbenrensuijichouqiandebanfaquedingrenjiaoxuexiao。ruokaoshengfangqixuanzedegangwei,anzongchengjiconggaodaodiyicidibu,gaifangqikaoshengliangxuenianneibudezaicanjiaxuantiao。jutixuangangshijianlingxingzaixianzhengfumenhuwangzhandengmeitigonggao。
(三)所有擬選調教師須書麵承諾所報考學校專業技術崗位如無空額時願意高職低聘。
五、組織機構
成立石城縣2024年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人事工作領導任組長,縣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領導任副組長,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委編辦、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同誌,縣紀委監委、縣教體局等單位分管負責同誌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教體局,其主要負責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縣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和工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確保選調工作規範、有序開展。
(二)選調工作由縣教體局牽頭,縣紀委監委、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等單位全程參與並監督指導。
(三)選調工作經費由縣財政予以保障。
(四)嚴肅工作紀律。考生被舉報弄虛作假、考試舞弊,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當事考生三年內不得報名選調考試;參與選調工作的人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五)本方案解釋權在縣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及具體安排將根據工作進度在縣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適時公布。
1.石城縣2024年縣城區公立學校教師選調考試報名及相關信息彙總表
2.石城縣2024年縣城區公立學校教師選調報名表
3.石城縣2024年縣城區公立學校教師選調筆試(麵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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