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方山縣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於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下達的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方山縣決定麵向社會組織實施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才引智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
5.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
二、招才引智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三、招才引智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和其他條件;
6.應往屆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15日及以後出生),應往屆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3年8月15日及以後出生);
7.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曆和學位證書。
8.應屆畢業生崗位報考對象包括: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指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勞動合同期滿的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
9.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我(wo)省(sheng)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港(gang)澳(ao)地(di)區(qu)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和(he)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在(za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中(zhong)享(xiang)有(you)公(gong)平(ping)競(jing)爭(zheng)權(quan)利(li),可(ke)應(ying)聘(pin)到(dao)內(nei)地(d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就(jiu)業(y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須(xu)具(ju)備(be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所(suo)需(xu)的(de)專(zhuan)業(ye)或(huo)技(ji)能(neng)等(deng)相(xiang)應(ying)條(tiao)件(jian)。
不作為引進對象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碩士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名)不能報名;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名;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名;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名;
5.招聘、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名;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才引智要求的人員,不能報名;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報考人員在報名後、聘用前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崗位要求的辭退、試(聘)用期、服務期及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才引智計劃及崗位具體要求
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崗位6個,其中應屆生崗位1個,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五、招才引智方式
本次招才引智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不足5:1時,通過麵試方式確定引進人選;超過5:1(含5:1)時采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引進人選。
六、招才引智程序
《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實施方案》由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工作領導組研究製定。
(一)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呂梁人事人才網、方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時間:2024年8月22日8:00—8月26日18:00(5天)。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呂梁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c.com.cn/)。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填寫《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並按要求上傳本人近一年內紅底免冠正麵電子照片(30kb以內,JPG格式)。
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並簽訂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報名登記表》中(zhong)所(suo)填(tian)寫(xie)的(de)專(zhuan)業(ye)應(ying)當(dang)與(yu)報(bao)考(kao)者(zhe)本(ben)人(ren)取(qu)得(de)高(gao)校(xiao)畢(bi)業(ye)證(zheng)上(shang)所(suo)載(zai)明(ming)的(de)專(zhuan)業(ye)一(yi)致(zhi)。如(ru)畢(bi)業(ye)學(xue)校(xiao)按(an)照(zhao)一(yi)級(ji)學(xue)科(ke)發(fa)放(fang)畢(bi)業(ye)證(zheng)的(de),須(xu)如(ru)實(shi)填(tian)寫(xie)畢(bi)業(ye)證(zheng)所(suo)載(zai)一(yi)級(ji)學(xue)科(ke)名(ming)稱(cheng),在(zai)《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核心課程和畢業論文題目,並由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工作領導組組織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名者自負。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
時間:2024年8月22日8:00—8月27日18:00(5+1天)。
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1天後,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weitongguozigechushenhuoshangweijinxingzigechushende,baomingshijianjiezhiqiankeyixiugaibaomingxinxihuogaibaoqitagangwei,chaoguobaomingjiezhishijianbunengzaixiugaibaomingxinxihuogaibaoqitagangwei。tongguozigechushenrenyuan,qingzixingxiazaibingcaisedayin《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以備資格複審時使用。
3.核減、取消崗位
實際報名人數不達崗位招聘人數的崗位,按1:1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無人報考,原則上予以取消。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核準後在原發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網站發布通知。
4.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在報名結束後,可於指定時間登錄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在呂梁人事人才網另行通知。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聯係解決。
寧夏公務員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筆試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筆試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才引智其他環節使用。
(三)考試與資格複審
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小於5:1,隻進行麵試。麵試成績采取百分製,保留兩位小數(麵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大於或等於5:1,則增加筆試環節,成績采取百分製,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麵試成績×40%。筆試、麵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保留三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筆試和麵試工作由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工作領導組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谘詢、監督電話詳見《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崗位表》(附件1)。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才引智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七、引進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方山縣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的服務、培養、管理辦法》(方發〔2020〕13號)有關規定落實本次招才引智引進人才的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為五年,聘用人員五年內個人不得離職,其它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如個人違約,應予以解聘,並返還本人已領取政府給予的各類人才補貼補助。
特別提示:
本(ben)次(ci)招(zhao)才(cai)引(yin)智(zhi)考(kao)試(shi)不(bu)指(zhi)定(ding)考(kao)試(shi)輔(fu)導(dao)用(yong)書(shu),不(bu)舉(ju)辦(ban)也(ye)不(bu)委(wei)托(tuo)任(ren)何(he)機(ji)構(gou)或(huo)個(ge)人(ren)舉(ju)辦(ban)考(kao)試(shi)培(pei)訓(xun)輔(fu)導(dao)班(ban)。目(mu)前(qian)社(she)會(hui)上(shang)舉(ju)辦(ban)的(de)各(ge)類(lei)事(shi)業(ye)單(dan)位(wei)招(zhao)聘(pin)培(pei)訓(xun)輔(fu)導(dao)班(ban)和(he)發(fa)行(xing)的(de)出(chu)版(ban)物(wu)等(deng),均(jun)與(yu)本(ben)次(ci)考(kao)試(shi)組(zu)織(zhi)機(ji)構(gou)無(wu)關(guan)。敬(jing)請(qing)廣(guang)大(da)考(kao)生(sheng)提(ti)高(gao)警(jing)惕(ti),切(qie)勿(wu)上(shang)當(dang)受(shou)騙(pian)。
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
工作領導組(代章)
2024年8月15日
附件:1:方山縣2024年度教育係統招才引智崗位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