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脫貧人口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推動就業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根據《關於轉發<關於修訂印發汕尾市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汕市區人社函〔2020〕91號)文件要求,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人員29名,有關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招聘對象
1.就業困難人員
經汕尾市城區人力資源和保障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範圍、程序按照關於印發《廣東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汕人社函〔2023〕144號)執行。
2.脫貧人員
指原被扶貧部門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目前仍處於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鄉村公益性崗位優先用於安排法定勞動年齡內(男性18至60周歲,女性18至50周歲)崗位所在村、戶籍所在村、居住所在村且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的脫貧人口。
三、招聘崗位信息
詳見《2023年汕尾市城區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彙總表(第二批)》(附件1)。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6日。未招滿的崗位在本次報名時間截止後仍可繼續接收報名招聘,額滿即止。
2.報名所需資料
應聘者報名時填寫《2023年汕尾市城區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附件2),並按人員類別分別提供以下資料:
(1)就業困難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要求提供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包含就業困難身份認定內容)、戶口簿、身份證、大一寸彩色照片2張。
(2)脫貧人口:由戶籍所在鎮(街道)出具的脫貧人口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大一寸彩色照片2張。
3.報名地點及聯係方式
(1)報名地點:汕尾市城區蝶苑小區23棟201室區就業中心就業創業股。
(2)聯係方式:。
五、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由汕尾市城區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報名。
2.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要求及報名人員情況采取麵試等形式進行考核,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
3.用人單位或汕尾市城區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通過政府網站將擬聘用人員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後由用人單位聘用。
六、其他事項
1.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1至3年,但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以延長至退休年齡。
2.用人單位應按時足額支付就業人員工資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聘用人員工資不得低於我區最低工資標準。
3.用人單位按先繳後補方式每半年向汕尾市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崗位、社保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但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以延長至退休年齡。
4.鄉村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每人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用人單位為在崗人員統一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5.本招聘公告由汕尾市城區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聯係人:許越;聯係電話:。
附件:
附件1:2023年汕尾市城區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彙總表(第二批).xls
附件2:2023年汕尾市城區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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