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公開選調高中教研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高中數學、物理、生物、政治、曆史、地理各 1 人。
二、選調範圍
運城市公辦高中在編(全額事業)在崗教師,含縣級教研室。
三、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於黨和人民教育事業;
(2)職業道德高尚,遵守教研學術道德,作風民主,嚴於律己,廉潔從教,有較強的服務精神;
(3)教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較強的學科教學、教學研究、命題研究、語言表達和書麵表達能力及良好的數字素養,善於聽取和總結基層經驗,積極探索教育教學改革新途徑;
(4)年齡在 45 周歲及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及以後出生),身心健康,具備外出跟崗研修學習、教學視導、送教下鄉等身體條件;
(5)第一學曆為全日製本科及以上(學士學位及以上),具有高中相應教師資格證;
(6)具有中學副高級及以上職稱;
(7)報考人員所在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規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師德失範者;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製性規定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6.其他不得報考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按照有關規定構成回避關係的職位。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此次選調實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10 月 18 日。
郵箱地址:ycsjyjrsk209@163.com。
報名資料:
(1)《運城市教育局選調高中教研員報名表》;
(2)所在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近 3 年師德鑒定意見;
(3)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4)教師資格證;
(5)崗位聘用花名表(本人頁);
(6)近 3 年年度考核表;
(7)轉正定級表、編製本第一頁和本人頁;
(8)幹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
(9)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無違紀證明;
(10)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以上資料將原件掃描成 pdf(以工作單位和姓名命名)發送至郵箱內,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
日常表現審查:審查報名者的師德師風、工作業績、在校表現、團結協作等情況,審查不合格取消報考資格。
報名資料審查:審查報名者提供的報名資料。
(三)教育教學能力考察
教育教學能力考察采取講課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
1.講課
麵對評委專家授課,時間 15 分鍾,獨立備課,備課時間為1 個小時。
2.答辯
麵對評委專家答辯,時間不超過 10 分鍾。答辯內容包括: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現代教育思想(含新課程理念)、教育心理學、教育學、學科知識等。
講課和答辯成績采取百分製。綜合成績=講課成績×70%+答辯成績×30%。講課成績、答辯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數與入圍人選數 1∶1 的比例確定入圍人選,經組織考察合格後確定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按講課成績確定體檢對象;如講課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麵試。出現參加能力考察人員等於選調人數未形成競爭關係的,講課成績須達到 85 分及以上。綜合成績低於 70 分者,不予錄取。在選調過程中,不合格或主動放棄所空缺的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在指定醫院全封閉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選調資格。體檢費用按照標準執行,個人自行承擔。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成立考察組,進行實地考察。通過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征求紀檢監察部門和服務對象意見,全麵掌握分析考察對象情況。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情況,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宜程度等,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對考察對象報名材料、工作履曆、年度考核、人事檔案、廉政等情況進行審核。
(五)公示
在運城市人事考試中心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 5 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滿後無異議的,由市教育局黨組會議研究後,報市委編委審批。試用期為 3 個月,試用期內的人事、工(gong)資(zi)關(guan)係(xi)仍(reng)在(zai)原(yuan)單(dan)位(wei)保(bao)留(liu)。試(shi)用(yong)期(qi)滿(man)後(hou),由(you)市(shi)教(jiao)育(yu)局(ju)對(dui)試(shi)用(yong)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考(kao)核(he),考(kao)核(he)合(he)格(ge)者(zhe),辦(ban)理(li)調(tiao)動(dong)手(shou)續(xu)。考(kao)核(he)不(bu)合(he)格(ge)者(zhe),仍(reng)回(hui)原(yuan)單(dan)位(wei)工(gong)作(zuo)。
報名人員應誠信報考。資格審查貫穿全程,任何環節發現提供虛假證件和材料,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並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有關事宜由運城市教育局公開選調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谘詢電話:0359--2216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