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 35號)、《關於轉發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人社發[2023]11號)、《關於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教師[2023] 1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經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靈石縣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五)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3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6月28日至2005年6月28日期間出生)。
2.學曆學位要求:見《靈石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報考者的學曆需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須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人員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曆學位認證書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
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報考,內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所學專業、學曆、學位、上學時間、預計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時間等。
3.教師資格證要求:見《崗位表》中具體招聘崗位的要求。
已取得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在有效期內),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人員也可報考,須在簽訂聘用合同前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報名時填寫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編號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編號.
4.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台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三)服務基層項目崗位說明
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勞動合同期滿的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以上服務(服役)期滿截至時間均為公告之日。
(四)退役軍人專項崗位說明
根據《關於促進優秀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晉退役軍人[2023]3號)規定,設置退役軍人專項崗位。
截至公告之日已辦理了正式退役手續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同時符合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可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
以上服務(服役)期滿截至時間均為公告之日。(五)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崗位及數量
靈石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50名,其中高中教師2名、初中教師32名、小學教師12名,小學特殊教育教師1名、職業中學教師3名,均為全額事業編製。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靈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製定公開招聘實施方案,報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後,2023年6月28日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gshi.gov.cn)發布 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的各類信息(筆試、資格複審、麵試、體檢等時間、地點以及筆試、麵試成績等)均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
(http://www.lingshi.gov.cn/)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 報名考生密切關注並保持聯係方式的暢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聘信息的,後果考生自負。
1.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https://bm.wsbm.org.cn/0354ls/
(2)報名時間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退役軍人專項崗位報名時間:2023年7月7日9:00至17:00.
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報名時間:2023年7月9日9:00至2023年7月12日17:00.
(3)報名方法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填寫提交報名信息,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一寸白底標準免冠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寬約114像素,高約156像素,大小20KB以下).上傳前請使用報名係統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未通過照片處理工具處理的照片無法上傳。
(4)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並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
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由靈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根據主要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認定)。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名者自負。
請報考者合理安排報名時間,盡量避開報名高峰期,以便按時完成報名和繳費有關事宜。
2.資格初審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退役軍人專項崗位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7月7日9:00至2023年7月8日12:00.
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7月9日9:00至2023年7月13日12:00.
資格初審由靈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負責。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後,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在相應崗位報名截止日期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截止日期之後不能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3.網上繳費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退役軍人專項崗位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7月7日9:00至2023年7月8日12:00.
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7月9日9:00至2023年7月14日12: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於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文件精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向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收取的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試兩科,共計收取考生100元考試費用,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複審時使用。
4.改報崗位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予以取消。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退役軍人專項崗位在報名結束後未達規定比例被核減或取消的,將其調整為相應的麵向社會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將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補充公告。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於2023年7月14日9:00至12: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改報。改報崗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7月14日9:00至17:00,資格初審結果可於2023年7月14日20:00前查詢。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放棄改報及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通過原繳費渠道如數退還。
5.減免考務費用
根據相關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申請減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隨後於2023年7月15日18點前到靈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管理股現場辦理減免手續,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後,考試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
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逾期視作放棄費用減免。
6.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並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相關招聘公告信息)。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他環節使用。
(三)考試與資格複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x60%+麵試成績x40%。成績采取百分製,各成績均采取百分製,合格線均為60分,麵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麵試人數少於或等於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5分.
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麵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麵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1)筆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見準考證。
(2)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筆試時間為120分鍾。筆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學科20分,專業知識學科80分。筆試時公共學科和專業知識學科一並進行。
(3)筆試科目分為公共學科(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和專業知識學科。
小學特殊教育崗位專業知識學科為高中階段語文學科內容.
其他崗位專業知識學科為高中階段相應學科內容。
(4)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
理臨時身份證。
筆試成績可登錄靈石縣人民政府網查詢。
2.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由靈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負責。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麵試資格複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gshi.gov.cn)公布。
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曆、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台灣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1)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
(4)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
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並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或“退役軍人專項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麵)、退伍證、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麵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若取得麵試資格複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且隻遞補一次。麵試資格複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3.麵試
麵試由靈石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製定實施方案,參加麵試人員名單及麵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gshi.gov.cn/)公布。
麵試采取麵對評委講課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講課內容現場抽取,獨立備課90分鍾,講課時間為15分鍾。麵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講課教材統一選用靈石縣現行教材。麵試工作關鍵環節將全程錄像。
麵試成績於麵試結束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靈石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複檢的,可在接到通知3天內提出複檢申請,複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進行且隻複檢一次。承擔複檢的醫院組織相關專家對複檢結果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內容: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麵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麵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麵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曆(學位)、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後不再進行遞補。
擬聘用人員按高分優先選崗的原則,按照各學段學科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的具體崗位,綜合成績名次相同,麵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考生不得選擇聘用後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被聘用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向外縣(市)調動、不得辭職,否則不予調檔。如在試用期內發現聘用人員患有癲癇、精神疾病等體檢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後環節無故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否則不予聘用。
此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名者自負。
六、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
塗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麵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要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力度,縣人社部門通過現場巡視加強對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特別是筆試、麵試環節的監管力度,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七、谘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谘詢靈石縣教育局、靈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谘詢電話:
0354—7618614(縣教育局人事股)
0354—7619506(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股)監督電話:
0354—7618659(縣紀委監委第四派駐紀檢監察組)0354—7618102(縣紀委監委第六派駐紀檢監察組)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機構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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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
2023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