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山西省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安排,現將資格複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查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5月14日 8:30—12:00。
地點:山西省水利廳北樓一樓大會議室(太原市新建路45號)。
二、審查材料
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曆、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台灣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同時,攜帶本人近期1寸紅底免冠照片6張(背麵寫上報考單位及姓名)。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1)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
(4)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並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並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內填寫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並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欄(lan)中(zhong),山(shan)西(xi)高(gao)校(xiao)畢(bi)業(ye)生(sheng)由(you)共(gong)青(qing)團(tuan)山(shan)西(xi)省(sheng)委(wei)蓋(gai)章(zhang),非(fei)山(shan)西(xi)高(gao)校(xiao)畢(bi)業(ye)生(sheng)需(xu)由(you)本(ben)人(ren)畢(bi)業(ye)院(yuan)校(xiao)所(suo)在(zai)地(di)的(de)省(sheng)級(ji)團(tuan)委(wei)蓋(gai)章(zhang)後(hou),並(bing)由(you)共(gong)青(qing)團(tuan)山(shan)西(xi)省(sheng)委(wei)加(jia)蓋(gai)印(yin)章(zhang)。“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由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並蓋章,在“派出單位意見”欄內需由市級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並蓋章。
(5)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麵)、退伍證、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三、其他事項
1.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麵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2.若(ruo)取(qu)得(de)麵(mian)試(shi)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人(ren)員(yuan)確(que)認(ren)放(fang)棄(qi)資(zi)格(ge)複(fu)審(shen)或(huo)資(zi)格(ge)複(fu)審(shen)不(bu)合(he)格(ge)的(de),從(cong)報(bao)考(kao)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照(zhao)筆(bi)試(shi)成(cheng)績(ji)由(you)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麵(mian)試(shi)資(zi)格(ge)複(fu)審(shen)人(ren)選(xuan),僅(jin)遞(di)補(bu)一(yi)次(ci)。不(bu)足(zu)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3.遞補人員的資格審查根據資格複審情況另行安排,電話通知本人,集中組織,不再發布公告。
谘詢電話:
附件:2024年省水利廳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複審人員名單.xlsx
山西省水利廳
2024年5月10日
(責任編輯:小今)

已有 人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