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9號)和《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22﹞258號)有關規定,麵向社會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麵向社會,公開招聘,雙向選擇,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
具有城區戶籍,並經戶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一)女性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的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
(二)法定勞動年齡內均處於失業狀態且有就業願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員;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且失業一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四)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方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31日
地點:城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大華商場對麵)
谘詢電話:
2.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須攜帶以下資料:
(1)《就業創業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2)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全日製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城區就業困難人員調查表。
以上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由工作人員對提供的資料進行現場審核,如查實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報名資格。
(二)對接
按照資格審查結果確定被招用人員,根據用人單位的需求,組織對接,按照公開公平、自主協商、雙向選擇的原則擇優錄取。
(三)公示
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確(que)定(ding)擬(ni)招(zhao)用(yong)人(ren)員(yuan)後(hou),報(bao)回(hui)城(cheng)區(qu)公(gong)共(gong)就(jiu)業(ye)和(he)人(ren)才(cai)服(fu)務(wu)中(zhong)心(xin),統(tong)一(yi)在(zai)網(wang)上(shang)進(jin)行(xing)公(gong)示(shi),公(gong)示(shi)時(shi)間(jian)為(wei)七(qi)天(tian),公(gong)示(shi)有(you)異(yi)議(yi)者(zhe),經(jing)核(he)實(shi)確(que)有(you)問(wen)題(ti),取(qu)消(xiao)擬(ni)招(zhao)用(yong)人(ren)員(yuan)資(zi)格(ge)。
(四)招用
擬招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後,由用人單位5日內與擬招用人員依法簽訂書麵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並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備案。
四、監督檢查
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本次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益性崗位人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崗位名額的,取消其上崗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
晉城市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3年12月26日
原標題:晉城市城區2024年一季度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jccq.gov.cn/zwgk/gsgg/202312/t20231226_1909101.shtml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