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文字綜合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自願報名參考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5人(崗位職數表見附件1)。
三、選調崗位:專技12級。
四、選調條件及要求
(一)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操守;
3.熱愛寫作,具備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
4.具備健康的身體條件。
(二)不得報名的情形
1.調動未滿一年,按照相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2.近三年內年終考核有不合格者;
3.受處分期間,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選調程序。
為便於組織協調指導,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將由縣教體局及相關學校組織實施,縣委編辦、縣人社局進行指導與監督。
(一)發布信息。公開選調信息通過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麵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17-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縣教體局陽光服務大廳(一樓)。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1)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曆證書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個人作品原件或網站截圖(各級官方報刊、網站公開發表的新聞作品原件),個人近期免冠1寸藍底照片3張;(2)按要求填寫《2023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及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文字綜合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高職可以低聘;(3)報考人員須提供《2023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及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文字綜合工作人員工作證明》(附件3)。
5.開考比例: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根據報名情況,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選調計劃。
6.資格審查:縣(xian)教(jiao)體(ti)局(ju)根(gen)據(ju)選(xuan)調(tiao)條(tiao)件(jian)對(du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發(fa)現(xian)弄(nong)虛(xu)作(zuo)假(jia)的(de),將(jiang)對(dui)本(ben)人(ren)或(huo)單(dan)位(wei)負(fu)責(ze)人(ren)予(yu)以(yi)通(tong)報(bao)批(pi)評(ping)並(bing)取(qu)消(xiao)參(can)考(kao)資(zi)格(ge),資(zi)格(ge)審(shen)查(zha)將(jiang)貫(guan)穿(chuan)整(zheng)個(ge)公(gong)開(kai)選(xuan)調(tiao)過(guo)程(cheng)。
(三)考試
1.考試方式:本次考試采用筆試、麵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綜合總分為100分。依據筆試成績排名由高到低原則且筆試成績達30分及以上,按1:2比例進入麵試,如果入圍最後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麵試。麵試參考人數未形成有效競爭的,麵試成績至少達到27分,方能進入下一個程序。
2.考試時間及地點:
(1)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3年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點:縣教體局陽光服務大廳(一樓)
(未在規定時間範圍內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2)筆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3年8月21日(9:30-11:30)
地點:詳見準考證
(3)麵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分值:綜合總分100分(筆試成績50分,麵試成績45分,獎勵加分5分)。獎勵加分項,報名時需提供本人在各級官方報刊、網站公開發表的新聞作品原件,給予獎勵加分,計入總成績。獎勵加分上限5分。
加分標準:國家級報刊1分/篇、網站0.5分/篇;省級報刊0.5分/篇,網站0.3分/篇;州級報刊0.3分/篇,網站0.1分/篇。同一作品隻以最高級別加分,不累計加分。兩人以上合寫作品獎勵加分僅限兩種情況:一是本人為第一作者;二是除專任記者、特約記者外的第一作者。
4.公示:考試結束後,適時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進行成績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考察聘用
1.考察。根據選調計劃,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確定考察對象。總分成績相同的,獎勵加分成績高者優先;獎jiang勵li加jia分fen成cheng績ji也ye相xiang同tong者zhe,按an獎jiang勵li加jia分fen最zui高gao級ji別bie數shu量liang多duo者zhe優you先xian。如ru有you考kao察cha不bu合he格ge者zhe或huo自zi動dong放fang棄qi者zhe,依yi次ci遞di補bu考kao察cha錄lu取qu,遞di補bu次ci數shu不bu超chao過guo兩liang次ci。
2.聘用。錄取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後聘用人員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自聘用之日計算,三年內不得提出調動申請。
八、考試紀律
1.嚴(yan)格(ge)組(zu)織(zhi)紀(ji)律(lv),禁(jin)止(zhi)使(shi)用(yong)任(ren)何(he)不(bu)正(zheng)當(dang)方(fang)式(shi)參(can)與(yu)競(jing)爭(zheng),不(bu)得(de)弄(nong)虛(xu)作(zuo)假(jia),一(yi)經(jing)查(zha)實(shi)取(qu)消(xiao)錄(lu)取(qu)資(zi)格(ge)。單(dan)位(wei)出(chu)示(shi)證(zheng)明(ming)時(shi)需(xu)認(ren)真(zhen)審(shen)核(he),否(fou)則(ze)因(yin)此(ci)產(chan)生(sheng)的(de)相(xiang)關(guan)問(wen)題(ti)由(you)所(suo)在(zai)單(dan)位(wei)承(cheng)擔(dan)。
2.考試工作人員要公正清廉,杜絕不正之風,涉及到本人親屬的,應主動申請回避。對違紀者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3.選調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特設舉報電話:
縣教體局紀檢監察室:
縣教體局辦公室: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3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及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文字綜合工作人員崗位職數表》;
2.《2023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及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文字綜合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2023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及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文字綜合工作人員工作證明》。
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

已有 人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