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檢察機關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山西省檢察機關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要求,現將資格複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複審對象
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麵試資格複審的人選。參加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複審時間、地點
(一)長治市人民檢察院技術鑒定中心
時間:2024年5月13日 上午8:30-12:00
地點:山西省長治市人民檢察院(長治市英雄北路369號)221辦公室
(二)運城市人民檢察院技術鑒定中心
時間:2024年5月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點: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檢察院0112辦公室
三、資格複審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複審人員需按照《山西省檢察機關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中關於資格複審環節的有關要求提供相應證件(證明材料)。
參加資格複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及有關材料(證明),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所有材料均為原件,並提交複印件一份。
1.筆試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畢業證、學位證(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曆、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
4.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5.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6.近期免冠1寸紅底照片2張。
7.所報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接到通知後,需明確本人是否參加資格複審的意見。若不參加資格複審,由考生本人寫出書麵說明材料。
2.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複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因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取消麵試資格。
4.若取得麵試資格複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麵試資格複審人選(僅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5.參加資格複審的考生請認真閱讀本公告,有關事宜可電話谘詢。
長治市人民檢察院:
運城市人民檢察院: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
監 督 電 話:
附件:山西省檢察機關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複審人員名單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
2024年5月10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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