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晉城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範圍
《》已於2023年7月20日發布,本次晉城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8名,報名條件及招考範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六)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19日期間出生,另崗位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為1992年7月19日及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82年7月19日及以後出生);
(七)具(ju)備(bei)報(bao)考(kao)崗(gang)位(wei)所(suo)要(yao)求(qiu)的(de)其(qi)他(ta)資(zi)格(ge)條(tiao)件(jian)。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我(wo)省(sheng)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港(gang)澳(ao)地(di)區(qu)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和(he)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在(za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中(zhong)享(xiang)有(you)公(gong)平(ping)競(jing)爭(zheng)權(quan)利(li),可(ke)應(ying)聘(pin)到(dao)內(nei)地(d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就(jiu)業(y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須(xu)具(ju)備(be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所(suo)需(xu)的(de)專(zhuan)業(ye)或(huo)技(ji)能(neng)等(deng)相(xiang)應(ying)條(tiao)件(jian)。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
| 2023年晉城市直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 報名時間: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8日17:00 筆試時間:2023年8月5日,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判斷推理、山西省省情等 複習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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