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持做好全省勞動力調查工作,真實準確反映 我省就業失業狀況,為政府準確判斷就業形勢,製定和調整 就業政策,加強就業服務提供依據。按照《山西省人力資源 和社會廳、山西省財政廳、國家統計局山西調查總隊、 山西省統計局關於支持全省勞動力調查工作的通知》(晉人 社廳函〔2023〕826號)精神,現將招用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麵向社會公開招聘、雙向選擇。
二、 招用名額
本次我縣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招用名額為7名,從事勞動力調查工作。
三、 招聘人員範圍
招用人員為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認定,具有晉中 市戶口、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0周歲以下、有就業能 力和意向,無農村承包土地,已進行失業登記且符合崗位要求的下列人員。
( 一 )女性滿40 周歲、男性滿50 周歲的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
(二)靠借貸上學或家庭穩定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2 倍,仍未就業的5年內全日製高校畢業生。
(三)法定勞動年齡內家庭成員均處於失業狀態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員。
(四)具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失業人員。
(六)建檔立卡脫貧勞動力。
符合上述條件人員需先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後方可報名。
(注:已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或公益性崗位補貼的除外)
四、 招聘條件
(一)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 導,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法製意識,勇於吃苦,公正無私。
(三)對工作認真負責,能遵守各項工作紀律。能熟練 操作PAD 等電子設備、熱愛統計調查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協調溝通能力。
五、 招用程序
( 一 )認定。 從公告發布即日起,符合條件人員自行下 載附件《靈石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6日開始,報滿為止。
2.報名地點:靈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天石新城勞動大廈405辦公室)
3.報名時攜帶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紅底彩照2張;
(2)已經加蓋“就業援助對象認定專用章”的《就業 創業證》 (或《山西省電子就業創業證》)、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
(3) 《靈石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原件及複印件。
(三)麵試。本次招聘不組織筆試,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當場進行麵試,招滿為止。
(四)公示。確定的擬招用人員名單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示,時間為5天。
(五)錄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 勞動合同,合同期三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 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工資按照我縣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並參加養老、 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由就業專項資金負擔,個人部分由被錄用人員自己承擔)。
七、錄用人員的管理
所(suo)有(you)錄(lu)用(yong)人(ren)員(yuan)均(jun)與(yu)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簽(qian)訂(ding)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由(you)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為(wei)其(qi)辦(ban)理(li)相(xiang)關(guan)的(de)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手(shou)續(xu),並(bing)由(you)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按(an)照(zhao)晉(jin)中(zhong)市(shi)靈(ling)石(shi)縣(xian)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管(guan)理(li)辦(ban)法(fa)及(ji)本(ben)單(dan)位(wei)的(de)規(gui)章(zhang)製(zhi)度(du)進(jin) 行管理。專項公益性崗位實行“專崗專責、隨退隨補”管理 製度,任職人員需認真完成勞動力調查相關工作,任職期間 不能勝任勞動力調查工作的,按規定退出公益性崗位。對違 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或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的,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八、 監督
本次招聘活動,誠請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如發現弄 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者,請向靈石縣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舉報投訴。
投訴電話:0354--7618108
谘詢電話:0354--7619507
靈石縣人九資源和社會局
2023年10月25日
原標題:靈石縣關於招用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ingshi.gov.cn/xwzx/rszk/content_17041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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