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太原市萬柏林區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的有關要求,現將資格複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3年12月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點:太原市萬柏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
(地址:萬柏林區眾紡路6號)。
二、資格複審人員
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三、資格複審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台灣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
(2)筆試準考證。
(3)教師資格證。
(4)境內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名所用學曆對應的學位證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5)已落實工作單位的,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需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
(6)檔案存放證明:檔案保存在工作單位(主管部門、人事主管部門)的,須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注明,檔案存放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須提供檔案存放單位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需提供:①單位同意報考證明;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期滿合格證書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
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需提供與山西省創業就業促進會簽訂的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需提供戶口簿、退伍證和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研究生按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通過所學專業(研究方向)報考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崗位的,還需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研究方向)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以上材料屬證件類的驗原件留複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資格複審不合格。
四、注意事項
(一)請進入資格複審人員務必確保報名手機暢通,如當前使用手機號碼與報名時不一致,請及時聯係公告谘詢電話告知。
(二)資格複審開始前,若進入資格複審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複審的,須聯係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0351-2358185)報備。資格複審須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複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其筆試準考證上加蓋太原市萬柏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加蓋公章的筆試準考證將作為考生麵試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
(四)麵試及後續各環節工作請考生隨時關注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政府網站和原報名網站。
附件1:太原市萬柏林區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複審人員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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