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家及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靈丘縣2023年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3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曆、學位、專業及從業資格;
(六)符合招聘崗位的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即199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間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82年7月1日以後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各崗位報考條件詳見“靈丘縣2023年黨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專業要求參照教育部最新專業指導目錄確定。
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我(wo)省(sheng)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港(gang)澳(ao)地(di)區(qu)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和(he)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在(za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中(zhong)享(xiang)有(you)公(gong)平(ping)競(jing)爭(zheng)權(quan)利(li),可(ke)應(ying)聘(pin)到(dao)內(nei)地(d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就(jiu)業(y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須(xu)具(ju)備(be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所(suo)需(xu)的(de)專(zhuan)業(ye)或(huo)技(ji)能(neng)等(deng)相(xiang)應(ying)條(tiao)件(jian)。
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山西省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崗位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涵蓋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數量及崗位類別
(一)招聘數量
靈丘縣2023年公開招聘黨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6名。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學位的招聘30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的招聘106名。
(二)崗位類別
為了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傾斜的政策,本次擬定的106個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招聘名額,分為一般崗位和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兩種類型招聘。其中:一般崗位66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40名。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靈丘縣2023年黨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從2023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靈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每位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既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也可選擇報考一般崗位;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4.補(改)報名:為了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計劃。在報名結束後,要分別對各崗位的報名情況進行統計。如“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無人報考或報考人數和招聘崗位數不達3:1的開考比例,則崗位計劃按比例核減後對應劃轉為一般崗位進行補(改)報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核減劃轉的方法和步驟:對報名人數不達擬招聘名額3倍的崗位計劃名額進行核減,使報名人數達到擬招聘名額3倍及以上;例如:某崗位原招聘計劃名額為3個,報名人數為6到8人,則該崗位的招聘名額核減成2名;如報名人數為3到5人,則該崗位的招聘名額核減成1名;如報名人數為1人或2人,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原報名人員選擇改報其它崗位;其餘以此類推。被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名額調整為一般崗位進行招聘)。崗位劃轉公告於2023年7月14日在靈丘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2023年7月15日正常上班時間補(改)報名。補(改)報名地點、方式同上。
5.報名須提供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1)《靈丘縣2023年黨政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人員提前自行登錄靈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下載並真實、準確、完整填寫個人基本信息,校對無誤後打印1份,本人在信息確認承諾欄親筆簽字,報名時提交工作人員審查)。
(2)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家學信網打印) 和學位認證報告(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打印)(未領取到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曆、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如畢業學校是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
(3)戶口簿(戶籍外遷的由原戶籍管理部門出具銷戶證明)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台灣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原件、複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正麵彩色照片(25mm*35mm)6張。
(5)已就業的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意見)。
(6)留學畢業生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及複印件(專業不具體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
(7)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應提供服務期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並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山西省政府購崗公共服務崗位人員由山西省就業創業促進會蓋章。
(8)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麵)、退伍證、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9)報考教師崗位的須提供與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複印件。
(10)考試費根據《關於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標準執行,考試費每人50元。根據相關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鎮低保人員、農村低保人員可分別憑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或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低保證明)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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