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貫(guan)徹(che)落(luo)實(shi)黨(dang)的(de)二(er)十(shi)大(da)精(jing)神(shen),推(tui)動(dong)城(cheng)鄉(xiang)教(jiao)育(yu)均(jun)衡(heng)發(fa)展(zhan)新(xin)時(shi)代(dai)教(jiao)育(yu)改(gai)革(ge),優(you)化(hua)教(jiao)育(yu)資(zi)源(yuan)配(pei)置(zhi),統(tong)籌(chou)合(he)理(li)調(tiao)配(pei)師(shi)資(zi)力(li)量(liang),推(tui)動(dong)教(jiao)育(yu)提(ti)質(zhi)增(zeng)效(xiao)。根(gen)據(ju)《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納雍縣委全麵深化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納雍縣教育管理體製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納改委發〔2021〕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城區學校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麵向全縣公開考調173名在職在編教師到城區有關學校任教。為確保考調工作有序開展,特製定《納雍縣2024年城區學校麵向全縣公開考調教師簡章》(以下簡稱《考調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一)考調原則
-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 堅持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 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考調程序
考調工作實行“三公開”製度,即公開考調條件、公開考調
程序、公開考調結果。按照製定和發布《考調簡章》、報名、考試、體檢、選崗、考察政審、公示、審批、辦理調動手續的程序進行。
二、考調崗位
考調崗位詳見《納雍縣2024年城區學校麵向全縣公開考調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三、考調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考調範圍
納雍縣所轄鄉鎮(街道)學校正式在編且任教滿三年及以上的教師(納雍縣轄區內高中學校教師、納雍縣第一幼兒園、納雍縣第二幼兒園、納雍縣第三幼兒園,納雍恒大第一幼兒園、納雍恒大第二幼兒園、納雍恒大第三幼兒園教師和本次納入考調學校教師除外)。
(二)考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嚴格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4.政治堅定,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5.思想政治素質好、清正廉潔。
6.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6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8年5月19日及以後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83年5月19日及以後出生)。
7.截至2024年5月18日在本縣鄉鎮(街道)教師崗位工作滿3年及以上的教師。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8.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曆,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曆,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10.具有考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初中教師不能報考小學、幼兒教師崗位,隻能報考初中教師崗位;九年一貫製學校、小學教師可以報考小學或初中教師崗位,但不能報考幼兒教師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截至2024年5月18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因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立案調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處分的。
4.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職進修脫產學習未滿的。
5.近兩年城區學校考調進入選崗環節,放棄選崗的。
6.被列為失信人員的。
7.新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工作時間未滿聘用合同規定服務年限的。
8.試用期幹部,在試用期的。
9.不在考調範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4年5月18日-5月20日8:30-12:00,14:00-17:30。
(二)報名地點:納雍縣教育科技局招生辦(經開區三號樓二樓大廳)。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設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需認真閱讀《考調簡章》及《崗位表》(附件1)中的相關規定,認真填寫《納雍縣2024年城區學校麵向全縣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持《報名表》一份(用A4紙打印、隻收機填表,需編製實名製學校及中心學校加蓋公章)、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驗證期內的電子學曆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因獲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放寬到40周歲的需提供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職稱文件複印件(加蓋中心學校公章),近期1寸藍底免冠照片5張等相關材料到現場參加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驗原件收複印件。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後需繳納考試費100元/人。
2.baokaorenyuanzhinengxuanzeyigegangweijinxingbaoming,yibaomingbiaozhongdegangweidaimaweizhun,baomingzhiqianxushenzhongkaolv,baomingchenggonghouyilvbunenggenggai。chuxianbaomingxinxiyuzhengjianbuyizhieryingxiangzhenggekaotiaohuanjiede,zerenzifu。fannongxuzuojiade,yijingzhashiquxiaoqizige。zigeshenzhaguanchuanzhenggekaotiaogongzuoshizhong,zairenyihuanjiefaxianbaokaorenyuanzigetiaojianbufuhekaotiaoyaoqiude,yijingzhashi,quxiaojinruxiayigehuanjiedezige,binganyouguanguidingjinxingchuli。
3.報名表上“實名製學校”一欄必須與機構編製實名製係統內學校名稱一致。報名時,必須本人承諾“同意擬調入單位的崗位設置,服從擬調入單位的崗位設置等有關規定管理”。
4.報考人員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5.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親筆簽署《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3.誠信報考承諾書)。
報名結束後,崗位報名人數與考調計劃數達不到3:1比(bi)例(li)的(de),該(gai)崗(gang)位(wei)考(kao)調(tiao)計(ji)劃(hua)予(yu)以(yi)減(jian)少(shao)或(huo)取(qu)消(xiao)。崗(gang)位(wei)考(kao)調(tiao)計(ji)劃(hua)減(jian)少(shao)或(huo)取(qu)消(xiao)的(de)情(qing)況(kuang)在(zai)納(na)雍(yong)縣(xian)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網(wang)上(shang)公(gong)布(bu)。崗(gang)位(wei)考(kao)調(tiao)計(ji)劃(hua)減(jian)少(shao)的(de),報(bao)考(kao)該(gai)崗(gang)位(wei)的(d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所(suo)報(bao)崗(gang)位(wei)不(bu)再(zai)進(jin)行(xing)調(tiao)整(zheng);崗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給予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符合改報條件的,及時辦理退費手續。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麵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形式:閉卷考試,總分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2.筆試內容:初中崗位考相關學科知識;小學崗位考小學教育教學綜合知識;幼兒崗位考幼兒教育教學綜合知識。
3.筆試時間: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5.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及地點:2024年5月24日(9:00-12:00,14:30—17:30)在納雍縣教育科技局招生辦(經開區三號樓二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6.筆試成績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未參加筆試、筆試成績無效及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麵試
1.麵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同一崗位的麵試人數與該崗位考調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麵試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並列的同時確定為該崗位的麵試人員。
2.麵試方式。麵試采取結構化麵試的方式進行,麵試總分為100分。未參加麵試、麵試成績無效及麵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麵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詳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站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麵試成績×40%。總成績按百分製計算。
筆試、麵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bao)留(liu)小(xiao)數(shu)點(dian)後(hou)兩(liang)位(wei)數(shu)字(zi)。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總(zong)成(cheng)績(ji)名(ming)次(ci)出(chu)現(xian)末(mo)位(wei)並(bing)列(lie)的(de),筆(bi)試(shi)成(cheng)績(ji)高(gao)的(de)進(jin)入(ru)下(xia)一(yi)環(huan)節(jie),若(ruo)筆(bi)試(shi)成(cheng)績(ji)也(ye)相(xiang)同(tong)的(de),通(tong)過(guo)複(fu)試(shi)麵(mian)試(shi)的(de)方(fang)式(shi)確(que)定(ding)進(jin)入(ru)下(xia)一(yi)環(huan)節(jie)的(de)對(dui)象(xiang)。
麵試成績、總成績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公示。
六、體檢
麵(mian)試(shi)結(jie)束(shu)後(hou)進(jin)入(ru)體(ti)檢(jian)環(huan)節(jie)。體(ti)檢(jian)根(gen)據(ju)崗(gang)位(wei)考(kao)調(tiao)計(ji)劃(hua)數(shu)按(an)總(zong)成(cheng)績(ji)由(you)高(gao)到(dao)低(di)等(deng)額(e)確(que)定(ding)體(ti)檢(jian)對(dui)象(xiang),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放(fang)棄(qi)體(ti)檢(jian)或(huo)體(ti)檢(jian)不(bu)合(he)格(ge)的(de),取(qu)消(xiao)進(jin)入(ru)下(xia)一(yi)環(huan)節(jie)資(zi)格(ge),空(kong)缺(que)崗(gang)位(wei)不(bu)予(yu)遞(di)補(bu)。體(ti)檢(jian)必(bi)須(xu)按(an)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在(zai)指(zhi)定(ding)的(de)縣(xian)級(ji)及(ji)以(yi)上(shang)綜(zong)合(he)性(xing)醫(yi)院(yuan)進(jin)行(xing),並(bing)出(chu)具(ju)體(ti)檢(jian)結(jie)論(lun),其(qi)他(ta)體(ti)檢(jian)結(jie)論(lun)、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公告將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發布。
七、選崗
(一)確定進入選崗人員名單
報考選崗崗位的考生,體檢合格後進入選崗環節(進入體檢環節的懷孕考生參加選崗,待完成體檢項目後,體檢合格的進入下一環節,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進入選崗環節名單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
(二)選崗
參(can)加(jia)選(xuan)崗(gang)環(huan)節(jie)的(de)考(kao)生(sheng),經(jing)公(gong)示(shi)無(wu)異(yi)議(yi)後(hou),分(fen)崗(gang)位(wei)按(an)總(zong)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順(shun)序(xu)依(yi)次(ci)進(jin)行(xing)選(xuan)崗(gang)。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總(zong)成(cheng)績(ji)名(ming)次(ci)並(bing)列(lie)的(de),筆(bi)試(shi)成(cheng)績(ji)高(gao)者(zhe)優(you)先(xian)選(xuan)崗(gang),若(ruo)筆(bi)試(shi)成(cheng)績(ji)相(xiang)同(tong)的(de),采(cai)取(qu)現(xian)場(chang)抽(chou)簽(qian)方(fang)式(shi)決(jue)定(ding)選(xuan)崗(gang)順(shun)序(xu)。自(zi)動(dong)放(fang)棄(qi)選(xuan)崗(gang)的(de),空(kong)缺(que)崗(gang)位(wei)不(bu)作(zuo)順(shun)延(yan)遞(di)補(bu),選(xuan)崗(gang)時(shi)間(jian)及(ji)地(di)點(dian)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
八、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納雍縣教育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按《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認真查閱考調人員檔案,做到全麵、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建議。
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lian)潔(jie)自(zi)律(lv)以(yi)及(ji)是(shi)否(fou)需(xu)要(yao)回(hui)避(bi)等(deng)。考(kao)察(cha)政(zheng)審(shen)時(shi)還(hai)須(xu)進(jin)一(yi)步(bu)核(he)實(sh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是(shi)否(fou)符(fu)合(he)規(gui)定(ding)的(de)報(bao)考(kao)資(zi)格(ge)條(tiao)件(jian),確(que)定(ding)其(qi)報(bao)名(ming)時(shi)提(ti)交(jiao)的(de)信(xin)息(xi)和(he)材(cai)料(liao)是(shi)否(fou)真(zhen)實(shi)、準確。
在考察中,經審定有《考調簡章》中“以下人員不得參加考調”所列情況之一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公示、辦理調動手續
(一)公示
經考察政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擬調人員,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並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調動的,取消擬調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調動。
(二)審批、調動
對(dui)公(gong)示(shi)期(qi)滿(man)無(wu)問(wen)題(ti)或(huo)反(fan)映(ying)的(de)問(wen)題(ti)不(bu)影(ying)響(xiang)調(tiao)動(dong)的(de),根(gen)據(ju)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由(you)考(kao)調(tiao)單(dan)位(wei)及(ji)主(zhu)管(guan)部(bu)門(men)按(an)程(cheng)序(xu)報(bao)納(na)雍(yong)縣(xian)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辦(ban)理(li)相(xiang)關(guan)調(tiao)動(dong)手(shou)續(xu)。擬(ni)調(tiao)人(ren)員(yuan)需(xu)在(zai)原(yuan)單(dan)位(wei)工(gong)作(zuo)至(zhi)學(xue)期(qi)結(jie)束(shu)後(hou)方(fang)能(neng)到(dao)擬(ni)調(tiao)入(ru)單(dan)位(wei)報(bao)到(dao)。
進入體檢環節的教師不得無故放棄,放棄者記入誠信檔案並取消其今後3年內任何形式的縣內外考調。
在考調工作中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調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gongkaikaotiaogongzuozhudongjieshoujijianjianchajiguanheshehuigejiejiandu。gongzuorenyuanhebaokaorenyuanyaoyangezunshouyouguandeguizhangzhidu,ruyouweifanhuonongxuzuojiade,yijingzhashi,jianganyouguanguidingyansuchuli。
谘詢電話:0857—3536723(納雍縣教育科技局人事管理股)
0857—3531064(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聘用管理股)
谘詢時間: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監督電話:0857—3532825(納雍縣紀委縣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二)《考調簡章》解釋權屬納雍縣2024年城區學校麵向全縣公開考調教師工作專班。
(三)本次考調工作未盡事宜,由納雍縣2024年城區學校麵向全縣公開考調教師工作專班研究確定,並另行通知。在考調過程中,各項考調信息(如減少或取消崗位考調計劃數、麵試公告等內容)都將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調信息,因報考人員未閱讀而引起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本次考調工作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納雍縣2024年城區學校麵向全縣公開考調教師崗位表.xlsx
附件2:納雍縣2024年城區學校麵向全縣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核表.xls
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