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省市關於穩就業的一係列指示精神,緩解就業壓力,促進我縣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晉人社廳發〔2019〕5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麵向社會公開招聘、雙向選擇。
二、招聘人員範圍
具有山陰縣戶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行為,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和願望,持有就業創業證的下列人員。
(注:享受過公益性崗位政策的人員不得報名):
1.法定勞動年齡內均處於失業狀態且有就業願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員(家庭成員須全部為失業狀態且提交由居住地社區、鄉鎮出具的零就業家庭認定證明和家庭無農村承包土地證明。);
2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提交民政局提供的低保證明);
3. 戶籍在山陰縣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
(1)城鎮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提交鄉鎮(街道)、社區出具的零就業家庭認定證明和家庭無農村承包土地證明);
(2)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農村高校畢業生(提交在校期間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原件和複印件或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證明);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提交民政局提供的低保證明);
(4)建檔立卡脫貧戶、監測戶家庭中的高校畢業生(提交山陰縣鄉村振興局出具的證明)。
三、人員待遇
被錄用人員的工資待遇根據《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晉人社廳發〔2019〕59號)規定執行,工資待遇為我縣最低工資標準,按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含生育)、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部分由被錄用人員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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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錄用人員管理
1.招聘崗位為全日製用工。用人單位依法與錄用人員簽訂書麵勞動合同,並報縣人社局備案。
2.崗位聘用人員合同期限根據情況一年一簽(合同年限共不超三年,合同滿三年,退出公益性崗位)。
3.聘用人員應當由本人承擔招用單位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不得委托他人頂替。
4.yongrendanweifuzepinyongrenyuanderichangguanligongzuo,zhidingxiangyingdeguanlizhiduhekaohebanfa,quedingpinyongrenyuangongzuozhize,shixingkaoqinkaohezhidu,bingdingqixiangrenshebumenbaogaopinyonggangweirenyuanshangganggongzuoqingkuang。
5.所錄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經向縣人社局報備後,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停止發放各項補貼:
(1)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就業的;
(2)因病、非因工負傷等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超出規定期限的;
(3)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4)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製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按規定退出公益性崗位的。
6.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及時函告縣人社局。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原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按照發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雙向選擇、公示等環節組織招聘。
1.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6日,
報名地點:山陰縣人社局一樓東大廳2號窗口
報名時攜帶的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員(未婚家庭成員是父母,已婚的家庭成員是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已婚者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2)本人電子就業創業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安徽事業單位考試就上雲職公招
(3)《山陰縣招聘就業困難人員個人申請表》(附件1)2份;
(4)《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附件2)2份;
(5)《山陰縣招聘就業困難人員政審表》(附件3)1份;
(6)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教育部指定的學曆查詢網站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2.資格審查
山陰縣招聘就業困難人員個人申請資料由現場報名工作人員進行初審,招聘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審核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3.雙向選擇
本(ben)次(ci)招(zhao)聘(pin)不(bu)組(zu)織(zhi)筆(bi)試(shi),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報(bao)名(ming)結(jie)束(shu)後(hou),由(yo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組(zu)織(zhi)有(you)關(guan)人(ren)員(yuan)與(yu)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de)報(bao)名(ming)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雙(shuang)向(xiang)選(xuan)擇(ze),確(que)定(ding)擬(ni)錄(lu)用(yong)人(ren)員(yuan),並(bing)適(shi)時(shi)統(tong)一(yi)組(zu)織(zhi)體(ti)檢(jian)。
4.公示
對符合條件的確定擬錄用的人員在山陰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聘用
六、監督
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本次招聘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於報名人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崗位名額的,一經查實,取消其上崗資格。
山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山陰縣紀委監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
附件:
山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