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中共運城市委組織部、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於做好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運人社局發〔2023〕14號)的相關要求,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5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5.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5名,其中:教師100名,其他崗位工作人員15名。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運城市鹽湖區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列表)。
5.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報考的年齡一律按周歲計算,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1992年7月17日至2005年7月17日期間出生)。退役軍人身份報考教師崗位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7年7月17日以後出生至2005年7月17日期間出生),具體條件請參考崗位列表內容。
2.“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到2023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勞動合同期滿的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持有《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3.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按照文件要求,可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
4.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晉辦發〔2017〕62號)的要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被定向錄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錄(聘用)優惠政策。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山西省財政廳辦公室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的通知》(晉人社辦發〔2018〕5號)文件第二款第一項規定:“‘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後,經考核在原服務單位占編就業的,不算作‘被定向錄取(聘用)’”。
5.“退役軍人專項崗位”的招聘對象為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已辦理正式退役手續,同時符合所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6.報考教師崗位人員須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2023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已經過教育部門現場確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認定管理係統查實已經確認或認定通過的,視為具有教師資格證。
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教jiao師shi資zi格ge證zheng書shu的de學xue科ke學xue段duan應ying與yu所suo報bao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學xue科ke學xue段duan一yi致zhi,高gao段duan學xue科ke可ke向xiang下xia融rong通tong。小xiao學xue全quan科ke教jiao師shi資zi格ge證zheng書shu可ke報bao小xiao學xue全quan部bu崗gang位wei。
(三)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全日製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7.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應聘者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日期為截止日期。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具體如下:
第一階段: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23年7月17日,通過新聞媒體、運城市鹽湖區政府網、鹽湖區人事考試網以及山西省人社廳公開招聘專欄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期為7天。
(二)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www.yhrsks.com,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26日9:00—7月30日17:00
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本次招聘專業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職(專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專業設置。其中高職(專科)和本科按照“陽光高考”專業知識庫設置、研究生按照“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知識庫設置。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未列入的,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根據主要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認定。
報考崗位要求為具體專業的,隻能以該專業報考;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符合該專業類的專業均可報考(如:報考要求為經濟學專業,隻有經濟學可報考;報考要求為經濟學類的,經濟學、經濟統計學、商務經濟學等專業均可報考)。
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必須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 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報考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曆、學位及相關證書,2023年應屆畢業生,其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證書須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本(ben)次(ci)招(zhao)聘(pin),資(zi)格(ge)審(shen)查(zha)工(gong)作(zuo)貫(guan)穿(chuan)於(yu)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的(de)全(quan)過(guo)程(cheng)。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報(bao)名(ming)時(shi)提(ti)交(jiao)的(de)信(xin)息(xi)和(he)提(ti)供(gong)的(de)有(you)關(guan)材(cai)料(liao)必(bi)須(xu)真(zhen)實(shi)有(you)效(xiao)。凡(fan)發(fa)現(xian)報(bao)考(kao)者(zhe)與(yu)擬(ni)聘(pin)用(yong)崗(gang)位(wei)所(suo)要(yao)求(qiu)的(d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不(bu)符(fu)以(yi)及(ji)提(ti)供(gong)虛(xu)假(jia)材(cai)料(liao)的(de),即(ji)取(qu)消(xiao)其(qi)考(kao)試(shi)、聘用資格。
(三)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主要審查報名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規定的招聘對象和條件要求,照片是否清晰、是否符合規格要求等,並在網上確認。
報名人員請在提交報考申請1-2日後,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結束時間為7月31日12:00。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2023年7月30日17: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建議報考人員盡早報名,以免後期因網絡壓力大或等待審核結果等原因,錯失報考機會。
(四)開考比例
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各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之比不達3:1時,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招聘名額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崗位。取消崗位時已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它崗位,改報時間:8月1日8:00--12:00。
為(wei)保(bao)證(zheng)招(zhao)聘(pin)計(ji)劃(hua)的(de)足(zu)額(e)完(wan)成(cheng),報(bao)名(ming)截(jie)止(zhi)後(hou),服(fu)務(wu)基(ji)層(ceng)項(xiang)目(mu)崗(gang)位(wei)和(he)退(tui)役(yi)軍(jun)人(ren)專(zhuan)項(xiang)崗(gang)位(wei)不(bu)達(da)開(kai)考(kao)比(bi)例(li)所(suo)核(he)減(jian)的(de)空(kong)缺(que)崗(gang)位(wei),調(tiao)整(zheng)到(dao)一(yi)般(ban)性(xing)同(tong)類(lei)崗(gang)位(wei)招(zhao)聘(pin)計(ji)劃(hua)中(zhong)。報(bao)考(kao)該(gai)崗(gang)位(wei)的(de)考(kao)生(sheng),將(jiang)自(zi)動(dong)合(he)並(bing)到(dao)指(zhi)定(ding)的(de)非(fei)專(zhuan)門(men)崗(gang)位(wei)中(zhong)參(can)加(jia)考(kao)試(shi)。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
(五)繳費及費用減免
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於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規定,本次考試收取考試費100元。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於2023年7月31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按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對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對於符合考試費減免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凡符合減免政策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並於2023年7月31日12:00前將本人身份證、減免考務費用的材料拍照發至郵箱yhgkzp@163.com。經核準無誤後,考試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逾期視作放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