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人民法院調解力量,有效發揮特邀調解員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中的職能作用,霍州市人民法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特邀調解員,開展案件調解工作,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現就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擁護黨和國家政策,年滿28周歲的公民;
2.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且時間充裕;
3.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基本的計算機操作技能、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具有大專以上學曆、一定的法律知識和政策水平,有基層人民調解或政法機關工作經驗人員優先。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調解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等相關執業證書的;
5.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其他存在嚴重失信行為被信用懲戒的;
6.存在其他可能影響人民調解公信力情形的。
二、報名方式
1.應聘人員下載並填寫報名表(表格詳見附件),並提供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和其他能夠證明個人能力的材料複印件一份、兩寸免冠紅底照片一張,將以上報名材料工作日期間交至霍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3.應聘人員根據通知,進行資格複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谘詢電話
四、人民調解員聘用期一年,期滿工作評價合格者後續聘。
https://t.fenbi.com/s/00etu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